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通化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集安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集安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通化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
1.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地区、地段为:
通集公路、集丹公路、集青公路、下临公路、花老公路,以上区域由交通局负责;凉水乡通天村--石砄村段、麻线乡红星村大弯段、大路镇大路村--大阳岔村段、古马岭桥头--大弘湖段、财源镇马蹄--甲乙段、通胜街道水源街、得利硼矿三个采区及清河小东沟硼矿老采区,以上区域由所在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负责;五女峰景区由旅游局负责。
2.泥石流重点预防地段为:财源镇报马村,花甸镇宝甸村、钓鱼村,头道镇团结村、苇沙河村、娄子沟村,清河镇前进村、三道村,以上区域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
3.尾矿库重点预防地段为:得利硼矿尾矿库、古马岭金矿尾矿库、东升铁矿尾矿库、金厂沟金矿尾矿库、西岔金矿尾矿库、财源兴达石墨矿尾矿库,以上区域由安监局负责。
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辖区、本部门(行业)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查、检查、监测、治理和避让等工作的实施。
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3.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对各自所负责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责任区域划分如下: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市水利局负责山洪灾害和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市游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市安监局负责尾矿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堆放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建工程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建议,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防灾措施的检查和落实,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根据集安市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在汛期要对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预防重点地段、区域,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和危险区,制定应急防范措施,组成由主管领导负总责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方案,并于6月15日前将应急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
5.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灾情进行调查,填写“明白卡”、“避险卡”,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力争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三、加强领导,全面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等有关法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2.要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灾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国土、交通、水利、住建、旅游、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认真执行主管部门与群众预防相结合的群防体系。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预报人员要聘至村、屯,扩大监测范围。
4.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快报制度,一旦发生灾害,立即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要组织力量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汇报救灾情况。
5.市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汛期视具体情况派出检查组,检查落实情况。
集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622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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