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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大兴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5 09:0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助发〔2015〕36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大兴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大兴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大兴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困境未成年人社会

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助发〔2015362)要求,为切实做好大兴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对象

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为基础,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下列未成年人:

()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

()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

()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

()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陷入其他困境的未成年人。

二、工作机制

()发现报告机制

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充分发挥村()委会安保志愿者和综治、治安巡逻队伍的工作力量,及时发现并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或直接向110指挥中心、96156社区服务热线、80234938区救助站报告。

()生活保护机制

1。建立困境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2。协调慈善机构,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和流浪未成年人生活帮扶和源头预防机制。

3。协调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学校的促进机制,为困境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学校提供有利条件。

4。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教育保护机制

1。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信息通报制度。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失学、逃学信息及时通报其家长或监护人,由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失学人员的劝学、返学工作。对沾染不良习气的未成年人,要通过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矫正不良习惯,纠正行为偏差,确保健康成长。

2。落实农民工子女随迁入学制度。按照北京市及大兴区相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享受教育的权利;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

3。建立无户籍未成年人的入学帮扶制度,对于无户籍的适龄未成年人,保障其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司法保护机制

1。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厉打击操纵、胁迫、诱骗、唆使、利用未成年人以乞讨、偷盗为手段的敛财和拐卖、猥亵、残害、惩罚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解救未成年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2。建立未成年人正常入籍制度。对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要按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3。完善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延伸保护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使用,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医疗保护机制

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办理相关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医疗救助,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病有所医。

()精神保护机制

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定期访问服务。加大对留守儿童、残障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支持和关注,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心理解压疏导主题活动,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志愿服务,努力做到精神慰藉经常化、专业化。

三、工作部署

()启动阶段(20162-3)

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助发〔2015362)要求,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情况摸排和动员部署工作。各镇、各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实施细则,并于2016311日前报区救助管理站(黄村镇西庄路29)。联系人:于海祥,电话:80234938

()排查阶段(20164-5)

各镇、各街道负责摸清辖区内常住人口中无人抚养、遭受侵害、留守流动、家庭贫困、重病重残等各类延伸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专业服务档案。并于2016531日前将困境未成年人排查摸底数据情况及相关文字说明报送至区救助管理站。

()实施阶段(20166-10)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高校、社工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共建等多种形式,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专业帮扶。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治理思路,对无人抚养、遭受侵害、留守流动、家庭贫困、重病重残等各类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联合帮扶,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引导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提升监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与家庭的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总结评估阶段(201611)

201611月,大兴区困境未成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个案的困境未成年人进行结案评估,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工作成效和经验,总结“看得见、说得清、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和方案,逐步建立大兴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困境未成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主责科室工作职责,做好与村()委会的工作对接,做好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宣传、预防、发现、报告、安置等工作。

()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入户宣讲,制作带有未成年人保护标识宣传品,依托学校、商场、超市及其他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参与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强化家庭保护。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对问题家庭进行监督干预,对家庭成员没有尽到保护责任的,协调有关单位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搭建参与平台,支持服务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动员专业组织等方面的资源,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社会保护工作服务。

()注重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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