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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6 08:30:1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实施意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商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招商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实施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口岸发展环境,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一)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抓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执行国家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明确审查标准,承诺办理时限,不得违法提高审批门槛、延长审批时限。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套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核批程序,减少审核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口岸各查验机构和服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和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方式,做到放管结合、高效服务。进一步规范并发挥口岸相关行业协会作用,更好地促进镇江口岸发展。

(二)加快口岸通关改革。加快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商务部门全面实施外资项目审批改革“一表制”。海关部门向全市推广“集中汇总征税”、“关库联网”两项制度,积极提升税费电子支付比例,在通关中心实施“一个窗口”对外,继续实行“7天×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检验检疫部门全面推广“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全球维修产业监管制度”、“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制度”、“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和“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改革”5项制度。海事部门加快实施“船舶进出口岸审批先许可、后查验”、“船舶防污染到港作业远程监控”、“船舶停港登轮集约检查”3项改革措施。边检部门全面推行“双巡三管”工作模式。与上海浦东机场、南京禄口机场、常州机场等联动,研究建设虚拟空港,探索空运转关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切实做好争取大路机场对外开放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坚决取缔进出口环节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镇江电子口岸加强平台信息发布,确保口岸作业收费公开透明。口岸各单位在严格落实上级取消和减免相关报批、查验、检疫、办证等费用要求的同时,在条件允许范围内为企业争取经营性收费减免。贸促部门免收企业申办原产地证书和ATA单证册费用。检验检疫部门免征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取消代理报检收费。海事部门免收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浮油回收费、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对100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免收船舶港务费、船舶登记费。引航部门免收500吨以下中国籍船舶长江干线引航费用。对码头、船务、货运、报关、报检等各类代理和中介服务,按市场化方式实施。

(四)实施通关作业无纸化。海关部门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比例,力争无纸化率保持在90%以上。检验检疫部门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数据项目,减少随附单证种类,完善检关联网数据核查和信息反馈,扩大全程无纸化企业签约数,同时搭建“e检通”移动执法平台,在集装箱查验、船舶检疫中运用信息化系统,探索“信息全申报、对象全监管、全程无纸化”业务模式。海事部门在试点供油作业电子报备的基础上,探索将电子报备扩展到各类港内作业。边检部门加大网上边检站建设,自主开发自助办证系统,实施船舶网上申报,提高证件网上在线办理效能。

(五)优化口岸查验布局。针对主城区西部沿江地区已建8个对外开放码头泊位,同时为支持镇江高新区、省级丹徒开发区和一批大企业的发展,并及时快速处置口岸突发事件,在主城区西部沿江地区整合现有口岸查验机构资源,研究规划建设口岸查验联检中心;合理布局边检监护机构,加快边检监护二中队搬迁工作,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优化沿江港口码头和大企业公共保税仓库建设,提高公共保税仓库利用率。

二、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六)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修编完善镇江港总体规划、镇江市岸线资源利用规划和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整合岸线资源,规范行业管理,全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港城联动、低碳智慧的区域重要物流枢纽。启动建设镇江港(大港)--沪宁高速快速通道,加快构筑以港口为核心的综合集疏运体系;把握长江-12.5米深水航道建设机遇,进一步完善航标设置,提升航道通航能力;整治扬中夹江、苏南运河、丹金溧漕河,提高内河运输能力,夯实江海河联运基础;加快新民洲码头和索普集团码头对外开放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码头恢复对外开放。以共享共用为目标,整合口岸监管设施资源和查验场地,完善对外开放码头监管场所查验设施,不断提升口岸综合管理能力。

(七)推进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镇江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单位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贸易许可、支付结算、资质登记等平台功能。推动线下多点服务与线上平台共享,争取在国际贸易方面实施“单一窗口”试点。加快“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与镇江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的合作,建立和完善面向加工贸易企业的外贸服务平台,推广运用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数据管理系统和运输工具系统,建设内贸船舶船港货申报系统,推进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申请、进出口岸预报确报、危险品和防污染作业申报等业务上线运行,尽快实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引航等申报业务在电子口岸平台流转。

(八)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对产品和出口方向相对集中的行业,探索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扩大出口,鼓励建立和打造“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区和产业集聚区。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通检模式、提高自动审单通关比例,对低风险单证实施电脑快速放行。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推进丹阳眼镜行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支持推动“惠龙e通”货运集配电子商务平台、高桥孟家港大宗散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展。完善市“商贸一站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物流企业、外汇管理、税务、银行、保险等单位的互联互通,促进在线通关、检验检疫、仓储物流、结汇退税、进出口信保贷款等全流程协同发展。

(九)打造特色商品口岸平台。加快进口商品指定口岸资质建设,一企一策服务企业申报各类进境口岸资质。充分发挥进境肉类指定口岸资质和进境大中动物指定检疫隔离场的作用,全力支持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重点培育2-3家进口肉类商贸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冷链物流产业;巩固推进中储粮、镇江港务集团、润华物流等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资质建设成果,争取扩展指定口岸进口粮食品种,培育壮大粮食产品进口产业;积极利用国家质检总局支持丹阳建设进境肉牛隔离屠宰加工基地的契机,全面加快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我市肉牛隔离、屠宰、销售产业链;加快新民洲码头进境木材深加工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助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

三、深化口岸协作,改善外贸发展环境

(十)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一体化通关改革,海关部门积极引导市内外企业自主选择申报地、通关方式、查验地,实现海关内部信息互换共享。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实施“两直(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三通(通报、通检、通放)、四统一(统一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联动执法、统一决策维护)”工作模式,打破分支局辖区限制,实现全省范围区域一体化作业;对从上海口岸启运、“负面清单”以外的出口货物实施出口直放。海事部门深化长三角管理服务联动,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运输便利化水平。边检部门实行边检登轮许可证省内“一证通”,确保持有省内边检站发放《登轮许可证》、且无边检不诚信记录的企业,可在省内任一对外开放口岸登国际航行船舶。

(十一)加强口岸执法协作。积极推进国家“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专用系统在镇江上线运行,全面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并将“三个一”模式推广到全部法检商品。深化“三互”合作,镇江海关、检验检疫局、海事局、边防检查站等口岸机构签订共建协议,通过电子口岸系统扩大信息共享,逐步推行“一站式作业”,实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由“串联执法”转为“并联执法”,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流程。

(十二)提高港口物流服务水平。提升国际化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箱源组织,鼓励增辟、加密航线,提高内陆中部地区、苏北等外地箱源在镇江港的中转量,进一步扩大水陆转运、铁水联运规模。把握全省整合长江港口集装箱航线资源的契机,力争将镇江港建设成为集装箱国际航线挂靠港,积极争取“启运港退税政策”支持,扩大港口外贸运量。努力降低港区内开箱查验比例,减少因转场查验而增加的辅助查验费用。进一步提高港口查验作业效率,提升出口查验当班箱准班出运率,避免脱班延误出货时间,确保外集卡车辆半小时进提箱率达到90%以上。

(十三)保障口岸安全畅通。建立健全口岸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和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推动在防控暴恐、应对突发事件、打击走私、打击非法采砂、打击骗退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查处逃避检验检疫、反偷渡和制止不安全产品等方面的合作。突出抓好口岸危化品的安全监管,海事部门严把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审批关,确保危险货物符合安全运输和防污染要求。公安消防部门严把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发放关,提升消防综合救援能力。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码头装卸、过驳、储存等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港口经营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充实应急储备物资,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实现港口及水上危化品安全管理规范化、长效化,确保口岸运行安全、高效、畅通。

四、依托口岸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十四)推进镇江出口加工区(综保区)建设。加快园区卡口设施、监控围网、验货场地、监管仓库、巡逻通道、熏蒸场所、公共服务平台境等软硬件的改造和完善,确保今年验收挂牌和封关运作。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服务三大业务,构建“特色商品展示交易、高端制造加工贸易、保税仓储物流集散、研发检测维修服务”四大中心。海关部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制度”和“集中汇总征税”4项制度,试点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探索“选择性征税”和“委内加工”业务。检验检疫部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检验检疫分线监督管理模式”3项制度。打造港产城融合发展的核心区和示范区。

(十五)支持各类开放载体加快发展。增强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活力,重点推进出口加工区(综保区)与大港港区联动发展,依托铁公水空联运枢纽优势,打造临港综合物流基地。强化镇江高新区与龙门、高资港区的对接互动,发挥长江深水岸线、专业化码头和后方腹地的叠加优势,推动形成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开放合作新局面。加快中瑞生态产业园建设,试点发展“保税展示销售”、“全球维修”业务,试行“负面清单管理”、“责任追溯和先行赔付”、“统一申报、集中查验、分批放行”和“先行空运少量样品送检,海运货物到港直接查验放行”等创新举措。支持海峡两岸(镇江)新材料产业合作示范区、苏台(丹阳)汽车零部件工业园、海峡两岸(句容)农业科技园等对台合作载体扩大进出口,探索开展对台海运快件业务,简化ECFA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放宽直接运输判定标准,打造出口品牌。支持丹阳国家级新材料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省级汽车零部件基地拓展外贸业务,推动省级出口五金工具质量安全示范区升格为国家级。

(十六)服务重点企业“走出去”。商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外贸稳增长特派员、进出口企业信息员、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会商督办和外贸形势分析研判5项推进机制,依托商务大讲堂、外经企业沙龙、政策宣讲会和政策汇编等形式,将国家有关口岸和开放的最新规定送到企业,用好用足开放政策。海关部门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推进差别化稽查作业模式,开展企业“主动披露”制度试点,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海关AEO互认,帮助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享受通关优惠措施和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检验检疫部门主动对接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或进口设备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确保大项目早日投产,早出效益;会同海关联合开展“百企走访、千企座谈、万企征询”活动,走进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海事部门加强船舶进港特护,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快捷。边检部门对重点企业推行“一警一企”贴身服务模式,建立“一线办检、一线咨询、一线救助”流动窗口服务机制,由直通车集中送证上门。

五、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口岸服务能力

(十七)强化口岸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定期研究口岸工作,统筹规划口岸发展。充分发挥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解决全市口岸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督促落实口岸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推进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口岸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电子口岸建设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考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辖市区、镇江新区负责建立健全各地口岸工作协调服务机制,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强化口岸综合治理,做好口岸服务保障,确保口岸安全高效运行。

(十八)健全口岸工作管理机制。市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每月调度、双月会办机制,必要时引入专家咨询,主要围绕口岸协作、载体建设、服务进出口企业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推进。实施口岸动态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口岸开放验收的标准、条件和工作规程,同时会同各相关单位加强口岸运量统计、通关效率和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建立科学评估机制,积极为口岸的开放布局、优化整合、投资建设及时提供指导服务;口岸各查验机构强化与辖市区、部门和企业的互动,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提高合作效率。

(十九)加强口岸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健全口岸查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调配机制,促进系统内编制的挖潜调剂与优化配置,保障和支持口岸查验机构协管员队伍建设,确保对开放码头泊位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优化查验流程,整合内设机构,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推行口岸查验机构扁平化管理,加大人员向执法一线倾斜力度。通过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改进管理、创新监管,进一步提高查验机构工作效能。深入开展窗口建设、行风治理,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重点,努力打造文明、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口岸查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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