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4〕65号)精神,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根据本县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增量模式发展趋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2015年崇明县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15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4〕65号)精神,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根据本县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增量模式发展趋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本县无偿献血总量为15098人份(每人份200毫升),流动采血车在市区募集目标为3700人份。全县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100%。
二、具体要求
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原则,弘扬依法组织献血、依法献血的公益行为,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导向,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本县无偿献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全社会积极参与,彰显公益属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长效发展机制,积极鼓励和倡导国家工作人员率先无偿献血。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强化本县血液保障体系建设。县建设交通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影视局、工商崇明分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协助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二)两手抓献血模式,保证供需平衡
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即借助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积极鼓励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是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无偿献血招募方式。
各乡镇按照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比例下达募集目标;各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比例下达募集目标。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地的县血液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县卫生计生委和县血站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完善合理、动态的管理办法(如网上预约和管理等),确保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持久和稳定。落实《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中“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的后续效应,努力提升街头无偿献血募集能力,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积极探索街头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保留与预约,继续坚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简称ALT)快速检测以降低报废率等措施,进一步增强街头血液募集效能,逐步提升单次400毫升献血人群比例。
县卫生计生委、县血站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2015年“6·14”世界献血者日系列活动的时机,把国际输血协会确定的活动主题与本县无偿献血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强化社会献血宣传。宣传部门和社会媒体要配合开展相关无偿献血宣传。
(三)多措施保证质量,防范输血风险
县卫生计生委和县血站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县血站要进一步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新的《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GB18467—2011),在做好献血、采血服务的同时,保证血液质量,加强血液安全。
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原卫生部令第85号),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培训,推广血液保护技术和成分输血,提升自体输血比例。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