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充实我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顺义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方案,供大家参考。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
安全员队伍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充实我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大力加强职能部门执法力量为目标,组建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构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建方式和具体要求
(一)组建方式
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及需要招聘专职安全员的职能部门配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动全区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监管单位数量等因素,向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提出需求。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统一招考等程序聘用安全员。安全员一律采用劳动合同制方式聘用。安全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招投标聘请专业劳务派遣公司与所招聘的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区户籍人口;
5.大专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有危险化学品、电气、机械、建筑、安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基本职责
部门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对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向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本地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协助制定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配合组织实施;
3.协助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4.协助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配合实施符合行业(领域)实际特色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
5.协助组织并推动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协助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试点、示范和创建工作;
7.协助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8.协助采集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
9.协助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10.协助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
(四)人员待遇
安全员的工资由区财政统一支付,收入水平按照《顺义区镇、街道(园区)安全员薪酬发放管理办法》确定,收入比例为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5%。安全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
安全员获得助理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取得安全工程初级技术职称的,每人每月增加职业补贴300元;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安全工程中级技术职称的,每人每月增加职业水平补贴400元;取得安全工程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人每月增加补贴500元。
(五)组织管理
1.人员招录及使用。此次人员招聘设普通岗位及专业岗位,其中专业岗位由各职能部门分别就本部门所需用人的专业类型提出招聘条件。
2.教育培训。安全员经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同时,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建立安全员培训制度,确保安全员每年接受的在岗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通过不间断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3.日常管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专职安全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约束安全员行为。同时,要督促安全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部门专职安全员作用。
4.监督考核。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制定安全员的考核标准及考核的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基层安全员队伍进行监督考核,每年年终结合日常考核结果对安全员进行绩效评价,依照比例确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档次。对考核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基本称职以上档次的安全员可以续聘;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档次的取消当年年终奖金;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任职资格,一年内不得招聘至我区安全员队伍。
三、实施步骤
(一)公开招聘阶段(2016年1月1日-4月30日)
在全市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的基础上,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委托专业机构在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刊登招聘广告。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在区人才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不同岗位者取消应试资格。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27日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待成绩发布后组织合格人员参加心理测评及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进行总分排名确定入围人员并组织体检,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可进入下一阶段的招聘环节,同时可按考试成绩递补相应数量的人员。
(二)人员调配及培训阶段(2016年5月1日-6月30日)
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组织拟招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人员须参加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统一组织的上岗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职安全员检查证》的人员,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日常管理阶段(2016年7月1日开始)
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文件及本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安全员进行日常管理,安排相关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按相关政策进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用人单位通知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后报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安全员队伍的组建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办公条件到位;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二)严格聘用标准
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要严格选拔标准,严格聘用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安全员的选用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员队伍在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三)全面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以此次安全员队伍组建为契机,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层层建立责任制,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