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多部门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印发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共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平谷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多部门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多部门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印发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共同制定的《北京市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京卫法监字〔2013〕90号)文件精神,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维护医疗机构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标准,严厉打击本行政区域内以各种形式存在的“黑诊所”等无证行医行为,保证本区医疗市场健康稳定,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确保公众医疗的安全、有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以“城中村”、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五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六是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五)开展全区中医医疗服务整治活动。以中医药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门整治行动,重点围绕打着“科学院”、“研究院”、“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打着“气功治疗”、“养生保健”、“心理咨询”等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药品经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以“坐堂医”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打着“中医诊疗设备体验”名义进行治疗的行为;打着“健康教育”、“养生保健讲座”等名义进行非法宣传的行为;未经认定或批准,打着“祖传”“师承”“中医秘方”等幌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聘用仅取得按摩职业技能证的人员从事中医理疗按摩的行为;中医类别医师超出注册执业范围执业等8个方面的行为开展重点整顿,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医医疗服务秩序。
(六)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活美容机构等未经许可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大对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超出登记范围、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活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外国医师未经注册行医行为。打击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平谷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由区卫生计生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广电中心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卫生计生委:依法查处非法行医及违法执业行为;查处无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的机构和个人以及“两非”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
2.区公安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利用“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打着“行医看病”旗号实施欺诈的违法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
3.区工商分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区食药监局:依法查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
5.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依法查处户外广告设施、标语宣传品等违规行为。
6.区广电中心:负责组织区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参加联合执法,加强对执法成果的宣传。
7.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属地“综合监管、协助执法、信息通报、社会宣传”的职能,发挥各村委会、居委会的网底作用,对所辖地区无证行医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排查掌控“黑诊所”的基本情况以及非法义诊宣传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信息并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打黑”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联合整顿行动的紧迫性,加强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对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重大案件予以严厉打击,力求整顿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联系,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各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集中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由区卫生计生委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合执法,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医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四)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和计生专干作用,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设立投诉举报电话(69962855),针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逐件调查,对实名举报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和计生执法队伍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认真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厉打击。
(六)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加强医疗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七)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媒体和群众的力量,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消除非法行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