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留守儿童现状调查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资料显示,我市共有农村人口383.1万人,其中男性210.2万人,女性172.9万人;外出务工人员110万人,其中男性67.7万人,女性42.3万人。留守妇女总数493843人,平均年龄为42.5岁,占全市农村妇女总人数的28.6%;4145岁年龄段留守妇女人数最多,共有110683人,占留守妇女总数的22.4%,其余较低和较高年龄段的妇女人数以此年龄段为基点向两端依次递减;留守妇女多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各有183775人、196488人,分别占留守妇女总数的37.2%、39.8%;留守妇女中多数有外出打工经历,外出打过工的有304953人,占留守妇女总数的62%。留守儿童438068人,占全市儿童总人数的42.1%。留守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最多,共有14090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32%,初中、高中阶段列二、三位,各有107201人、93475人,分别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4%、20%;留守儿童以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监护为主,分别占53%和36%;留守儿童家庭条件多数较好,65%的留守儿童生活状况较好,其余的相对贫困。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农村留守妇女
一是劳动强度增大,身体健康受损。丈夫外出务工后,妇女从贤内助变成了顶梁柱,一个人须承担全部的家庭劳动,既要照顾老人和孩子,还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在接受调查的妇女中,40%的人觉得丈夫外出打工后,自己对生产和家务劳动感到力不从心,42%的人认为生产劳动强度太大是她们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特别是农忙季节,农村劳力极度短缺,留守妇女往往只有重任一肩挑,很容易在一季农忙中累垮,32%的被调查妇女身体健康状况不好,20%的人非常不好。
二是文化知识缺乏,教育孩子压力大。多数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偏低,37.2%的留守妇女只有小学文化,没有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在孩子的教养上多是重养轻教,只停留在吃饱穿暖的层面,无力在子女学习、行为养成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调查结果显示,44%的留守妇女每天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为零,45%的人用1小时,用两小时以上的只有11%。而这些留守妇女教育下的留守儿童多数学习成绩平平,特长也不明显。无力教育子女已成为留守妇女非常愧疚和担忧的事情。
三是文化生活单一,精神生活空虚。由于农村发展水平所限,文化娱乐活动比较匮乏。调查显示,20%的留守妇女没有任何娱乐活动,69%的留守妇女靠看电视、打麻将、串门打发时间,部分留守妇女还沉迷于赌博等不良习气。她们普遍觉得精神空虚苦闷,时常感到孤独、无助、委屈;也不太关注村务、政策信息等,较少参加过村民小组会议,对村里的事不太了解。同时,由于大多数留守妇女家庭中都只有妇女、孩子和老人,防范、防护能力相对较弱,一些不法分子便趁机作案,导致农村留守妇女家庭财物失盗、性骚扰等治安案件明显增多,使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
四是创业技能不足,缺少创业自信。由于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生产技能单一,她们往往只会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分散经营,靠天吃饭,收入十分微薄。在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72%的人从事的生产活动为种植业和养殖业。同时,不少的农村留守妇女缺少创业自信,对家庭发展前景无计划,也没有明确的创业目标,仅靠传统种养殖业的微薄收入和丈夫打工收入拮据度日。
(二)关于农村留守儿童
一是缺少亲情关爱,心理健康堪忧。农村留守儿童在最需要亲情关爱和呵护的成长阶段,父母长期远离了他们,亲情的缺失导致了他们情感上的冷漠,性格发展不健全。多数留守儿童的朋友较少,有事喜欢闷在心里,不愿意向人讲述,甚至认为与父母交流也有困难。由于心理失衡,常引发诸多心理病症,如感情脆弱、焦虑不安、冷漠自闭等。部分留守儿童总显得自卑,缺少安全感,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在自我保护上容易出现过激行为。一些由祖辈照顾的留守儿童,受到祖辈的溺爱、纵容,在性格上还表现出自私、霸道、蛮横。
二是缺乏有效管理,行为习惯异常。调查显示,有89%的留守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由于是隔代抚养,往往只注重物质生活上的满足,缺少了精神和道德上的引导与管束,使得留守儿童容易沾染上各种不良习气,影响其自身健康成长。从调查中得知,部分留守儿童的行为问题较多,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说谎,拉帮结派,欺负同学,小偷小摸;在家里不听代养人的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教师们反映,有的留守儿童交友没有选择,喜欢成群结伙,打架斗殴;花钱大手大脚,常沉迷于影视、游戏;具有破坏性、煽动性,会带坏其它同学。
三是缺乏教育辅导,学习成绩较差。由于祖辈受教育程度不高,很多还是文盲,难以承担起教育辅导孙辈的重任,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下滑,41%的留守学生成绩在班上处于中等偏下。调查结果显示,61%的留守儿童认为学习没人指导监督,是父母不在身边的最大影响。大多数教师也认为留守儿童大都是双差生、问题儿,他们对学习和生活缺乏热情,进取性、自觉性不强,有厌学倾向。而调查中,当问及留守儿童在放学后,你会写作业吗,有80%人表示需要别人督促,才做作业, 8%的人会先玩一会儿再做,而不做或抄别人的也有12%,这说明了在农村多数留守儿童学习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缺乏有效监护,存在安全隐患。由于留守儿童的祖辈监护人年龄较大,普遍缺乏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而学校面对的是未成年人群体,也不可能事无巨细。这就导致了学校、家庭之间存在留守儿童安全管理衔接上的真空,以他们经常处于无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调查中,25%的留守儿童遭遇过不同程度的安全问题。一是意外事故,如摔伤、烫伤、被狗咬、落水、交通事故等;二是人身侵害,尤其是女童,受性侵犯现象时有发生。
三、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要解决我市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加快发展,奠定物质基础。一要加快发展地方经济。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着力培育壮大本地企业,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增加农民本地就业就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让当地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尽力减少留守妇女儿童家庭,从根本上解决或减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二要加强劳动技能培训。要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在各类劳动技能培训中的参训比例,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中带头人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在送科技下乡等培训活动中尽量吸纳留守妇女参加。对有创业意愿、愿意向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就业的留守妇女,实施定向、定点、订单式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三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多方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助特困群众实现本地就业。要加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广力度,不断加强对贷款妇女的政策与技术扶持力度,有效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帮助贷款妇女做大做强产业,使留守妇女成为推动产业化的生力军。
(二)建好阵地,丰富精神生活。一是建设妇女儿童之家。根据《广安市儿童发展纲要(20202020年)》要求,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建议整合、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支部活动室建立妇女儿童之家,将建设任务纳入每年的民生工程,按照乡镇和村(社区)两种类别,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匹相应的补助资金,配置服务妇女儿童的设施设备,完善相应的软硬件条件,分年度组织实施,确保新两纲的目标如期完成,丰富广大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建设村(社区)家长教育学校。根据《广安市儿童发展纲要(20202020年)》要求,到2020年,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议依托村(社区)农村书屋、党员活动室、社区活动室等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配置相应的教学设备、教材等,并将家长学校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督促各区市县分年度推进实施。
(三)以人为本,开展关爱行动。一是政府总牵头。按照政府投、企业捐、各界帮的思路,建议尽快设立广安市留守妇女儿童救助金,由市财政投入一定原始资金,并每年从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募集的资金中各划拨相应资金注入救助金,以保持救助金的实力和帮扶的可持续性。救助金由财政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留守妇女儿童爱有所依、困有所帮。二是部门齐行动。妇联组织和卫生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母亲健康快车的作用,积极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计生系统要把计生三结合与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结合起来;关工委要组织五老志愿者开展关爱留守学生活动;团组织要积极为留守儿童直接提供志愿服务。民政、教育、劳动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部门优势,积极关心关爱留守妇女儿童。三是各界来助阵。大力开展致富思源关爱留守妇女儿童主题活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各界人士为留守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通过捐助活动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带动社会力量为其提供更多的帮助。
(四)多方参与,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一要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牵头、政府落实,妇联、团委、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扶贫、人社、民政、综治、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要专题研究改善全市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现状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在生活困难救助、生产和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问题,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二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将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服务机制,实施家庭教育、素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其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就业、住房、教育、卫生等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探亲休假等制度,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平等分享公共服务资源。三要强化工作保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69号)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对妇联组织提出的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方面的事项,凡事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要应保尽保,并尽可能纳入现有工作安排和政策框架,实现长期规范化运行。对暂未纳入政策规定但又涉及面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符合公共保障原则的前提下,由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统一制定方案,整合行政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加以解决。要加大投入,支持妇联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在每年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增加妇联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专项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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