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镇集镇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个体经营户代表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xx镇农贸市场摊位租赁期已于2014年7月31日到期,新一轮的摊位租赁使用权竞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湖北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为了不影响乙方经营,同时考虑到双方各自的责、权、利充分的得到落实,为此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一、摊位租赁地点:
A排 号 B排 号
C排 号 D排 号
二、摊位租赁期限:
二年 (自2014年7月31日至2016年7月31日止)
三、摊位竞租中标价人民币:¥ 元(大写)。
四、双方履行职责
(一)甲方责任
1、摊位竞拍后甲方负责理顺市场秩序,清出摊位交与乙方管理使用。
2、负责损坏的设施维修加固。
3、督办环卫工人每天对市场进行清扫,确保干净卫生。
4、负责指派专人对市场全天的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无占道经营行为。
(二)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划行归市经营,维护市场秩序,服从统一管理。
2、不得擅自将摊位转让、转租,确需转让、转租,必须报甲方同意并且能自觉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后方可进行转让、转租。
3、做到本辖区内无占道经营、无不按划行归市违规经营或改变摊位用途行为发生。
4、负责本辖区内基础设施保护,杜绝搭建临时性的构建物,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5、杜绝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和短斤少两的行为发生。
6、负责协助市场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经营秩序。
7、摊位租赁期满时,必须完好的交与甲方接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腾庄。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机关备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