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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报告】2010年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5-25 18:10:0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0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2010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报告】2010年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水利报告】2010年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2010年水利系统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0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的工作任务。厅党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晓山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现在,我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开展水利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我省水利建设、发展和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20093月,厅党委召开了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纪委和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对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5月份,厅党委制订了《江西省水利厅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对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保证了工作落实。7月份,中央颁布了行政问责制等四个重要文件后,厅党委举办处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孙晓山厅长亲自部署学习贯彻工作,他特别强调,近几年是我省水利投资最多、建设项目最多的时期,也是廉政建设压力最大的时期。我们各级领导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常抓不懈,确保防汛和廉政两座大堤不倒,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按照厅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及时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了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工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全省水利部门坚决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新增水利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和省委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在水利系统的贯彻落实。水利厅成立了以孙晓山厅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厅领导及机关处室分片联系责任制,计财处、建管处、农水处、水保处、监察室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工程要在规定时间百分之百开工、地方配套资金百分之百到位、发现问题百分之百整改”的要求,组织17个检查组对110个扩大内需水利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吉安市水务局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的大检查,特别对国家审计署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追回了挪用、挤占的水利建设资金1000多万元。宜春市水利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上高县南港水库除险加固等扩大内需水利建设项目整改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加强领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了中央“三保”政策在全省水利系统的落实,促进了水利工作发展。

各单位和部门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认真抓好水利厅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落实。厅纪委协助厅党委把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落实的措施和计划。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各单位和部门注意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水利政务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部门间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省赣抚平原管理局、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近几年没有信访举报。200912月,厅党委组织5个由厅党委委员带队的考核组,对厅直15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包括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在内的全面考核,扩展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效果。各单位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评议都是优等,群众认可度较高。各地市水利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南昌、宜春、上饶等市水利局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综合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推动责任制在基层的全面落实。

()坚持惩防并举,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中央和省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的总体部署,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2009年工作任务,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坚持把宣传教育做为惩防体系的基础工作来抓,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采取集中学习、双休日培训、播放电教片、举办讲座、网上学习、发放辅导材料等形式,认真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正确履行职责,增强廉政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2009年初,组织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到方志敏烈士陵园接受清贫教育,举办全省水利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视频报告会,取得了良好效果。8月份,厅纪委举办了领导干部及贤内助廉政教育学习班,全厅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配偶70多人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领导干部及配偶的廉洁意识。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建立“政教课堂”网页,积极开展勤政廉政教育。九江、抚州、景德镇等市水利(水务)局和省水文局、省赣抚平原管理局、省水土保持科研所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推动学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据统计,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举办各类反腐倡廉培训班60次,参加人数2300余人;举办各类反腐倡廉报告会、演讲会和视听教育会190次,参加人数9936人。

狠抓制度建设,努力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厅机关各职能部门突出水利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针对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和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领域,完善监督措施,健全监管机制,先后制定了12项制度。如厅政策法规处制订了《江西省河道砂石开采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厅建管处制定了《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厅办公室修订《江西省水利厅工作规则》,厅稽查办修订《稽察人员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权力的运行。赣州市水利局以市政府发文正式颁布《赣州市河砂开采权出让管理办法》,有力加强了河道采砂管理。宜春市水利局制定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等文件,规范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防止个人说了算。省水利水电学校修订了《白水湖校区建设廉政工作规定》,有效堵塞制度上的漏洞,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工作规划和惩防体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水利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开展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水利实际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优化考核程序,丰富考核内容,对厅直单位2009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水利系统各单位也认真开展了对工作规划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

(三)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围绕发展民生水利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专项治理工作各负其责,成效显著。一是计财处牵头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共清理纠正小金库2个,涉及金额131.7万元,成效明显。二是外科处牵头组织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出国(境)团组比近三年平均数减少20%,公款出国经费下降25%。三是厅监察室牵头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专项治理,厅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压缩30%,车辆运行费用压缩44%,有力促进了机关良好作风的形成。厅直各单位也基本完成了经费压缩目标。四是农水处牵头开展规范行业协会专项清理,省水利企协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和财务等四个方面与水利厅机关完全脱钩。五是办公室牵头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清理,除保留“鄱湖杯”水利建设先进县评比表彰活动,其余表彰事项一律取消。六是水保处牵头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72起,取消6家不合格单位水保方案编制资格。七是省农电局牵头开展“四无”水电站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整顿184座违规水电站,“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任务基本完成。八是厅建管处牵头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2008年以来所有的2569个项目进行了初步排查摸底,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水利工程稽察力度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持续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工程安全和生产安全态势良好。2009年厅稽察办完成稽察项目19个,共查出各类违规问题408个,稽察深度和广度有所拓展。厅质量监督中心站对196个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查出各类问题450个。全省水利系统共开展执法监察368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

水利审计范围拓展,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09年初,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对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指出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厅党委及时召开整改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召集三个问题较多单位的市水利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534个,查出损失浪费资金813万元,纠正违纪金额3669万元。水利厅审计部门围绕民生水利着力开展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基本建设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及时发现一些滞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预防和保障功能逐步呈现。

(四)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督,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增强。厅纪委及时转发中纪委、省纪委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通知,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厅纪委对新提拔的8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据统计,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纪委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65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03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467次,诫勉谈话22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落实省纪委要求,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厅机关和厅直单位1135位党员干部对照《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招投标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以现场巡察、重点检查、专项监察等方式,督促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将公告报名、资格预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重点环节纳入有效监管,确保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公平规范。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共开展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177个,全部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占总交易数的100%

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共89件,都依纪依规进行了处理。其中厅纪委、监察室共收到信访举报34件,立案1件,列入督办5件,党纪处分3人。对安澜工程咨询服务中心个别工作人员评标中的违规行为,给予该单位停业整顿半年、开除违规人员、追究领导责任的处理。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加强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作风建设,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民主监督、群众评议等工作,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诫勉、廉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开展党课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有新的提高。

开展河道采砂执法行为专项整肃活动。根据孙晓山厅长指示,厅成立了河道采砂执法行为专项整肃领导小组,召开整肃动员大会,组织全省水政执法队伍开展自查自纠,提高水政执法队伍的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省1059名水行政执法人员签订了“规范执法、廉洁从政”承诺书。水利厅还组织2个督查组,对南昌、九江两个重点区域的采砂执法活动进行督查,责成湖口县水务局对2名执法违规的人员作了组织处理。据统计,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共开展水政执法巡查1.3万次,现场纠正违法行为1600余起,查处非法采砂船只700余艘,河道采砂秩序进一步规范。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水利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水利部门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效能意识明显增强,权力运行逐步规范,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干部素质显著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水利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水利厅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33项精简为22项,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5项精简为7项,单项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在中部乃至全国最短,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萍乡市水务局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与群众直接对话,广泛了解民情民意,努力实现“为民办水务、让碧水清泉惠及千家万户”的目标。新余、鹰潭等市水利(水务)局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树立了水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厅办公室牵头大力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与网上审批等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相结合,通过网站及时受理、查询行政许可和审批申请,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结果,推动水利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各地水利部门普遍在地方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窗口,实行办事公开。大部分市、县对农村饮水等惠农工程建立了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取得水利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进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必须加强各级党组织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必须紧密联系水利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必须坚持关口前移、注重制度建设、惩防并举、重在预防;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部门和人员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够有力;一些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监督制度仍要完善,执行力有待加强;个别单位违法违纪案件仍有发生;一些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偏少,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水利发展改革十分重要的一年。今年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水利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一)继续把督促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放到突出位置,努力服务水利发展改革大局

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工作中心,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审计调查、工程稽察等多种监督方式,发挥业务部门与监督部门的整体合力,促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水利工作中落到实处。要教育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认真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加强对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的要求,加强对孙晓山厅长部署的“五个二”工程、“九个方面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开展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农村水电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水利服务民生的基础地位。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县建设、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的督导检查。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要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作为重点,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排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并给予通报。对前一阶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同时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从制度管理、监督等层面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要抓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公布一批在水利建设市场中有违法违纪违规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抓紧推进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与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的廉政共建工作。争取20105月前与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签定《廉政共建协议书》,尽快开展廉政共建活动。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严格有效的工程廉政机制,完善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权力流程制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有效监督制度,堵塞权力滥用的漏洞,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加大审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会同省检察院、省监察厅对招标、评标、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进行跟踪检查,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把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给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进水利惩防体系建设

今年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攻坚年。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经济快速发展,干部健康成长”的目标,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个方面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推进水利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党中央制定的党规党纪,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要督促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我们要结合水利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确保落实到位;对反腐倡廉工作中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我们要上升为制度去规范工作和行为;对违背党纪政纪的行为,我们要严肃查处纠正。要加强对现有制度的梳理,没有制定的要尽快制定,有明显缺陷的要及时修订,需要细化的要制定实施细则,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体现在各个制度之中。

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在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权出让、水资源开发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构筑预防腐败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增强预防腐败的成效。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省纪委的要求,今年要全面推行内设机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按岗位、处室、单位排查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四类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三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四是外部环境风险,即从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方面,重点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要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坚决纠正以制度落实制度、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的做法,努力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无可推卸,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性。

(三)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水利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利用网络、展览等宣传媒介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报告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提高教育实效。要加强水利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工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监督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要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思想,把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起来。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水利项目安排和大额度水利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纪检监察、审计配合协调机制,完善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认真落实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修订完善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就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认真执行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廉政准则》作为约束干部行为的制度红线,把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具体指标,对违反者严肃问责、处理。认真做好水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完善水利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改进企业领导人员作风,促进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

(四)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注重查办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资源开发管理等容易发生腐败领域和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限制。

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工作。对信访举报要及时排查,对线索具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举报人实名举报的问题,要积极组织调查,认真核实,严肃处理,及时办结,保证信访举报办理质量和实效。要加强案例剖析,认真分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针对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案件发生。

(五)切实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省纪委的要求,在作风建设上努力做到“四要”:一是为官要亲民淡泊。多深入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送温暖和春风,不要追着领导献媚买好,自我推销;多在工作上动脑筋、想办法,不要在谋取个人和亲属名利方面费心机、耍手段。二是干事要诚实务实。不投机作秀、弄虚作假和报喜不报忧,不掩盖矛盾、掩饰问题,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增强操作力、执行力上下苦功夫。三是待人要坦诚团结。要正直坦荡,光明磊落,人前人后一样,对待上级和对待下级一样,说的和做的一样。要大气大度,对同志多宽容谅解,要以海纳百川的气度搞好团结,不搞小圈子,不搞人际关系庸俗化。四是生活要勤俭廉洁。在生活上要严格自律,知足常乐。提高生活情趣,净化社交圈,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作风。要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负责任可能造成损失的,要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和批评,对作风飘浮、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机关政风建设,继续协助党组织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度。(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各单位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扎实开展水利行业“创业服务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总结机关效能年活动经验,促进“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厅机关今年要争取进入省直部门前10名。各单位和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创业服务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完善效能监察和效能投诉制度,及时掌握、严肃纠正影响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畅通信息互通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化水费征收等涉农负担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落实

加强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关系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紧密配合,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努力完成今年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一)坚持统一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各级党组织负有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孙晓山厅长多次强调,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责,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两座大堤”不倒。我们要深刻领会孙厅长讲话精神,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以强调,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予以加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探索在现有体制下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方式方法,协助党组织抓好反腐倡廉任务落实。特别要强调的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查办案件的工作职责,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坚决予以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遇有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

(二)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水利系统许多职能部门具有监督的职责和手段,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好监督工作。要集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程稽察、质量监督、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各方之合力,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责权清晰、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的水利系统内部监督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所在单位业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在工作部署、制度制定、对策研究中广泛听取业务部门意见和建议,把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寓于水利各项工作安排之中。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列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结合业务工作发现和堵塞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努力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检查、一起总结。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于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及其它应当报告的重要事项,在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的同时,也要及时向水利厅党委、纪委报告。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水平

据统计,全省水利系统共有专职和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60人,是一只能战斗的队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水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应当看到,随着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量确实在加大。希望各级党组织继续给纪检监察工作以关心和支持,在精干效能的基础上配备好纪检监察干部,并为他们的工作、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二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党性修养,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要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于律已,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三要加强教育培训。厅纪委将更多地从省纪委、水利部争取培训机会,为水利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接受教育培训的条件。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也要主动开展工作,围绕当前水利中心任务开展岗位学习培训,丰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增强文字能力和工作突破能力,夯实工作基础。

同志们,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和创新意识,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取得水利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江西经济社会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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