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巡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和湖南省第十届纪委第四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报告】纪工委书记在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巡视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
巡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和湖南省第十届纪委第四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等一下,柯敏厅长将作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12年工作和2013年打算讲两点意见。
一、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省属高校巡视工作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了家庭困难学生、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等教育惠民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省属高校、厅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二)全面启动省属高校巡视工作。制定了《湖南省省属高校巡视工作方案》,建立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对4所高校的巡视工作任务,指出被巡视高校问题19个,提出整改建议17条,向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9条。省属高校巡视工作受到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高度肯定,教育部对我们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介,《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人民网、三湘风纪网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正如建国书记指出的,教育巡视实践表明,开展对省属高校巡视工作决策是正确的。教育巡视在促进学校发展方面起到了其他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三)大力纠风治乱。思想作风方面。我们以“强化责任、改进作风、加强管理”为主题,开展了全省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月活动,建立了厅委班子成员与高校党委书记、校(院)长、市州教育局党组(委)书记、局长谈心谈话制度,市州年度教育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和教育系统领导班子考评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查找并全面整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收到了显著成效,得到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制订了《湖南省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了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完善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制度,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对部分典型乱收费案件进行了重点督办。2012年全省共检查各类学校13446所,查处违规金额2069.97万元,清退违规收费2048.93万元,追究责任人247人。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收到信访举报2587件,立案430件,处理违纪人员407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
(五)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了干部日常廉政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道德领域专项教育。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承办了“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省级复赛,湖南大学承办了全国高校廉洁教育进校园现场经验交流会,柯敏厅长代表省教育厅作了经验发言。举办了“廉政话剧进高校”系列演出活动启动仪式,支持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廉政话剧巡演。同时,将2012年确定为党风廉政制度完善和落实年,建立了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廉洁性审查等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党务公开等制度,权力运行得到进一步规范。
(六)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协调,下发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职数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重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选送一批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纪委和教育部监察学会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过去的一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部分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学和学术不端现象仍然存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亟待加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教育部有关部署,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201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省属高校巡视工作主要任务
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和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政治纪律、作风行风、巡视制度、惩防体系和纪检监察队伍五个方面的建设,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好服务、提供保障。
(一)加强政治纪律建设,切实提高教育系统的执行力
政治纪律是党的生命。面对当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加强政治纪律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坚决纠正和及时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教育系统政令畅通、大局稳定。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加强对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对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教育项目配套资金安全使用情况和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营养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各项教育惠民资金。同时,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重要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教育系统的执行力。
(二)加强作风行风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转作风促新风摆上了议事日程,摆到了空前的高度。教育行风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违规办学、违规收费、师德师风等一些突出问题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纠而复发。加强教育系统作风、行风建设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大力创新工作措施,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1、深入推进思想作风建设。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伊始,专门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华社一份《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的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系列切实具体的新举措,在全国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赢得了一致好评和拥护。省委、省政府去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和“九项要求”。省教育厅今年制订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上述规定和要求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
2、探索构建“三位一体”教育行风监督体系。针对我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实际,我们提出构建“三位一体”教育行风监督体系,整合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包括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巡视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形成教育行风监督的整体合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三个部门的监督范围和内容进行整合和梳理,一方面科学界定教育纪检监察、教育督导和教育巡视在教育行风建设中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教育纪检监察、教育督导和教育巡视协同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个全范围、全过程的教育行风监督网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治教、全面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3、认真执行《湖南省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该制度今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重点监控工作,不少地方制订了实施办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省治理办目前收到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举报依然居高不下,形势仍然不容乐观。2012年,我省教育信访举报数在全国比较靠前。今年各地各校采取了一些措施,形势有所好转。截止3月7日,省治理办共接到投诉举报电话信访件共195件,最多的一个市有31件,个别高校也有举报。明天,省纠风办、省教育厅将约谈一个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和教育局长,7月份我们将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的规定通报教育收费举报情况,并对重点监控对象采取相应的措施。省治理办也将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开发信访举报管理系统,规范举报办理流程,确保重点监控公正、公平。
4、着力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建设。我们历来重视阳光治教,特别是阳光高考、教育政务公开和高校党务公开工作都是全国、全省先进。去年开始,我们积极探索深入推进阳光治校的有效措施,着力构建涵盖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的阳光治教服务。我们的思路是,教育收费重点监控作为一种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侧重于惩治,是治标之策,阳光服务建设将监督关口前移,侧重于防范,是治本之道,通过两者有机整合,实现源头监督与过程监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规范管理与服务群众相结合,解决作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近两年,株洲市教育局在推进阳光服务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探索,成立了集信访举报、政策咨询、舆情监控、教育资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设服务中心,乡镇联校设服务站,完小以上设服务点。去年,我们先后两次深入株洲市调研,感受到阳光服务建设实现了“三个转变”:变群众上访为机关下访,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单个部门服务为系统整体服务,在密切干群关系、遏制教育乱收费、预防腐败发生、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我们将召开教育阳光服务建设工作现场会,推介株洲市教育阳光服务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制订《关于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建设的意见》。
5、加大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今年重点开展“一个专项治理、两个专项检查”:一是开展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重点是对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去年长沙市在这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目前,省纠风办和省治理办正在研究专项治理的方案和政策措施,将在近期全面启动这项工作。二是开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今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上述两方面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曝光典型问题,并组织专家对各省制定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以及教辅材料目录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这里要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要再拿2007年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治理中小学教材教辅市场商业贿赂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做文章,要坚持“一教一辅”,坚持学生自愿选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中小学教辅资料发行有关的费用;违规收费必须全额清退给学生和家长。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对照政策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这项检查由省治理办成员单位联合组织开展,集中解决一批违规问题。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省纠风办、省教育厅将约谈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师德师风是教育的灵魂,要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要建立教育、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水准。今年,教育部将会同中央纪委加强对高校中层干部、教职工兼职、投资办企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着力规范高校干部、教师从业行为。省教育厅将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出台进一步遏制学术腐败行为的办法或规章,从制度建设上治理学术腐败问题。
(三)加强高校巡视制度建设,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我们将按照对高校领导班子“定期体检、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促进发展”的工作定位,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逐步探索切合高校实际的巡视工作路子。
1、认真完成年度巡视工作任务。今年将对22所省属高校进行巡视,其中本科高校6所、专科学校2所、高职院校14所。巡视重点对象是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同时对主管人、财、物和工程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副职,以及群众反映较多的其他校级领导干部也作重点了解。巡视重点内容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要求”情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思想文化阵地管理情况等。巡视的重点部位主要包括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人事财物、学术科研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加强巡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查找问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网络舆情、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落实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检察、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制度,重点研究并建立好巡视回访制度,逐步形成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科学有效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
3、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巡视中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原则,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通过组织巡视回访、跟踪问效等形式,加大对整改情况的督查力度,推动巡视成果的有效利用,切实把巡视成果作为指导学校发展、评价学校工作、特别是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抓好重大问题或重大案件线索专项报告处理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性
构建具有教育特色的惩防体系,必须突出教育行业特点,探索教育腐败规律,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入手,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惩处,其中最关键的是要通过完备的制度设计,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1、着力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一是加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使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
2、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的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省委教育工委历来把制度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将2011年确定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年,将2012年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和落实年,通过这两年的努力,先后建立了“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党务公开、制度廉洁性审查、省属高校巡视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初步构建了具有我省教育系统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可以说,我们已经将制度的笼子做好了,下一步工作就是如何将权力关进这个笼子。我认为,最关键就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我们今年将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年活动,切切实实把已经建立起来的一些基础性的、重大的制度落到实处。落实好制度,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能有特权思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能搞个人说了算。
3、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揭露和查处机制,对群众举报及时处理,对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套取科研经费案件,严肃查处校办企业、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部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教育权益的案件。加大信访举报案件直查快办力度,重点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教育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对中央和省委反腐的决心有清醒的认识,必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有关规定,制订《教育系统办案工作规程》,不断推进办案工作规范化。
4、深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教育部今年将组织力量集中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学校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学校院系和课题负责人履职情况。各高校一定要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规范科研行为;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研经费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强化科研人员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5、加大校办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加强校办企业监管是教育部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年内将对全国高校校办企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统计、核查。各高校要认真履行出资人的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校办企业产权关系,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责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杜绝国有资产流失。要督促校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激励、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校办企业科学监管,促进校办企业规范运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校办企业领导人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探索防范校办企业廉政风险的措施,推动校办企业规范发展。
(五)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1、切实加强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并下大力气抓好贯彻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2、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一批干部到上级纪委培训机构学习,加大对巡视专员的培训力度。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今年,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规划中,首次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课题(共8个课题),申报通知已下发,请大家踊跃参与。
4、建立湖南省教育纪检监察学会。我们准备将学会设在一所本科院校,主要承担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工作交流等职能。
同志们,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局面,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提升自身素质。要加强学习和调研,及时掌握各类情况和信息,做到对教育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有清醒认识,对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步骤了然于心;要了解和熟悉自己单位、部门的情况,深入研究问题、发现问题,将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和着力点;要正确处理好治标和治本、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每年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研究解决1-2个实际问题,积小胜为大胜,积量变促质变,努力实践,务求实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奋发有为的工作,为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