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党课:常怀敬畏之心,在阳光下工作和生活,供大家参考。
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今天我就《常怀敬畏之心,在阳光下工作和生活》这一主题,重点从三个方面和大家交流学习。
首先,我们先一起探讨和了解第一部分内容:
一、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行动自觉。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呢?为了方便大家更深入理解,通过查阅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资料,同时结合工作实践和认识,我谈一下自己的理解,当然这种理解或许不是很全面很准确,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一)从“党要管党”到“全面从严治党”。
我们党自成立起就把管党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对党员管理作出明确规定。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门制定了《纪律》一章。毛泽东同志强调,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增强党的团结与统一的重要保证,只有党和军队“加强纪律性”,才能实现“革命无不胜”。
1962年底,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按照毛泽东要求,刘少奇在主持召开组织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健全组织部就是说党要管党,就是要建立经常工作。”1963年1月,中共中央对《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纪要》的批示中指出:“党要管党。党的建设,是我们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主要法宝之一,也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主要法宝之一。”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十四大党章首次将“从严治党”写入总纲,指出:“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的战斗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十六大党章首次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写入总纲。
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将“全面从严治党”写入党章。十九大党章五次出现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总纲部分首次写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时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并且将党的建设四项基本要求丰富为五项,全面从严治党单列一项。在具体的条文部分,十九大党章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分别阐明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和党组的任务时,也都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以其丰富内涵诠释了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加强党的领导”,关键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四梁八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党内法规不仅在数量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且在立规质量和体系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建起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四梁八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决心。
“制度治党”首先体现在建章立制方面。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管党治党责任”,这一明确的要求与职责,推动各级党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担负起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拱顶石”,党章是全部党内法规制定、修改、解释和实施的依据,任何党内法规不得与党章相抵触,都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即“中央八项规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定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体现了“以上率下”的风范。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框定了党内政治生活应当遵循的各项原则和规范。《条例》厘定了党内监督的体制机制,对于党内监督的主体、权限和程序进行了安排,构建了党内监督体系,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言行予以监督。
中央八项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四部规范架起了党内法规的“横梁”,构成下位党内法规的立规指南和框架。
“横梁”之下,立规规范、党的组织、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纪律处分、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巡视等八个方面的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组成党内法规体系的八根“支柱”。
党章与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相互联系,一脉相承,层层落实、层层推进、层层细化,形成既有原则、又有规则,既有框架、又有底线,既有目标、又有要求,既有传承、又有发展的整体框架,实现对党内生活的全规范、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规范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以上率下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先后开展5次党内集中教育,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制度执行;
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
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勇气决心,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新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
(三)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这是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个省部级干部。“打虎”没有休止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从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到构建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从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从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到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下面让我们看一组数据,从2018年以来公开通报查处中管干部的数据看,2018年查处23名,2019年20名,2020年18名,2021年25名。2022年,“严”的主基调依然没有动摇,截至上半年,已有24名中管干部被查处,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同期最多,每个月平均都有4个,其中在2022年开年的1月份就有7人被查处。2022年上半年不光创下同期打“虎”新纪录,全年更是可能刷新2021年反腐纪录。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县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的相关数据。
2018年至2021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X件,同比上升X;
结案X件,同比上升X;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同比上升X;
采取留置措施X人,同比上升X;
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X人,同比上升X。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X件,同比增长976%,立案X件,同比增长1379%,结案X件,同比增长140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同比增长1323%。
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党清醒认识形势、勇于直面问题的鲜明态度,充分展现了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生机活力的坚定自信,充分表达了我们党坚持不懈抓正风肃纪、反对腐败没有休止符的坚强决心。
二、深刻认识腐败的危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
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腐败。我所提到的腐败概念,主要是指权力腐败,即权力使用者违背权力委托者的意愿,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相关个人或组织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引发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行为。在这个概念中,腐败的主体,也就是“谁”实施的腐败,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在其《自由与权力》一书中提到“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因此一切权力的使用者是导致腐败产生的主体,包括政府官员、掌握公共权力的人、企业经营者,相关团体和组织等等。腐败的客体,也就是腐败侵害了“谁”的利益,权力使用者不廉洁用权影响的是政府公信力和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政治和社会问题。腐败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腐败主体对客体“做了什么”或从中“得到什么”。腐败主体对客体做的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违背权力委托者的意愿,目的在于为相关个人或组织谋求不正当利益。
接下来,我们再先从三个方面认识一下腐败的危害。
第一,腐败动摇执政根基,影响国家兴衰成败。腐败问题是最容易颠覆政权的问题,不抓不管腐败必然祸国殃民。环顾世界历史,由腐败导致政权垮台的案例不胜枚举。俄罗斯总统普京曾痛心疾首地说过“腐败导致前苏联解体,而前苏联的腐败源于勃列日涅夫时期,是腐败让伟大的俄罗斯人民饱受屈辱。”勃列日涅夫任前苏联总书记时,“带头”腐败,导致前苏联上行下效、腐败病毒迅速传播肆虐,最终苏联迅速被肢解。即便到了当今时代,腐败仍然是很多政治悲剧形成的重要原因。捷克前总统克劳斯由于特赦腐败官员并终止多起腐败诉讼案调查而被迫下台,最终导致了政权动荡;
洪都拉斯由于腐败泛滥得不到有效治理,国家局势多年无法平稳;
印度由于腐败高发,严重制约了国家治理,引发了不可忽视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
美国的政治腐败披上了合法外衣,政治献金(是指对于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接受了来自外部对其无偿提供的动产、不动产、不相当对价给付、债务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美国竞选从议员到总统,都是一票票投出来的,而往往竞选者为了拉票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谁在竞选当中砸的钱多,谁当选的可能性就越大。作为竞选者来说本身不会有那么多钱去参与竞选,或者说是用自己的权利去选一场,并没有把握的竞选活动,因此筹集政治献金变成为政治大选的首要任务,只有政治献金筹得足够多,才有足够多的经费参加竞选。有很多大的财团和比较富有的个人,往往会给自己支持的竞选者贡献大笔的资金。这样将支持者在顺利当选后对自己是有好处的,比如制定一些有利于他们的政策,消除市场竞争,使得由少数人控制的垄断利益集团可以永续、合法地获取几百倍的暴利。)、旋转门(指的是个人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穿梭交叉为利益集团牟利的机制。比如,被美国媒体冠名“史上最差国务卿”的蓬佩奥卸任后有了新去处——加入华盛顿保守派智库哈德逊研究所。与他相似,不少下台的特朗普政府高官都迅速完成了在各个私营部门的再就业。在前总统特朗普任内,首任国务卿蒂勒森直接从埃克森美孚公司高管位置上“旋转”而来;
财政部长姆努钦来自华尔街投资银行高盛集团;
国防部长埃斯珀曾是军工企业雷神公司高管。与此同时,美国的各种利益集团无不用尽浑身解数在政府中寻找和安插代言人。据路透社披露,谷歌、脸书、亚马逊等科技巨头都意图在美国政府的“关键职位”上安插自己人。包括上述三家公司在内的7家顶级科技公司2020年共花费超过6500万美元游说美国政府,以应对反垄断审查和监管。
“旋转门”让美国政坛逐渐变成腐败土壤,这也体现在总统赦免权的滥用上,总统赦免权本应为公共利益服务,然而实际上却越来越多地被用于政治利益交换,这“只是另一种腐败途径”。特朗普在任内最后一天发布了一系列有争议的赦免和减刑令。《华尔街日报》说,在这份100多人的名单中,只有18人得到司法部认可,名单中满是政治盟友、家族密友和筹款人等,更不乏一些游说者。这种政府机构与私营部门间的“旋转门”现象,已演变成美国权力关系网中司空见惯的政治生态,折射出金钱与权力日益密切的勾连。)等腐败丑闻频发,导致民众对政党的信任度近几十年来持续下降;
巴西的腐败根深蒂固,曾经引发拉美政坛“地震”;
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超6亿美元的腐败案件震惊世界,引发国家信任危机;
阿根廷由于反腐败不力曾导致了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极大影响了政治稳定。斯里兰卡、秘鲁、南非、西班牙、贝宁、哥斯达黎加、加纳、尼日利亚等国家都曾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据有关统计,2013年至2018年的五年时间里,腐败问题引起了世界上10%的国家政权更迭,其中有20余个国家的领导人因被指控腐败而下台。
第二,腐败导致内部矛盾激化,百姓民不聊生。前些年曾有错误观点认为,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适度”腐败可以促进一些人干事。这本身就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所谓的“适度”腐败,牺牲的恰恰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国家的前途命运。如果对腐败开了“适度”的口子,结果必然会使口子越开越大,最终无法收拾。腐败不会创造新的社会财富,而只是将大量的社会财富从广大的消费者转移给少数垄断者。将大量的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国有资产、公共资源转移给少数腐败分子、特殊利益集团以及利益相关者,使国家和社会的经济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和损失。与此同时,腐败的间接效应表现在严重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造成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拉大贫富差距,面对这些不公平现象,老百姓当然不满意,“仇官仇富” 心理激增,必然会造成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我们再看几个晚晴的例子。乾隆后期军机大臣和珅赐死时年仅49岁,他所“聚敛”的财富,按最小评估值折算后为八亿两白银,(超过了当时清朝政府十五年财政收入的总和)。乾隆皇帝的曾孙奕劻,第一任内阁大臣(相当于国务院总理)。他只有一个原则:给钱就办事,并把贪腐收受的钱财全部存放在欧美等外国银行,自己彻底做了一名裸官。相关资料显示,奕劻存在伦敦银行存款712万英镑(按照同等购买力,1英镑约合7两银子,约合人民币100亿元)。晚清年间,每年治理黄河的经费有数百万两银子,但实际用在工程上的资金,不足10%,近乎90%的部分都被各级官员贪污、挥霍了。最终导致无数灾民死于洪水里,幸存的百姓也时刻处于风餐露宿、缺衣少食中。
第三,腐败导致身败名裂、倾家荡产。“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定律。贪腐分子无论怎样隐蔽贪腐手段,无论怎么搞利益集团,党和人民的监督是无处不在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再好的伪装,再隐蔽的手段终究包不住火,迟早会被绳之以法,依法受到严惩,最终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后悔莫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腐败分子应声落马,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大量通报曝光的案例也告诫每一名党员干部,谁搞腐败,谁就要付出沉重代价。“政治上一落千丈,经济上一穷二白,名誉上一文不值,形象上一无是处,自由上一无所有,家庭上一塌糊涂,身体上一身病痛,良心上一生自责,总体上一败涂地。”让我们看几起案例。XXXXX。
从以上案例来看,我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一个是理想信念动摇、滑坡,另外一个,就是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 。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同志:事实一再表明,对党员、干部来说,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没有理想就没有追求,就缺少指明灯。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一动摇,就会没有方向感,就不能坚持正确道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以批评和嘲讽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为噱头;
有的精神空虚,认为共产主义是虚无缥缈的幻想,“不问苍生问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气功大师”;
有的信念动摇,把配偶子女移民到国外、钱存在国外,给自己“留后路”,随时准备“跳船”;
有的心为物役,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心里没有任何敬畏,行为没有任何底线,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是“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身之主宰便是心”;
“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本”在人心,内心净化、志向高远便力量无穷。对共产党人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
理想信念动摇、滑坡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表现: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居功补偿的错误心理。这些领导干部在腐败变质前,大多兢兢业业、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过贡献。他们有些人是由于仕途晋升的梦想破灭、政治上的失意使得他们满腹怨恨,于是决定经济上捞一把,以补偿政治上的损失。有些人,是考虑到新老干部交替势在必行,一辈子辛辛苦苦,一心为公,两袖清风,何不趁现在最后的机会为自己和身边人服务一下,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补偿心理影响下,疯狂地利用职权、攫取私利。也有一些人,自以为为公家办事,理应得到丰厚的回报,结果自己倒贴了不少,如人际应酬开支,却不能按正常报销,自己为政一方解决了群众很多问题,但却没有给自己的家人特殊照顾,于是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通过其它非法途径获得相应甚至更高的好处来弥补损失。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存在贪慕虚荣的攀比心理。有的人看到一些老板、经理、总裁住着别墅,开着豪车,穿金戴银,出手大方,便羡慕不已,眼红心急,想方设法利用职务便利捞钱,他们没有一个是因“饥寒而起盗心的”,之所以要犯罪不是生存所迫或者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贪婪的心理。他们有的甚至贪污受贿了数千万的钱一直存在银行里一分都不用,也要“再接再厉”,没有止境。他们往往是见钱眼开,贪婪成性,只要一天不被抓获,那么他们的犯罪活动就一天不会停止。可以说他们把人性邪恶的贪婪习性演绎得淋漓尽致。也有的领导干部看到身边的人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暴利,过上“好日子”,自己甚至比不上一些国企高管的待遇收入,内心失去平衡。自认为自己能力比他们强,权力又比他们大,凭什么他们可以发财,而自己就不能活得潇洒呢。于是在这心理极度不平衡下,便利令智昏,加入“淘金”队伍。三是部分领导干部热衷人情,守不住底线原则。“礼尚往来”原本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过于泛滥的“人情风”早已跃出了“礼尚往来”的界限,特别是针对党员干部这一特殊的身份,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往往参杂着一些“钱权交易”的味道,“不喝酒不碰杯,感情怎么升温”“不走动不交流,关系怎能加深”“不请客不送礼,交往怎会密切”……使得错误的“人情观念”沦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通过分析贪腐人员的堕落轨迹就不难发现,犯罪轨迹的起点往往就是人情往来的“微腐败”。一些人在处理人情关系上往往被人情所“绑架”,难以自控,碍于情面,认为不帮忙,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与其伤了和气,不如帮点不怎么违反原则的小忙,然而就是这个小忙,对方以“礼尚往来”的方式表示感谢,并再次相求,出于“讲人情”的心理,难以拒绝对方的请求,继而再次帮忙,就在这种“施恩——回报”的反复过程中,这些领导干部在无形中丧失了原则,也丧失了自我,从小错酿成大错,最终把人情凌驾于党纪国法和人民利益之上,借人情往来大肆敛财,陷入腐败和犯罪的深渊,在温水慢炖中走向毁灭。
大量违纪违法案件表明,许多领导干部坠入腐败深渊,是由于被形形色色的“有心人”作为“猎物”围猎,或不知不觉或半推半就掉入的。现实中,对领导干部的“围猎”更是复杂多样。总结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例,围猎的方式主要有情感投资、投其所好、迂回包抄、利益输送、要挟威逼、综合猎杀等,手段无外乎通过打金钱牌、嗜好牌、感情牌、影响牌、恐吓牌,利诱威逼,迫其就范,真可谓“处心积虑,无所不用其极”。那些以各种面目出现的“猎手”,表面重情重义,实则奸诈狡黠。他们挖空心思寻找对象弱点,紧盯不放、耐心十足,哪怕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达目的绝不罢休,让人“防不胜防”“难以抵挡”。而且,一有“风吹草动”或者“东窗事发”,他们会在第一时间撕下温情的伪装,不惜牺牲“猎物”,只求自保。可以说,比起鸣枪流血的打猎,这种兵不血刃的“围猎”其冷酷凶残毫不逊色,缠绕其中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有时胜过最好的剧本。
纵览那些倒在“围猎”攻势中的腐败分子,其情形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被动接受型,叫人牵着走。有的起初对各种诱惑小心防范,但终因自制力不强而沉沦,有的招架不住“身边人”的鼓动撺掇,在人情网的笼罩中丢盔弃甲,有的小辫子一大把,被人牵着鼻子一步步走向腐败深渊。另一类是主动迎合型,甘于“被围猎”。这些人视公权为私器,对权力所能兑现的利益锱铢必较、盘算于心,与“猎手”一拍即合,同流合污。“围猎”的目标表面看是领导干部,但其本质却是对公权力的侵犯、对公共资源的窃取,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损害。无论主动或被动,其后果都是滋生腐败,既败坏党员干部形象,又蚕食社会公平正义,不能不引起高度警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向纵深发展,开辟管党治党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对共产党人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坚守道德底线,不给围猎者以任何可乘之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释放了“围猎”必究的强烈信号。相信经过持续努力,“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的问题一定会得到遏制。
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几点思考
(一)铸牢思想防线。在新形势下,建设廉洁政治必须把固本培元的思想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防线的核心,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只有稳住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才能在胜利和顺境面前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面前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一是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立根固本,就是要坚定这份信仰、坚定这份信念、坚定这份忠诚。崇高信仰、坚定信念不会自发产生。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将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保持理想信念坚定,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不论时代如何变化,不论条件如何变化,都风雨如磐不动摇,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永远为了真理而斗争,永远为了理想而斗争。二是正本清源,夯实思想根基。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道德、民主教育,通过查办的案件来看,很多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情操低下,又一意孤行、刚愎自用。要进一步规范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提升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培树新风,铸牢廉洁防线。要构建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政思想,把廉政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廉洁自律,依法办事。让廉洁奉公的理念深入全社会成员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心中,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觉性,不断筑牢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腐败行为的诱惑和侵蚀,营造有利于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扎牢制度防线。“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需要理想信念的加持,更需要用制度来稳固,因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看,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败,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党中央从制度层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要求、作出了安排。我们应紧密结合这些年发生的腐败案件,寻找漏洞、吸取教训,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完善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的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制定了好的规章制度,如果不能在现实生活得到切实执行,不但有失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存在价值,而且还严重损害制定规章制度的单位和部门的权威,法不执行比没有法更有害。三是维护制度权威。要尊重制度的权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执行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中,不允留“空档”、“特区”,不搞上下有别,内外有别。其次,要进一步明确监督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务必做到奖惩分明。总之,力求制度森严,监督严厉,使怀有不轨之心的人难以或无从下手。
(三)强化监督防线。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筑牢监督防线,应在党内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是近年来一把手腐败现象的体制原因。因此,实行严格的党内监督,是对一把手爱护、保护、维护的体现,用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要发扬党内民主,依靠全体党员的监督盯住“关键少数”,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要强化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弱化一把手单独决定权。针对目前一把手腐败成为一种现象的严重问题,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在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合理分工,坚持“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地落实。同时还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党员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四)严厉惩治腐败。“腐败惩治的要义在于其威慑与阻吓力,这种力量的发挥主要不在惩罚的严酷性,而在惩罚的必定性,不可逃避性。”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首席专家袁柏顺说,坐飞机掉下来后多半会死,但坐飞机掉下来几率很低,所以大家还是愿意坐。“腐败也是一样,被抓后看起来后果很严重,但只要被抓的几率小,那些人同样还是会腐败。”增加腐败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加重对腐败行为的处罚,使腐败行为成为一种高风险、高代价、无利可图的赔本买卖,是防治腐败行为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不收敛不收手不悔改的职务犯罪人员施以重击。抑制贪婪欲望,提高冒险犯罪成本。对没有悔意,掩饰腐败行为,甚至继续腐败分子的心慈手软就是对他们犯罪活动的纵容,后果便是腐败问题屡禁不止,而且越演越烈。只有坚决严打,杀一儆百,才可以平民心,才可以有效地抑制某些人的贪婪的欲望。我们还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保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压倒性胜利的坚定决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所强调的,“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无疑是我们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本色的应有之义,也是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五)深化廉政教育。正确认识和对待腐败现象、犯罪心理及习惯,以新思路解决。我们清楚只要存在工作岗位,职务犯罪就不可避免。为此,我们必须有防范未然、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态度和行动。一是结合本地实际,选取典型案例。不仅要选取典型反面教材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有必要时可以组织岗位工作人员旁听公开审判职务犯罪案件或到关押职务犯罪分子场所去亲身体验。这可以让那些有邪恶的念头、蠢蠢欲动的工作人员,产生畏惧心理,及时悬崖勒马。这也可以让那些本来就守法的人员,更加坚定守法的信念。总之,预防腐败需要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突出廉洁主题,丰富宣传方式。把廉政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积极开展群众易于参与、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帮助青少年从小养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价值观念,奠定终身廉洁做人的品德基础。三是树立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把廉政教育与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许多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腐化,与家庭有“贪内助”和“贪衙内”有关,许多清正廉明的领导干部,与家庭有个“贤内助”和“贤子女”密切相联。要重视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庭成员的廉洁教育,使家家把好廉洁关,形成和谐清廉的家风。四是要把廉政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资源结合起来,丰富和提升廉政文化教育的内容,接受“红色教育基地”教育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认真总结完善和发展提高。进行廉政文化教育时,要坚持扬弃原则,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本思想,继承和发扬民族和党的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精神,摈弃“人为已,天诛地灭”等极端个人主义的腐败文化思想。
以上就是我今天和大家交流分享的内容,讲的不到位的地方也敬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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