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察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管理效率,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营造“履职尽责、尽职免责”的良好局面,根据省环保厅及广州市环保局的最新要求,现将我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花都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花都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察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管理效率,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营造“履职尽责、尽职免责”的良好局面,根据省环保厅及广州市环保局的最新要求,现将我区环境监察网格化划分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总体目标,以环境监管方式创新为抓手,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执法模式和“职责明确、精抓细管、严格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相应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结合网格化地图系统,科学划分网格通过建立“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底数清、职责清和监管到位、互通到位、服务到位)的立体环境监管机制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从而加强了对本区环保工作的管理能力和处理速度。
二、划分网格监管范围
以镇(街道)为基本单元,整个花都区合理划分为10个网格,每个网格形成封闭区域,监管范围覆盖花都区四街六镇。通过细化监管范围,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境监管网络。
三、实施网格化工作要求
1.开展日常巡查。网格内执法人员应将网格内的国控、区管重点企业、区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作为重点企业,视情加密检查频次。具体的日常环境监察频次,结合实际按照相关规定及特殊性要求确定。
2.掌握辖区污染底数。网格内执法人员应加强辖区内巡查,排摸各类排污企业分布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3.及时响应举报和应急处置。网格执法人员接到管辖网格内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应尽快组织查处;管辖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执法人员应按照指令要求,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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