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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总结】县信访局2013年总结

时间:2023-06-01 11:40:1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信访局2013年总结一年来,信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信访局的指导下,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信访条例》及全国、省、州、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创、二建、三抓”这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总结】县信访局2013年总结,供大家参考。

【信访总结】县信访局2013年总结



信访局2013年总结


一年来,信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信访局的指导下,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信访条例》及全国、省、州、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创、二建、三抓”这一主线,全面落实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各项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抓好源头预防、事要解决、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提升能力等重点,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初信初访办信、信访案件督查督办、群访非访处置、重要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努力为全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的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年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信访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州领导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统一思想,牢记职责,明确目标,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信访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1、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到京群体访、到省缠、闹访,没有发生一起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恶性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堵塞信访渠道、拦截上访群众、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实现了到省“零”闹访和群体性事件“零”出现、信访恶性事件“零”发生、信访各项工作“零”失误的工作目标。

2、实现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率、包保率、办结率上升和矛盾纠纷、到省非访群访闹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矛盾下降。

3、信访信息应用率、录入率、交(转)办案件汇报率、终结案件入库备案率均保持100%,达到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要求。

(二)实现党的重大活动期间上级对信访维稳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全省两会期间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了“六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到州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和“六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到省群体性上访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网上恶意炒作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信访恶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失误事件)的总体目标要求。

(三)完成上级立案交办信访事项办理

省州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31件,已办结24件,7件正在办理期限中。

(四)认真开展接访办信。一年来,信访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7批,751人次。其中集体访27批,480人次,个访160批,290人次;初信初访161批 ,528人次;重访26批,223人次。来信来访总量中,纪检监察4批,28人次;政法7批,13人次;劳动社保15批,49人次;卫生计生5批,7人次;交通能源环保7批,113人次;民政17批,85人次;农业农村13批,31人次;国土资源水利林业62批,174人次;城乡建设53批,201人次;其他4批,50人次。来信来访总量中,涉及信访事项187件。当场答复和引导群众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的103件,转交办84件,已办结回复74件,3件未回复,7件尚未到期正在办理之中。

(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年初以来,我们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对各种信访苗头,逐一摸底、查清原因、理清思路、落实责任、疏导稳控、化解到位。“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交办矛盾纠纷、信访案件、信访积案62件,共办结60件,办结率96.7%,其中:省委常委包案2件,办结2件,省联席会议交办黔南的113件中涉及惠水的9件,办结9件,办结率达到了100%;省维稳小组交办黔南的117件涉及我县的10件,办结10件,办结率100%;州联席会议交办15件,办结14件,1件正在办理中(惠顺淮信访案),办结率93%;县联席会议自查交办19件,化解19件,办结率100%。第二次“百日攻坚战”省联席会议交办交办9件,化解9件,化解率为100%;第三次州联席会议交办交办3件,化解2件,1件正在化解中(大坝乡方永菊信访事项),化解率为66.7%。第四次省州联席会议交办4件,已化解4件,化解率100%

全年共排查出重大矛盾纠纷11件,已化解11件,化解率100%;排查信访突出问题4件,化解4件,化解率100%。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建立了台账,制定了预案,落实了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办结。通过深入排查全力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妥善得到解决,上访群众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人员稳控到位,有力地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集体访,重复上访现象发生。

(六)积极参与全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利用场天在县人民广场和到乡镇集贸市场设置宣传点,共向群众发放国务院《信访条例》、贵州省《信访条例》等宣传资料各9000余份,接受群众信访咨询500余人次。通过开展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和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主要经验做法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信访工作会议和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指导信访工作的开展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和省、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统一认识,牢记职责,明确目标,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全力做好信访工作。《黔南州2013年信访工作要点》下发后,县委、政府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全县2013年信访工作,围绕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按照创建人民满意信访部门,建设州县群众接访中心、建立乡镇综治工作和群众来访接待并轨运行机制,抓实矛盾纠纷、信访案件、队伍建设三项工作的“一创二建三抓”工作思路开展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及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在全县性大会上传达贯彻中央、省、州信访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强调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履行好信访工作职责,维护好良好的信访秩序,推动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搞好矛盾纠纷、信访问题的排查和落实领导包案化解

以联席会议和县两办文件多次下发到乡镇、部门,要求对群众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上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反映且未满两年的信访事项,认真进行排查登记,录入“两个四级个案台帐”,属于初信初访的立即落实首办责任和首问责任。对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认真排查,特别是5人以上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在全县有较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全部纳入单子、列入台帐,按照“七个一”要求一抓到底,以“两办”文件下发,实行县级领导包案,明确责任主体单位,促进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化解。共落实领导干部包案督办71件,化解56件,化解率达到了80%

(三)认真排查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

对极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矛盾隐患,滚动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掌握上访原因、主要诉求、群体结构、人员分布、重点对象、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搞好处置预案,按照“一案一策”、“一人一策”的办法,精心制定操作性强、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利于问题解决的化解方案开展化解工作,搞好责任落实。

(四)认真排查化解可能进京访问题,抓好遏制进京非访专项行动

根据州对遏制进京非访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作好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抓好排查摸底,特别是进京非访隐患的排查摸底。对准备想通过进京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或恶意制造非正常上访的手段,达到“以闹求决”、“以访牟利”目的的人和事,认真进行排查梳理,用科学的、人文的、法律的综合手段开展协调化解和包保盯防稳控工作,把重要重点人员切实吸附在当地、稳控在基层。实现了零进京缠访、闹访。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进京、到省群体性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网上恶意炒作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信访恶性事件和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件,实现了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六个确保”和“六个坚决防止”总体目标要求。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上访总量仍然居高不下,上访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群访、越级访等时有发生,一些问题已经省、州、县三级终结复核,而且国家也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但上访人仍然还是跑到北京去上访,像这样无理缠访群众,对于基层来说根本就是束手无策。一些群众往往是“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信上不信下”,信访活动的组织性和对抗性也有了明显增强,而且经常发生拉标语横幅、请愿静坐甚至阻工堵路等现象,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更大挑战。

(一)涉军群体信访事项化解工作难度大

近几年来,由于受到各种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的转型和经济利益的分化和多元化,少部份人的利益受到影响,心态难摆正。特别是近几年来,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表现了多样化的倾向,他们的身体状况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差,家庭负担重,解决自身生活、住房和医疗问题较困难,而根据国家目前的优抚政策,又不能完全从根本上解决退伍军人的问题,这类对象就以老弱病残为由,要求政府照顾,享受相关的政策待遇,提高相关的生活补助标准。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退伍人员,以为国家参过战、流过血为由,要求政府安排工作,解决生活补助,享受各项救助政策。

涉军群体反映的问题牵涉面广、政策法律性强,加之与贵阳相邻,受贵阳地区涉军群体影响很大,县委、县政府处理起来十分棘手。而且由于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人员难稳控。因此稳控工作压力大,难度大。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问题时有发生

近年来,我县加快了城市改造和小城镇建设,加快了招商引资的进度,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一些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层层分包、转包甚至肢解发包,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各分包、转包人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使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

二是施工单位为逃避责任和风险,往往只与农民工订立口头劳动协议,加之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双方没有签订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以致工程结算时农民工拿不到或拿不全工资。

三是一些直接面对民工的小包工头常常不但没有垫付能力,个别包工头由于担心上一级承包商不给工程款或工程款难要,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想通过民工聚集上访等方式倒逼上一级承包商快速支付工程款,而上一级承包商往往由于受到合同或自身公司相关规定的约束,支付难度大。民工大多文化水平不高,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淡薄,涉及面广,情绪极不稳定,拿不到工资就只知道找政府,经常是群体方式,采取阻工、围堵政府,甚至是打砸相应的工程部等过激方式索要工资,信访事项往往难以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极大地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三)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问题增多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不断推进,相应的征地拆迁工作也随之不断深入。在征地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各种矛盾纠纷,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补偿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想通过拆迁征地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希望落空,就会寻找各种理由抵制拆迁征地,致使拆迁征地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是为牟取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加层,甚至是新建的现象存在,违规建房现象屡见不鲜。由于这一问题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违规建房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群众对抗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事个城市规划,造成安全隐患。

三是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以及“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有一定的人为操控和组织倾向,极少数人为了个人利益,统一口径,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负面影响很大。

四是由于征地拆迁引发的集体与集体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集体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不断显现。集体与政府部门之间权属纠纷主要是六七十年代通过直接划拨方式划拨集体土地用于公益性事业,现在又已废止的,如已废弃的原村或寨小学的权属问题等等。

(四)一些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处理难度大

历史遗留信访问题信访时间长,情况复杂,群众反映激烈,解决起来比较棘手。

一是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由于多次上访,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耗费时间长,上访成本多,上访者年龄逐步变大,忍耐力到了一定程度,甚至达到了极限,容易出现不理智的行为。如在上访时言词偏激,话语强硬,威胁工作人员;过分纠缠领导,给领导施压或在政府办公场所静坐等。影响了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是择时上访。历史遗留问题信访人员,有多年上访的经验,他们上访的时间有非常强的选择性。常常贯于选择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活动日、节假日和重要场所进行上访,以制造较大的影响,向党和政府施压,如“两代”会、国庆、元旦、春节期间,都是上访者经常选择的上访时间。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切实加强信访部门的自身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等建设,改变人民群众对信访机构的看法,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加强机构设置、配备工作人员,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通过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矛盾化解、信息分析等机制,不断增强主动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一是做好接待群众来访和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对来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坚持原则,加强说服与疏导,对应该解决而尚未解决的积极与有权处理的单位联系沟通,极力促进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得到处理和落实,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初发阶段,确保初信初访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100%。二是继续做好“三级联动”视频接访工作与深化县党政领导接访、约访、下访活动,畅通信访渠道,改善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的政民环境。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

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及时掌握存在的隐患,重点排查可能诱发的到省进京上访的矛盾纠纷。坚持滚动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随时了解、发现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问题苗头隐患,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矛盾激化。按照边排查边化解、重在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适时开展集中排查,着力解决容易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动向,分析原因,确保社会稳定。

(四)继续抓好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办理。

对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及时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办案人员、办结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限办结中央、省、州交办信访案件,促进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避免和减少重复越级信访事件发生。

(五)抓好重大敏感节点时期信访稳定。

全力维护重大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抓好信息摸排,对有可能出现的重大信访稳定问题,加强应对,做好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加强重点上访人员、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稳控工作,筑牢第一道稳控防线,确保不出现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访,到省到州集访。

(六)规范建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规范建设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与综治工作接轨并行、资源共享的信访管理新机制;做到组有信息员、村有调解员、乡镇有联络员;完善“1+N+N”调解模式,落实调解奖励政策。

(七)狠抓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督访。按照抓大事、解急事、破难事、察民情、重疏导、强责任的要求,落实好“五个一批”(排查一批潜在的群众信访问题和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和进京赴省个体访的信访线索;解决一批合法合情合理符合政策的信访问题;疏导一批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又无法律政策依据的信访问题;研究一批合情合理但无法律政策依据的信访问题;治理一批重访缠访且法律和政策规定不予解决的信访问题),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时解决不了,又影响全局工作的疑难信访问题,认真做好政策疏导和解释说服工作,并建立稳控包保责任制。确保实现事情要解决、民生要改善、社会能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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