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街(镇),区府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互联共享统一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街(镇),区府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互联共享统一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城市生活服务便利化,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目标
从“践行群众路线、夯实执政根基”的高度,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服务、提升效能、惠民利民,以解决居民办证多、办证难、证难用为突破口,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居民信息服务共享机制,规范居民办证条件,优化居民办证流程,提高办证效率和用证便利化水平,构建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平台,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便民高效
加大政府转变职能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出发点,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模式,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营造高效便民政务环境。
(二)优化服务,重心下移
优化办证管理服务模式,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下放办理、一窗受理、网上办理”,营造办证流程优、办证服务好、办证成本低、办证效率高的政务服务环境。强化硬件设施建设、设置便民服务窗口等措施,完善办事指引,为群众办证用证提供便利条件。区级办证部门要做好与市级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市级下放办证事项无缝承接。坚持“部门主导、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发挥街(镇)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推进办证用证制度改革。
(三)统一标准,信息共享
严格按照《广州市居民办证事项目录表》的办证流程、所需资料、办证时限执行,统一服务标准。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完善信息采集、录入、上传、共享工作,推进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全城联网通办,推动办证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综合化。
三、主要措施
(一)方便群众,主动服务
一是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开展便民代办服务,重点对网格内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供办证服务,为群众解决办证难题。二是区办证部门及街(镇)要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方便群众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建立标准化办证体系,逐步将条件成熟、涉及个人事务的办证事项主动下放到街(镇)办理,或者在基层设立服务网点,使居民能就近办理各类证件。三是区政务办要加强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加强对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为居民办证提供优质服务。
(二)完善指引,优化服务
区办证部门及街(镇)做好依据《广州市居民办证事项目录表》完善办证指引,通过网站平台、宣传栏、纸质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探索开展“保姆式”、“一站式”办证服务,探索引入快递送证服务,减少群众上门办证次数。
(三)主动协调,严禁推诿
对于群众办证用证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办证部门和街(镇)要主动沟通,耐心解答,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由受理单位主动进行沟通协调,严禁相互推诿的行为。
(四)积极配合,强化运用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网上办证以及在办证大厅自助办证。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依托广州市民网页现有技术平台和服务支撑体系,建立市民网页个人信息专区,使得市民可以自行打印个人信息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了加强对办证用证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办证用证制度改革协调工作机制,由区发展改革局、区法制办、区政务办牵头,各办证部门及街(镇)配合,统筹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各办证部门及街(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全程参与,分管领导具体组织、主动协调,进一步规范标准、整体推进,增强工作向心力,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保障措施
1. 加强办证人员业务培训。一是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要加强与市主管部门沟通,积极配合推进政府大数据库和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为实现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区办证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做好信息采集、上传等工作。三是区办证部门及街(镇)对照承接办证事项内容要求,认真开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接得好。各街(镇)要结合“五个一”社会治理政府公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对办证人员和网格员的培训,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和队伍为基础,建立政务服务统一指挥调度队伍。
2. 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设。根据省、市关于深化镇街一级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相关精神,整合街(镇)现有机构和职能,赋予街(镇)政务服务及管理协调职能,建设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区、街(镇)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队伍,负责前台综合受理、统一出件等服务工作。
3. 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大财力保障力度,根据工作进度将机构整合、人员配置、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区财政予以保障。
(三)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涉及面广,与群众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各办证部门及街(镇)要多渠道广泛开展办证用证制度改革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掌握改革后办证用证的规范要求。
(四)清理有关文件,禁止随意增加办证事项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居民办证事项取消、整合、优化流程或者下放办理权限等内容,各办证部门及街(镇)要及时对照上级要求,对区内有关办证事项规定进行梳理,以确保有关文件与市的实施意见不冲突。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必须办理的证件和出具的证明之外,各办证部门及街(镇)不得要求办理有关证件或者出具各类证明。
(五)加强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各办证部门及街(镇)在推进办证用证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对于下放至街(镇)的办证事项,各办证部门要深入调研,集中指导,帮助研究解决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区法制办、区政务办要开展监督检查,对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和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部门,由区发展改革局、区法制办、区政务办提请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