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环境卫生调查报告(2022年),供大家参考。
一、环卫工作现状。
(一)基本情况。随州市环卫处现有干部职工805人,其中:正式职工503人(含退休182人),临时工302人,日清扫保洁面积324.6万m2,日清运垃圾300余吨,垃圾清运率达100%,年清掏粪便0.7万吨,年洒水压尘3.7万吨,管理水冲式公厕28座、垃圾中转站点78处、环卫专用车辆43台、垃圾处理场1座。
(二)管理运作模式。在内部管理上,自2020年起,建立了三级负责制和路段长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即:环卫处将用工权、工资发放权、工作管理权下放到所(队),使所(队)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非法人实体,所(队)再根据清扫保洁面积、清运单位及费源征收区域划成若干个段(捆),将这些段(捆)在内部职工中通过公开竞标,拍卖给路段长,由路段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清扫、清运、收费工作,这样就形成了路段长向所(队)长负责、所(队)长向处负责的三级管理负责制,改变了大锅饭大家吃,集体活大家干的消极、惰性思想,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个个头上有指标的竞争激励机制。
但是,环卫处实行的这种运作模式只是介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一种管理形式,仅仅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最大限度地进行了改革,远远没有达到市场化要求。因为按市场化运作,必须建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化运行管理机制,而我处下属各部门均为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难以独立承担相应的责、权、利,本质上仍是政企不分、管干不分的大锅饭体制,从而限制了环卫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不可能达到市场化要求。
(三)人员与编制情况。1989年,原随州市编委给市环卫处定编212人,至随州市升级的2020年时间里,城区建设面积在扩大、道路在延升、垃圾量在增加、管理在加强,但环卫人员编制始终没有增加。2020年地级随州市成立以后,环卫定编170人,编制不但未能增加,反而减少了42人,出现了作业区域扩大、作业人员编制减少的状况。
按照建设部《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与环卫实际工作量进行测算,目前主城区应配备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粪便收集运输、垃圾转运、垃圾粪便处理、公厕管理保洁等各类生产人员1291人。但市环卫处现仅有生产、管理人员623人(不含退休人员),按现有作业区域、工作量测算,缺岗668人,由于人员编制严重紧缺,环卫职工长期以来一直超负荷劳动(无星期天、节假日、一人干二人的事),极大地影响了职工队伍稳定和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经费收支情况。多年来,环卫经费一直严重不足,职工待遇极低,其原因在于:环卫处虽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财政部门一直实行的是按170人编制经费包干,由于人员多、编制少,造成经费缺口大。如:2020年,财政拨款309万元(含油料补贴等专项费用),预算外收入589万元,合计898万元;但环卫处2020年支出需经费1717.9万元,其中:在岗正式人员工资768.5万元、社会保障费301万元、临时工工资26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159.4万元、生产费用150万元、设施维修费用30万元、预算外调控基金48万元。缺口经费819.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环卫工作实际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制约了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
1.体制不顺,整体管理水平不高。我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还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管理体制,主要表现为政企不分、管干一家,在管理中存在着责、权、利不清的问题,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又限制了环卫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2.机制不活,环卫生产水平不高。由于环卫人员编制少,而财政部门是按编制拨款,每年财政列预算时,都因环卫编制人员少而无法增加预算内资金。有限的财政拨款不仅使环卫管理部门出现以钱养人养不活、干活无钱无人干的局面,而且由于现有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一线生产人员疲劳干事干不好、请人干事到处找,使环卫部门不得不把部分精力放在如何养人上,更难达到以钱养事的目的。由于环卫部门总是为资金所制约,不能全力以赴抓管理,难以保证环卫生产质量,因而影响城区整体卫生质量。
4.劳动强度大,职工待遇低。尽管我市环卫工人工作量大,常年超负荷劳动,保证了环卫生产水平,但是环卫职工的劳动作出与享受待遇却成反比。在全省来看,随州环卫呈现出两高两低的状况:一是业务水平高。对随州目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来讲,我们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生产、服务水平已高于同等条件下其它城市水平;二是预算外收入高。随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为37%,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三是政治待遇低。所有的地级市环卫部门最低都为副处级单位,而我市环卫处仅为正科级单位;四是工资待遇低。2020年12月1日起,市环卫处调整清扫作业时间和方式,从早5:0022:30全天候作业,清扫工每天工作达9.5小时。调整时间之初,聘请的临时工走掉一半,原因就是劳动强度大,待遇太低。为保证清扫改革顺利进行,市环卫处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清扫岗位临时工工资多次上调至500~600元/月,既便这样也不易聘请,并且聘请的都是年龄结构偏大、身体状况较差的人员,不仅作业质量难以保证,也给正常管理增加了很大难度。
三、关于我市环卫工作的建议与思路
为促进环卫事业良性发展,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创造洁净、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环卫工作以钱养事机制,才能使环卫各项经费得到保障,解决生产和管理单位收费养人的弊端,促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
(一)深化体制改革,政企分开,管干分离。环卫事业要发展,市场化运作是必经之路,为了从体制上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必须改变目前政企不分的现状,成立环卫局(副处级),下设三处一队(科级):清扫管理处、清运管理处、收费管理处、综合执法大队。由各处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公司,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一切按市场经济规则运作,实行责、权、利共享。
(二)走市场化道路,建立环卫作业以钱养事机制。主要是按照环卫工作目前作业量核定生产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具体如下:
1.实行以钱养事的岗位及方法
⑴道路清扫保洁。根据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核算清扫保洁生产经费,按照2.6元/ m2的标准(借鉴兄弟县市最低标准),目前城区324.6万m2清扫保洁面积年需生产经费844万元,此项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为了便于操作,公开拍卖时,人员工资标准均按临时工755元/月核算(基本工资500元+社会保险费用135元+工具费20元+节假日加班费100元),人员经费均包含在道路公开拍卖经费里,由中标公司具体操作,但临时工工资应随着国家政策及时调整。
⑵道路洒水压尘。3台洒水车年需经费18.4万元,此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⑶垃圾清运
机械清运。根据垃圾吨位核算机械清运费用,按照16.26元/吨月的标准,城区每天按300吨垃圾计算,年需经费178万元,此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人力清运。根据人力清运吨位核算清运费用,标准为8.12元/吨,按城区日人力清运垃圾201.8吨,需经费59.8万元/年,此项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⑷垃圾站点管理。城区现有垃圾中转站点78处,按照每1.5处站点设置一人计算,应配备站点管理员52人,人员工资标准均按临时工755元/月核算(基本工资500元+社会保险费用135元+工具费20元+节假日加班费100元),需经费47.1万元/年,此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⑸垃圾处理场运行。垃圾处理场日常排污消毒、设施养护、车辆维修、油耗等运行费用为42.7万元/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⑹公厕管理。城区现有公厕28处,全部实行免费入厕,按照每2处公厕配备一名管理人员计算,应配备公厕管理员14人,人员工资标准均按临时工755元/月核算(基本工资500元+社会保险费用135元+工具费20元+节假日加班费100元),需经费12.7万元/年,此项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上缴市财政。根据费用征收额度核算收费人员工资,其中大费人员工资核算标准为每百元收费任务7.74元工资,按2020年收费任务281万元计算,需经费21.75万元/年;小费人员工资核算标准为每百元收费任务17.83元工资,按2020年收费任务86.8万元计算,需经费15.5万元/年,合计需经费37.25万元/年,此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2.实行经费包干的人员及方法
⑴环卫监察执法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担负监察管理职责,人员工资及车辆油耗等需费用32.4万元/年,此项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⑵机关人员按定编人数核算档案工资,需经费29.4万元/年,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3.实行财政核算的人员及方法
⑴以上道路清扫、洒水压尘、垃圾清运、站点管理、垃圾处理场管理、公厕管理,这6个岗位的费用核算人员工资均按临时工755元/月进行测算,对于以上6个岗位现有260名正式职工,为了化解矛盾,采取工资补差的办法,即:正式职工仍按档案工资(平均1290元/人月)兑现,根据正式工上岗人数,按535元/人月(1290-755)的标准由财政另外支付,年需经费166.9万元。
⑵现有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纳入财政预算。环卫目前退休人员176人(其中正式退休人员165人,病退11人),多年来环卫处无经费来源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年需226.6万元的退休金应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⑶将环卫职工保险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因此,应将环卫正式职工社会保险费用215万元/年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同时,每退休一名正式职工,由财政承担相应费用,并不核减环卫正常经费。
上述岗位、人员按以钱养事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年需经费1910.6万元,其中不包括一线管理人员工资。
(三)建立环卫作业移交制度。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道路面积和垃圾产生量必将不断增加,因此,在增加环卫作业量或配套设施交付使用时,应按工作量核定经费之后,实行政府出资、作业部门投标竞争,财政、建委加强监管,以确保新建道路及时接管,保持城区良好环境卫生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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