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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查报告3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24 14:45:08 调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调查报告3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政府调查报告3篇【优秀范文】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针对这种情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高档物业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与物业座谈以及在小区中针对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现状及需求调查,找到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结合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思想统一后,政府加大了对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指导,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物业公司也指定了专人负责计生工作,从居民购房起就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卡片,做到对入住人员底数清,同时为小区居民提供多方面服务,方便了居民。物业还出资制作了一些有关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品在小区内、楼道中开展宣传,并积极推动小区内居委会的建立。试点单位原有的13个小区在一年促成12个单独成立或挂靠到其他居委会,物业的前期工作也为居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

的基础。试点成功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工作会,在全区推开这种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在物业中形成一种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谋求政府、企业与业主的互利三赢。

(二)大力推进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20世纪90年代初,海淀区开始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通过建立村民自治章程、自治公约等形式,使计划生育逐步融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了聂各庄十星文明户评比等一些典型的村民自治工作经验。初,海淀区在继续总结、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的新特点和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工作,研究出台了《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与居民自治整体工作同步启动。

在自治工作启动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居委会还习惯于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对自治工作的概念、目的、形式等认识模糊。为转变这种观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涵义,要求结合社区群众的特点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宣传和需求调查,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的形式拟定有社区特色的居民自治公约和自治章程,依靠协会的资源和优势将居民自治工作的内容以适当的形式落到实处,形成以宣传为先导、以章程为保障、以协会为载体、以需要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努力,海淀区出现了一批以自治承载的相约健康在社区、生育文化社区活动,诞生了精品社区计生卡通形象,并有了交互式自治这样的创新工作形式。一些社区还引入香港社区服务理念,实施新家庭计划,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自助平台,以服务为出发点引导社区居民从关注健康到主动支持、帮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了四自理念的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的居委会都已制定了自己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并根据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自治工作。

(三)全方位推动计划生育综合优质服务

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逐渐体会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其提出时还以较为单纯的技术服务为内涵,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知识宣传、技术服务、满足人的尊严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这样一个综合优质服务的概念。这一结论的提出,为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全方位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搭建了一个更为完整的工作框架。

1、在技术服务中,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网络推进优质服务,形成以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点,以地区医疗机构为主体,以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网络。

海淀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了免费为农村及城市无业育龄人群开展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为外地来京无业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待外地来京人员9万余人,未出现一例并发症和事故差错。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近几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对服务机构外环境的改造装修、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严谨的工作制度和人性化的服务流程等对服务硬件、软件进行全面升级,为术后人员提供亲情搀扶、送健康礼品、发健康处方等温馨服务,就诊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98%。

为充分利用地区卫生资源,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计生卫生联手,建成由66家医院和69家社区卫生站、有5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主体服务网络,不仅保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还承担了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发放健康处方等服务,实现了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海淀区启动《海淀区开展育龄夫妇享有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以政府工程的方式启动对城市无业、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生殖健康检查,已有8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此项服务,并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还有2.8万名已婚育龄男性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

在药具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以承接国际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区安装了500部自动售套机,同时推进免费药具的发放渠道,实现了在全区所有的居(村)委会、外来人口一站式办公地点、人才职介中心、社区卫生站、乡村卫生院(室)、66家医院、部分高科技公司、大型集贸市场电子市场、地下空间外来人口租住地等地设立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自取架,又增设了26个免费自取发套机,使生活在海淀的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需要的服务。

2、在知识宣传中,通过构建宣传网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服务人群推进优质服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构建了以空间四条线、地上精品现、沟通面对面的广覆盖宣传网络:一是抓住北京电视台、《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海淀报等主流媒体,通过设专栏、出专版,开展对生殖健康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二是抓住特色活动出精品,组织开展了樱花香,碧水长、婚育新风传四方的昆玉水系大型流动宣传、独生子女艺术节、生殖健康进军营等一系列精品特色活动。三是建成了以生育文化墙、人口文化园为代表的一批精品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四是树起了以人文关怀为基、以计生宣教公益广告组成的城市风景线。五是相继开发了针对大学生、公司员工、外来人口等不同人群知识需求的网络模版和dvd光盘,出版了以《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您的关爱一如既往》为主旨的一系列科普图书及电子图书。六是建成了三个计生宣传网站和一个网上人口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并及时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

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尝试通过在互联网开设网上直播的方式组织了关注新《条例》,专家与您零距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上宣传咨询活动和中关村白领,大方谈性男性健康日专题活动,两次活动共得到近70万网民的关注。

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知识服务,使海淀区人口计生宣传的受众面不断扩大。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目标还有更远。在圆满承接联合国人口基金在海淀区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的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根据需求调查,将青春健康知识传播的时间从育龄人群拓展到中学生,在全区中学生中启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按照项目动作的方式总结经验,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北京首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教材,目前全区已有70%的中学将此教育内容纳入了教学计划,直接受益学生已达9万多人次,家长受教育为3万多人,亲青服务咨询人数约1.5万人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拟将此项工程继续向小学高年级拓展。

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仍是海淀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人口流动状况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城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调整城乡劳动力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人口的流动,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海淀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封闭物业小区增长量大,人户分离人员持续增加,外地来京流动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国家和北京市为流动人口多项便民措施的出台,加大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难度。

一是对目标人群管理脱节,服务对象不明晰。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整体上处于无序状态,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管理机关的公安部门,在现存管理体制、方式下对其管理对象底数不清、分布不明,特别在人性化管理推行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原有的强制手段取消,综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进一步加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弱化,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更难以做到明晰。

二是政策执行需要的财政资源保障脱节,财政资金到位困难。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安排系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制,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收入及中央的统一支付体制共同实行管理。这样,在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经费的负担主要落在地方财政中,而地方政府层级间财政体制的类似安排,又将经费负担继续逐级下移。以海淀区为例:底,全区户籍人口共17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46万人,成年流动人口36万人,流动育龄妇女约10万人。同期区级财政对户籍人员的经费投入平均5.2元/人,全年区财政至少需为户籍人口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926万元,按要求应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87万元,此外还应相应增加管理人员编制,核拨行政经费。

当前,在一些外来人口大规模聚集的地方,基层政府为解决当前一些矛盾,还常常通过设置一些临时机构、临时人员去实施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使公共政策实施不仅面临管理主体本身的合法性问题,而且一些管理人员本身的行为失范可能又会酿成新的冲突甚至局部管理危机。况且这种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可能还会使城市进一步扩大人口吸引的态势,在交通、住房、能源、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对城市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也使得地方行政领导对类似的财政的投入有一定的顾虑,因此地方财政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面不够积极。

三、建议

(一)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改革的规划

海淀区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局中的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改革开放的程度。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东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同时又客观代表了东部地区,因此海淀区市的综合改革工作在东部地区具有突出的典型意义。经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宣布了北京的使命: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当前,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一轮飞速发展之中。经济的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人口发展纳入到海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要按照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2020年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海淀区关于综合改革的规划,率先实现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

海淀区人口规模较为庞大,特别是人口机械增长过快,全区人口机械增长率达31.15,增长量为5.6万,总户籍人口数已达184万。同时,海淀区的人口安全问题开始显现。全区新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达111,区域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49万,占总人口的15.5%;性病和艾滋病在特殊群体中有蔓延趋势。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加强人口发展研究。要以人口计生委更名为契机,充分借助区域人才资源,加强开展适应区情、适应区域发展状况的人口战略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人口发展规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海淀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每一个公民。

(三)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流动人口主要以经济为目的,真正以超生为目的的流动人口是极少数。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政策滞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没有跟上。比如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药具的发放以及计划生育事故救助等方面,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的服务就十分有限,不利于提高他们预防意外怀孕的意识和能力。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未婚先孕,有些是因为我们的管理手续太繁杂和宣传不到位,他们没有领结婚证而造成的。高档住宅区居民的超生问题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有些是我们法制宣传不到位的缘故。通过改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这部分超生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可以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海淀区作为首都的一部分,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研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要通过加强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等途径,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档住宅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我市民办教育急需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对我市部分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政府调查报告范文(3)

我市民办教育急需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对我市部分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孙东权

最近五年来,铁岭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呈现出百花争艳的良好局面,无论是民办小学、中学、高中还是民办职业学校,都已成为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同任何一种新生事物一样,我市民办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急待解决的问题。最近,我们对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我市民办教育规模小、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竞争力差。其主要原因在于,资金严重不足,投资者成分比较复杂,无后续资金支持,而融资又无通畅渠道。在我市,目前尚无民办学校得到政府任何形式资助的先例。众所周知,各类公办学校得到国家政策性拨款动则几十万、几百万。同时,民办学校并未获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并未受到同样的重视。在我市,各县区都有对民办学校招生的歧视性政策。其它如民办教师待遇与公办一视同仁等问题都始终没有解决办法。如果不能遏制由于制度性缺失导致的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失加剧的趋势,后果将越加严重。

通过调查,我们的结论是:我市民办教育急需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

一、政府真正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切实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招生上的平等权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要真正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必须克服对民办教育的一系列片面认识,诸如:认为民办教育不是自己的;
认为民办教育都是想赚钱的;
认为民办教育是与公办教育争生源的;
认为公办教育还办不好、管不好,既没有精力去管民办教育,更没有财力去支持民办教育;
认为公办教育办得好,就没有必要办民办教育,等等。我们应该看到,民办教育是在替政府分担教育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不但要热情支持民办教育,还要感谢、奖励民办教育。只有观念转变了,认识提高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把民办学校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要切实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的平等权以及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一是要取消所有限制民办学校招生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二是考虑到民办学校投资渠道不同于公办学校,应该采取与公办学校不同的招生政策。公办学校是由当地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支出建立的,为当地居民子女接受教育服务,限定其招生范围是应当的。而对于民办学校来讲,却不应这样的限制,应该允许民办学校跨地区招生。三是要改变将民办学校作为一个招生批次、放在公办学校之后组织录取的办法。应该按照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让民办学校与相应层次的公办学校一起招生,或者允许民办学校适当提前招生。从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只有实行开放的招生政策,让民办学校和家长之间有足够的双向选择的机会,民办学校才能招收到学校正常运行必须的学生,否则学校的生存就会出现问题。

二、认真落实已有的优惠政策,尽快出台相关金融扶持政策,解决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国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包括由政府设立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的专项资金,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禁止向民办学校乱收费等。

根据我们实地调研的结果,《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做出的国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没有得到落实或落实得不完整,其中也包括对有关政策规定理解不一致的问题。而落实这些优惠政策,是体现国家意志、政府意志,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方面,除国家有关部门已就税收优惠及制止向学校统筹经费等做出明确规定外,希望有关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也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

——关于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问题。应该明确把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作为政府应尽的义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关于土地和建设优惠政策的落实,对民办学校新建、扩建用地,包括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学校后勤设施如学生公寓、食堂等用地以及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等,给予哪些优惠政策、哪些项目应该给予什么优惠,建议有关部门做出明确的规定,使民办学校用地和建设中应该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关于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老师之间合理流动问题,有关部门应该联合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民办学校聘用教职工全员事业人事代理制,由县级以上人才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的内容应包括:保留原身份、人事档案、毕业生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档案工资调整、组织人事关系接转、代办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岗位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等。

总之,国内发达地区对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越来越灵活务实,我市也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切实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

关于县政府办理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 政府调查报告(4)

根据县xx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会议议题安排,我们先后到县府办、林业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公安局、财政局、市政园林局、劳动社保局、农办等单位,对县政府及其部门办理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并提交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加强我县森林工程建设的议案》立案督办。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44件(含议案转建议办理的24件);
闭会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共计261件。其中,属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246件,县人民法院办理的1件,有关组织办理的14件。

二、办理的基本情况

(一)议案的办理情况

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后,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对《关于加强我县森林工程建设的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森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注重科学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和“统筹协调、相互衔接”的要求,并注重铜梁土壤、气候、地理等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了《铜梁县森林工程总体规划》和各种详规。通过强化保障措施,破解建设资金瓶颈,建立长效机制等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7亿元,共实施森林工程10.13万亩,占市下达计划的117%,在全市21个县考核评比中并列第一,被市评为全市森林工程建设先进县。

(二)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在县xx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对办理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进行了报告。代表在闭会期间共提出17件建议,全部属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从收到的代表回执看,没有不满意的。

去年,属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246件(会议期间229件,闭会期间17件),办理落实的202件,占82.2%,办理落实率比上年有较大提高;
计划今后办理的21件,占8.5%;
向代表作解释性答复的23件,占9.3%。

从有关单位办理工作总结和我们调查的情况看,由于县政府把办理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多数承办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县交通局历来是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单位之一,今年共有59件,(其中,会议期间50件,闭会期间9件),占整个代表建议的22.6%。他们在办理过程中,紧密结合全县交通工作实际,在办理落实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交通发展与改革的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赞扬。如办理张明喜、秦绍明、李太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维修好我县出境公路的建议》,交通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2.3亿元,对我县4条出境主干道80余公里进行了大、中修。县公安局针对代表较为关注公安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为推动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办理落实好每一件人大代表的建议。如在办理郭洪、曾建平代表提出的《关于维护中小学周边环境秩序的建议》和吴万瑜、李世容代表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中,组织力量专门调研,剖析症结、查找原因、探索办法,切实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体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较好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在办理高长明、陈明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安户口管理工作的建议》中,局长戴毅亲自深入基层与代表和群众座谈,了解到边远地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的实际困难后,立即召开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了20万元,为10个未安装户口管理系统的乡镇派出所添置了户口管理系统,人大代表建议真正得以落实。市政园林工作是人大代表较为关注的工作之一, 去年共有17件建议(会议期间15件,闭会期间2件)。在去年上半年的办理工作中,由于局领导班子调整等诸多原因,办理工作不但超时限,且有文来文往、敷衍塞责代表的现象,代表对此意见很大,有4位代表在回执中表示对办理工作不满意。我们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进行了督办,在去年6月下旬开展的视察10件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活动时,提建议的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面对面地给该局提出了整改意见,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重新调整充实了办理工作力量,对代表回执基本满意、理解和不满意的全部重新办理。到去年年度目标考核检查时,该局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资料归档、建议落实率、代表满意度等方面都得到了考核检查组的肯定。

三、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议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了解到,虽然我县“森林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但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速丰林建设没有退耕还林项目支撑,给农村森林工程带来较大困难,毁苗现象和管护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森林工程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还不够高。三是森林工程规划还不够合理,重点不够突出,各级、各部门投入也不够,“五大森林”工程建设步伐不一致。

(二)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个别单位仍然重视不够,态度不够端正。对代表建议解释性答复多,解决实质性问题少,有文来文往之嫌;
有的建议答复简单,态度不够端正,有的甚至能办理落实而敷衍塞责代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
有的单位仍然没有按照“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对待和办理代表的建议。从全年收到的代表289份回执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的275件,占95.2%,理解的12件,占4.2%;
不满意的2件,占0.6%。不满意的2件建议,虽然经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答复后代表均表示满意了,但造成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

2、有的单位办理不够及时,仍然存在超时限的现象。按照3个月办理答复代表的时限要求,上半年有5个单位,21件代表建议办理超时限,占8.1%。

3、个别单位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办理仍不规范。个别单位承办人员把代表建议原件丢失,催办时才知道此事,不但因仓促办理质量不高,而且办理也超时限;
有的单位答复不规范,答复代表未附上回执或代表联名提出的只回复了领衔代表,甚至有个别单位把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混淆,总结汇报时一会谈提案,一会谈建议或议案。

四、几点建议

(一)森林工程建设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统思想,广泛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森林工程建设不断深入。二是要充分认识森林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因地制宜,着眼长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避免重栽轻管等不良现象,着力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三是要认真总结经验增添措施,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展林农增收渠道,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二)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要贯彻落实市委、县委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公仆意识,树立诚心、耐心、细心的办理观念,加强与代表之间的沟通,努力推进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做到让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二要严格执行《铜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和“五个百分之百”的办理要求,尽力使代表建议得以办理落实,不得以推诿、搪塞性语言回复代表,搞文游戏,更不得随意超时限。三要在加强对承办单位考核评比的同时,注意对承办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和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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