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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石景山区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4 13:2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根据《2016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6〕12号)和《2016年石景山区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任务书》的要求,为推进我区缓解交通拥堵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石景山区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石景山区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



2016年缓解交通拥

堵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612号)和《2016年石景山区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任务书》的要求,为推进我区缓解交通拥堵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切实改善和提升区域交通环境,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的良好开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各届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区“一轴两带三园多支点”空间布局,以“八个高端体系”建设、服务2022年北京冬奥组委和两大军事机构为工作核心,以缓解区域交通拥堵为工作主线,强化问题导向,抓住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区域,按照“改革创新、落实责任、建管并举、综合施策”的原则,确保治理交通拥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区域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区交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供给能力

1.切实提高次干路、支路规划实现率,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计划完成北重北路西延、疗养院北侧路、古城南一路、鲁谷村路等4条道路建设,计划开工建设刘娘府路、石府路、石景山园北I区一号路、实兴西街北延、石景山园北I区三号路、晾水池东路等6条道路,共10条道路建设。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园区管委会、西建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重点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首钢总公司

2.实施疏堵改造工程。完成奈伦熙府南侧路东口路口优化、奈伦熙府南侧路西口路口优化、奈伦熙府南侧路步道改造、金顶北路步道改造、人民渠南侧路路口优化调整等14项疏堵工程。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分局、区园林绿化局、交通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3.优化自行车出行环境,完善步行系统。通过彩色铺装等综合措施,完成15公里自行车道治理,逐步实现区域联网,加强自行车停车设施管理,治理停放秩序。同时,在20条大街的人行步道上设置阻车桩,有效避免机动车占用人行步道现象。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绿化局、交通支队

4.开展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在公租自行车前三期建设的基础上,完成第四期公租自行车建设,计划新增30个服务站点,投入1000辆规模公共自行车,对区内站点进行补充完善。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相关街道办事处

5.推进轨道交通建设。配合市建管公司、北控公司做好M6号线西延石景山段、S1线石景山段的征地拆迁、管线改移及树木伐移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规划分局、区集经办、区枢纽办、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交通支队、区重点中心

6.协调推进城市主干道建设。力争完成长安街西延、永引渠南路道路红线范围征地拆迁工作,配合市公联公司工程进度开展北辛安路北段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区集经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八大处农工商总公司、区重点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首钢总公司

7.推进苹果园交通枢纽建设。结合苹果园交通枢纽建设工程进度,开展征地及地上物腾退工作。

牵头单位:区住建委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集经办、区枢纽办、区规划分局、区重点中心

8.做好八大处地区周边缓堵工作。根据八大处地区现状,采取修建八大处周边微循环道路,建设交通信息停车诱导系统和金顶山路南侧停车场,研究公交场站迁移等措施,缓解八大处地区交通拥堵现状。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八大处景区管委会、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交通支队、市运输局石景山管理处、苹果园街道办事处、区重点中心

()规范静态交通管理,大力整顿停车秩序

9.实施更为完备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政府定价停车差别化收费管理工作,落实收费公示,开展停车收费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各单位自有车位有偿使用,鼓励与周边居民开展错时停车。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0.配合开展停车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停车普查数据。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11.配合建设路侧停车位信息管理系统。配合市交通部门推动路侧停车位“一位一编号”工作,实现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共享,推动电子收费试点。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交通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12.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推进苹果园综合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停车场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辖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不断增加车位供给,推进并完成不少于2处立体停车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13.加强对停车设施规划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现有停车设施规划使用情况开展集中巡检,督促有关单位对挪作他用的进行还建,并建立停车设施多部门联合验收机制,实施停车设施登记制度。

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14.开展居住区停车综合治理试点。将老山、五里坨2个街道作为试点,鼓励街道、社区、物业、居民共同参与,通过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统筹使用周边各类停车资源等方式,建立区域停车基本平衡的综合治理模式,逐步实现区域停车秩序规范。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社会办、交通支队、老山街道、五里坨街道

15.开展整治违法停车专项行动。增加交通协管员,采取高频巡查、严格执法、高限处罚等措施,严格规范停车秩序,坚决遏制乱停车。将我区重点大街全部纳入严管街范畴,实施“禁停”与“规范”管理,坚决治理乱停车问题,建设鲁谷大街等22条停车秩序严管街。逐步减少重点商圈区域的路侧停车位数量,倡导群众绿色出行。

牵头单位:交通支队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市交通执法总队第八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6.开展区域交通环境秩序综合治理。重点对5条大街的占路经营、摆摊设点、黑车摩的、私挖乱掘等影响交通通行的突出问题开展交通环境综合治理,使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有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交通支队、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第八大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17.打造缓解交通拥堵示范区2处。在八角地铁站和古城地铁周边的13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缓解交通拥堵治理,打造交通运行组织高效、局部交通节点疏通、空间资源匹配共享的示范区。根据交通出行特点,发动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各方面力量,同心协力,创新举措,落实责任,有效缓解区域内交通拥堵。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市运输局石景山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第八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交通支队、相关街道办事处

18.加强对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落实学校、医院“门前三包”责任,加强对门前秩序的管理,劝阻门前违法停车、调头等不按交通标志行车和占道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交通支队

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交通委、区卫计委、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19.优化调整信号灯配时。一是对拥堵点段周边的信号灯配时进行调研,通过缩短拥堵点段远端信号灯配时时间,达到远端控制减缓车流的目的;二是对高峰期间和平峰期间辖区主要路口流量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数据针对不同时段的流量特点科学调配高峰、平峰期间信号灯配时,使路口通行量最大化;三是紧盯舆情动态,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每一处信号灯配时建议点段逐一进行现场调研,有条件改变的及时调整,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牵头单位:交通支队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四)着力强化结构性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20.协助完善市级治理交通拥堵责任和协调机制。成立区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完善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区域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并报市级小组备案。以市交通委《北京市路侧停车管理改革方案》为依据,加快组建区停车管理中心。将缓堵任务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考核任务,区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区编办、区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21.落实区治理交通拥堵主体责任。将治理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将次干路和支路建设与维护、区域交通综合治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市级道路建设开展征地拆迁等工作,作为区缓堵任务重点开展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市级统筹、区级主责、街道执行的三级停车管理体制。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区编办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单位

22.构建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执法体系。结合区域特点,制定区治理交通拥堵执法工作方案,交管、交通、发改、规划、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强化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形成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治理交通拥堵执法体系。

牵头单位:交通支队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市运输局石景山管理处、市交通执法总队第八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3.统筹编制区交通专项规划。结合《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和《“十三五”时期石景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统筹编制和实施《石景山区“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石景山区停车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区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交通支队、市运输局石景山管理处、各街道办事处

24.完善代征代建道路的建设、管理和移交机制。根据市交通部门部署,初步完善代征代建道路的接收、管理、移交机制。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

25.参与研究促进项目手续办理和征地拆迁的保障措施。根据市级有关部门安排,参与研究《道路交通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办法》和《加强交通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意见》。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园区管委会、区西建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重点中心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治共建良好氛围

26.做好缓解交通拥堵措施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交通发展成就、交通治理理念,营造缓解交通拥堵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宣传交通法规,培育交通文明。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委、交通支队、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26项重点工作要在1231日前全部完成。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定期推进会、不定期调度会、通报等形式,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责任分解,细化方案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制定倒排期计划。工作推进中要严格落实责任,控制时间节点,组织好项目建设、进度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已纳入市、区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有关工作结果将适时予以通报。

(三)协调配合,注重成效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中要大胆创新、注重实效,力争各项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通过区内媒体、基层宣教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引导群众了解、参与缓解交通拥堵工作,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要向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不少于2条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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