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今年,按照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抓好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总结】林业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林业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今年,按照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从源头上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建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针对我局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开展,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规定党委副书记,纪委不分管具体业务工作,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障。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县林业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站、所,形成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局党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听取党委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研究部门、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全年召开专题会议3次。二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将近五年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全面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完成。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年初,局党委与局属各单位、场所、乡镇林业站主要负责人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局纪委不定期对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场所、乡镇林业站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抓好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邀请县检察院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党委领导召开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做到逢会必讲廉政,让廉政教育深入人心。二是抓好警示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机关支部、森林公安局支部、森林经营所、伐木场场支部在职党员干部集中观看《阳光下的黑幕》警示教育片,学习乐山市近三年部分腐倡廉典型案例、《象牙塔的锐变Ⅱ》等读本,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审理现场,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触动干部的心灵,教育干部,警示干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一是修定完善机关行政效能制度、“三项制度”、学习制度、公议制度、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目标管理以及公务接待、差旅审批、车辆管理等十项制度,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管住干部行为让制度成为行为准则和刚性约束。建立党员干部述廉述职制度、一岗双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和“四色预警”。全年开展干部廉政谈话4次,并对一名中层领导干部实施黄色预警,收到了防微杜渐的效果。二是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照工作岗位责任,进行行政权力风险点再清理,防范机制再完善,切实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督制度为面,环环紧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廉政“防火墙”。三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我局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严控公务经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由专人统一负责,杜绝多人经手,所有费用需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对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派,严格实行公务派车和用车登记制度,节假期,除值班或因公使用公务用车外,车辆全部停放在机关院坝内,集中封存杜绝公车私用。全年来,我局无违反《规定》行为发生。
(二)强化政务公开,提升行政透明度。一是加大政务公开范围。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干部廉洁自律、人事任免、党建工作以及林业强农惠农政策,全部列入政务公开范围,并通过**政务网、党务网以及**林业网及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明确公开重点。将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林业政策措施及总体规划、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林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取消以及林业系统办事收费的依据及标准、办事程序以及办事时限、“三公经费”作为公开重点对外公开,并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增加行政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三)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行政权力。一是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县委路线办和县纪委要求,我局将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全部纳入清理整治对象,严查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局党委班子成员签定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防止权力的滥用。经核查,1月至6月,我局无一人有违反规定行为发生。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我局在局属各单位、乡镇林业站、森林经营所以及伐木场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局领导、机关中层干部、乡镇林业站站长、经营所、伐木场主要负责人全部签定拒绝收受红包礼金承诺书并作出公开承诺。经核查,我局无干部职工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生。三是设置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控点。今年,按照县上要求,我局对林业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将梳理出的166项行政权力按流程图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全部设置了廉政风险点和监察点,把所有的权力列入监控范围,为实现行政权力网络化管理作好准备。
(四)强化监督管理,预防和治理腐败。一是加大对财务监督力度。加强账务内部监督,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报帐的票据、帐单,严禁重复报账,报假帐,确保支出合理真实,凭证有效,各项收入足额及时入账核算。同时,加强对办公用品管理,各股室采购的大型办公用品一律交财务室统一登记,局纪委定期清查盘点使用情况,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防流失、损坏。二是加强对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定期对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今年5月,林业项目资金接受并通过省林业厅项目资金管理稽查,所有项目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禁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严禁乱执法,违规执法。局纪委不定期对林业行政执法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在行政执行过程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全年来,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四是加强效能督查,由局纪委牵头,不定期对局机关、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局通报,以示警示。
一年来,我局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和保障了林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能、落实责任、优化服务,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