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党员积分制管理不严肃、不规范、流于形式、管理粗放等问题在基层党组织中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日常积分未如实反映党员日常参加学习、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基本情况;有的党员积分公示滞后,未按月或按季度定期进行公示,更有甚者,2022年度公示的仍为2018年度积分情况;有的评分标准宽泛、前后自相矛盾,科学性、系统性、操作性不强;
有的评定程序走过场,个人自评随心所欲,党员互评、组织评定形同虚设,往往将党员个人随意填报的自评分作为最终评分,导致出现党员积分普遍高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平时积分没有差距,年终民主评议“一团和气”的不良现象。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加强和改进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工作举措,用积分记录党员成长、衡量党员作用、评定党员优劣,有利于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促进党员履职,让党员心中有责任、肩上有担子、争优有标尺、干事有激情、工作有动力,能够促使党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成为群众中的一面旗帜。因此,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严肃规范开展便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设置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党员积分标准。使党员积分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党员参加学习、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情况。既要对党员参与学习、参加活动的出勤率加以反映,更要对学习效果、工作实绩进行评价,使党员在学用结合、服务群众、推动工作方面的表现体现到党员积分上,使其成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互促共进的有力推手。
一是实绩积分。
将党员承担党务工作、参加组织生活、参与党的活动、获得各种奖惩等4大类项目纳入实绩积分项。实行基础分0分制,积分不设上限、不设下限,确保每一分都是党员表现的客观反映。在积分计算中,党员每参加一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扶贫赶集日、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完成各类学习任务、在支部做主题发言等情况,可积0.5分—3分不等。党员在业务工作中、年度考核中、各类比赛活动中获得的奖励,给予相应加分。在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督查中受到各级负面通报、被群众投诉且查证属实等情况的给予相应扣分。同时,适时将阶段性重要党内活动纳入积分项,确保积分全面反映党员实绩。积分每季度完成一次结算,形成党员季度实绩积分清单。
二是评议积分。
通过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开展民主测评量化积分。设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议档次,分别计5分、4分、3分、0分,测评人员以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工作业绩、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为依据定性评定党员档次,测评结束后统计党员获得的各档次评价数量,加权计算得到评议分值。将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评议分值相加得到季度党员最终评议得分。
其次,要规范党员积分评定程序。个人自评要真实有据,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到贫困村开展帮扶行动要填写记录表,并记录村社区干部、群众对党员服务和帮扶工作的评价意见,将其作为党员积分依据。党员互评要实事求是,改变“你好我好大家好”相互给高分,或者凭印象、凭感觉、凭私人关系任意评分的现象。组织评定要客观公正。
对于不按时参加组织活动、履行义务有欠缺等该扣分的要理直气壮地扣,对于服务群众积极有为、工作实绩突出、作用发挥明显等该加分的要旗帜鲜明地加。同时,评定积分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让程序规范成为党员积分客观公正准确的重要保障。
最后,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党员积分进行实时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党建”的便捷性、高效性,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缴纳党费、履行义务等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和跟踪提醒,描绘党员组织生活“图谱”,记录党员红色生活“轨迹”,让党员实时了解自己积分情况,动态掌握其他党员活动情况,激励党员创新争优、比学赶超。将每季度的党员实绩积分和评议积分相加得到党员季度积分,四个季度相加得到年度积分。积分实行季度公示制,并接受党员查询。
将党员年度积分、季度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直接依据,每季度积分排名在前15%的党员直接评定为“党员示范岗”“三星级党员”。根据每年下达的“优秀共产党员”名额,按照年度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直接评定。正式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的,由局党组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预备党员年度积分70分以下的,上报局党组并按规定对其延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