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是一项保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基础性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今年我部专门成立课题组,对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找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破解问题的对策,为今后进一步抓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
一、当前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十分重视农村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规范了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党员队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等“四个多样化”的影响,党员发展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从发展对象上看,存在“近亲繁殖”倾向。一些村党支部书记宗族观念严重,专门发展沾亲带故的人员,对其他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青年拒之于门外。
二是从发展数量上看,存在“两极分化”现象。一些村党支部长期不发展,甚至个别村党的事业后继乏人。而有一些村支部发展党员则搞“批量发展”,凡提出申请的照单全收,一年就发展新党员十几名。
三是从发展质量上看,存在“良莠不齐”状况。一些村支部发展党员时不讲标准或坚持标准不严,谁对自己有利就发展谁,谁给好处就发展谁,甚至把一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赌博、搞迷信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发展为党员,严重降低了党员质量。
四是从发展程序上看,存在“暗箱操作”情况。有的村党支部发展程序上走“跳棋”,规定程序没有走到,有的对预备党员到期不研究转正,有的甚至搞“瞒天过海”入党,通过伪造会议记录、入党材料的方式发展党员,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有以下四方面:
(一)乡镇党委认识不到位,党员发展工作“缺管”。一是思想不够重视。一些乡镇党委没有认识到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深远意义,平时把主要精力都放在计划生育、经济发展等政绩工程,没有把党员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业务指导不到位。一些乡镇党委组织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平时对村级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指导不够。一些驻村联片干部只想把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抓好,对党员发展工作不闻不问。三是责任追究难落实。虽然县委每年都跟乡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各乡镇也结合实际跟各村党支部、驻村联片干部签订责任书,但对达不到工作目标要求的责任对象,在责任落实和追究上没有落到实处。
(二)党组织负责人素质不高,党员发展工作“偏轨”。一是文化素质偏低,业务掌握不熟练,导致发展程序不到位。支部书记由于文化素质偏低原因,不熟悉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不知道如何发展党员,造成党员发展时程序不到位或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常有发生。二是思想境界不高,民主意识不强,导致人为降低党员质量。一些村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发展心怀疑虑,害怕“培养了苗子,失去了位子”,不主动、也不愿意去发展党员,个别支部书记宁愿被乡镇党委免职,也不愿培养发展不属于“自己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
(三)农村青年流动频繁,发展对象难选“苗子”。特别是山区农村受地域、交通等条件限制,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农村绝大多数有文化、有能力的青壮年纷纷外出务工、经商,留在家中的大多是年龄偏高、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人员,综合素质相对较差,使得发展党员时好“苗子”难选。同时,外出青年务工地点不固定、流动频繁等原因,给党组织的考察培养增加了难度,加上本人又不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行踪,使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难上加难。
(四)党员先进性不强,优秀青年入党愿望“降低”。近年来,一些村党支部放松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忽略党员作用的发挥,使一些党员的先进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弱化、服务意识淡薄,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个别党员甚至出现了“拉山头”、“搞派性”等不良行为,降低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一些优秀青年对入党缺乏真正意愿。
三、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一套竞争有序、决策民主、程序公开、责任明确的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机制,真正把最优秀的农村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农村小康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完善责任机制,着力强化党员发展工作制度保障。
一要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共同负责制。做到县委领导包乡镇、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包村,村支委联系一至二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建立党员发展定期督查、定期汇报、定期研判等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党员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员发展工作网络。
二要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要把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列入乡镇党委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分管组织的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委员的目标责任制中,并作为政绩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乡镇要将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落实到驻村联片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身上,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定档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发展党员责任倒查机制,对今后发现对象存在把关不严、程序违规等问题,实行发展党员“谁审核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实施党员发展双重否决制。明确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党员发展双重否决制。对一年不发展党员的村,由乡镇党委给予书面预警;连续两年不发展的村,由乡镇党委进行黄牌警告,并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不发展的村,对支部书记作出组织处理,并实行党建考核双重否决制,既对村级组织实行否决,又对驻村干部和支部书记等个人实行否决。
四要明确组织员发展党员责任制。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落实组织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明确组织员抓党员发展的工作职责,通过参加业务培训、到县委组织部挂职等方式,不断提高组织员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真正实现党员发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
(二)创新培养方式,全面激活党员发展源头。充分利用在外商会、流动支部、行业协会、现代科技等载体,建立一个跨区域、全方位、内外结合的党员培养机制,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发展,吸收优秀人才,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全面激活党员发展源头。
一是利用流动支部外围培养。各乡镇结合本地人员流动去向情况,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选配办事公正、有威信、有能力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为多年不发展党员村物色优秀人才,在临时支部内培养成熟后再输送到原村,由原村进行发展。
二是依托行业协会多方培养。充分利用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分别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引导他们在指导农民发展生产、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注意从行业协会中发现优秀人才、培养优秀人才,并逐步把他们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
三是利用现代科技跟踪培养。充分利用信函、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党建网站等方式,对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入党意向的优秀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并明确专人跟踪培养,及时掌握他们在外的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有意识地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为合格地共产党员。
(三)强化整顿治理,努力解决党员发展空白点。要建立以思想教育为主、组织措施为辅的整顿机制,切实加强对支部书记不想发展村、家族化、派性村及软弱涣散村的整治力度,努力解决党员发展软弱点和空白点。
一是实行“思想沟通法”。通过个别谈话、学习先进典型等形式进行沟通思想,引导各支部书记提高认识、改变观念,主动党员发展;对仍拒不发展党员的支部书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采取免去支部书记职务、整顿支部等组织调整措施,直到党员发展为止。
二是实行“联合组建法”。对家族化、软弱涣散村党支部,经整顿仍不能转化发展党员的,可就近并入邻近强村、企业建立联合支部,打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基础,待全面改善后,再单独组建支部。
三是实行“下派选调法”。对那些宗族化、内部派性严重、多方势力均衡的村党支部,采取下派干部到村挂职,或选派本地有素质、有能力的党员到村任职,打破支部内部各派势力分布格局,通过几年的努力,改变支部内党员队伍结构,为党员发展打下基础。
(四)严格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通过建立可以量化的党员发展标准,防止简单地用生产力标准或文化素质的标准来代替党员的政治标准,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有培养发展潜力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一是建立党员发展定期分析制。每年年初,由各乡镇党委组织人员对辖区各村党支部的发展对象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各村发展对象的文化素质、水平能力等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科学提出当年度党员发展的数量指标。在发展党员指标分配上,充分结合各村实际,做到科学分配下达但又不“死抠”指标。如对经调查确实没有合适发展对象的村党支部,就不予下达当年度党员发展指标,以免这些村党支部发展一些文化素质不高的对象“凑数”,降低党员质量。
二是建立党员发展量化积分制。为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分别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不同对象的具体要求,设置项目与分值,对符合项目要求的给予相应加分,最后根据每个对象的得分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对象。
三是建立入党对象资格预审制。凡是向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对象,所在村支部书记必须在了解日常行为表现的基础上,及时向当地纪检、政法、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征求意见,做到对发展对象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了解。各驻村干部也要切实把好标准关,实行党员发展全过程参与、监督和审核,一旦发现党员发展有问题的,及时向乡镇党委汇报,切实防止“带病”入党。
四是实行发展近亲入党汇报考察制。对支委会成员发展自己亲属入党的,事先必须向乡镇党委报告,乡镇党委根据村党支部的报告,派出考察人员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确属优秀的,再按有关程序办理,否则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