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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规划】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发展规划

时间:2023-05-17 19:4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善我市城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按照五年内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毕的总体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规划】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发展规划,供大家参考。

【住建规划】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发展规划



黑河市城区20082012棚户区

改造建设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善我市城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按照五年内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编制《黑河市城区20082012年住宅建设发展规划》。

一、编制依据

(一)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升城区品味。

(二)既参考我市城区近几年来住宅建设实际,也考虑城市整体建设规划要求。

(三)根据我市城区现有需改造的棚户区居民拆迁面积117.7万平方米,分五年有计划完成。

(四)按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要求,将每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数量进行编制,并列入规划。

二、主要指标

(一)需改造棚户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目前市城区内棚户区的分布情况,分成东部、西部、南部3大片。其中:东部分为16个片区,占地面积100.1万平方米,拆迁面积65.3万平方米;西部分为12个片区,占地面积63.9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9.5万平方米;南部分为8个片区,占地面积45.9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2.9万平方米。总计36个片区,占地面积209.9万平方米,拆迁面积117.7万平方米,涉及人口5.5万人。

(二)新建安置回迁楼情况

按照近几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回迁的数据及其趋势,预计东部回迁的比例为50%,安置居民增加面积约为回迁面积的20%;西部回迁的比例为90%,安置居民增加面积约为回迁面积的20%;南部回迁的比例为70%,安置居民增加面积约为回迁面积的24%。同时根据各片区需新建安置回迁楼的面积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以上测算,共需新建安置回迁楼面积148.4万平方米,其中“拆一还一”面积75.2万平方米、安置居民增加面积15.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32.4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25万平方米。

(三)在新建安置回迁楼的同时,按一定的比例开发部分商业楼房(如住宅的1-2层等),计划商业开发楼面积29.7万平方米。

(四)各个年度具体规划情况

根据黑河市城区现有棚户区总量,按五年内完成改造的要求,具体每年改造计划如下:

2008年计划改造8个片区,分别为幸福五组、幸福六组、航运、黑河粮库、电厂路西、福利厂西、一砖厂家属区和东大庙片区,占地面积45.7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3.8万平方米、涉及人口1.2万人;计划新建安置回迁楼面积31.9万平方米,其中:拆一还一面积17.7万立方米、安置居民增加面积3.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5.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5.1万平方米;同时开发商业楼房面积6.3万平方米。

2009年计划改造9个片区,分别为幸福二组、幸福四组、益民、五中道南、五中道北、幸福大市场南、农机二厂、拖修南片和新生活二组片区,占地面积51.1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4.3万平方米、涉及人口1.3万人;计划新建安置回迁楼面积35.4万平方米,其中:拆一还一面积20.0万立方米、安置居民增加面积4.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5.9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5.2万平方米;同时开发商业楼房面积6.9万平方米。

2010年计划改造8个片区,分别为新生活一组、铁路南、土特南片、黑龙大厦东、原幸福中学、黑龙江大桥、黑河学院和开发区片区,占地面积43.7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4.3万平方米、涉及人口1.1万人;计划新建安置回迁楼面积30.7万平方米,其中:拆一还一面积14.9万立方米、安置居民增加面积3.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7.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5.1万平方米;同时开发商业楼房面积6.2万平方米。[Page]

2011年计划改造6个片区,分别为小黑河1组、小黑河2组、小黑河新区、河南屯2组、之路3组和林业中专片区,占地面积37.7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4.6万平方米、涉及人口1.0万人;计划新建安置回迁楼面积27.4万平方米,其中:拆一还一面积12.3万立方米、安置居民增加面积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7.4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5.2万平方米;同时开发商业楼房面积5.6万平方米。

2012年计划改造5个片区,分别为长发1组、长发2组、长发3组、长发4组和河南屯1组片区,占地面积31.7万平方米、拆迁面积20.7万平方米、涉及人口0.9万人;计划新建安置回迁楼面积23.0万平方米,其中:拆一还一面积10.3万立方米、安置居民增加面积2.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面积6.2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面积4.4万平方米;同时开发商业楼房面积4.7万平方米。

三、采取的措施

(一)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当作构建小康黑河、和谐黑河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抓好,高度重视,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制定新的鼓励住宅建设尤其是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刺激居民的住房消费。通过房地产业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市域经济稳步增长。

(二)编制好年度建房供地计划,要优先办理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用地手续。

(三)将棚户区改造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管理,要加大危房棚户区的改造力度,使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房屋拆迁应以危房棚户区为主,合理控制房屋拆迁规模,最大限度地降低住房被动需求。要研究和制定危房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使危房棚户区的住户,通过改造,能买得起、住得上。

(四)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要按国发〔200724号文件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棚户区改造的要求,抓好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工作。

(五)要加强房地产税收和金融市场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6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文件)等规定,公布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测算当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报政府确定后予以公布。人民银行、房地产、国土资源、统计等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加强对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的监测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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