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住建局2015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单位关于印发《翁源县2015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分管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的行业特点,为提高建设系统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翁源县住建局2015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翁源县住建局2015年“安全
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单位关于印发《翁源县2015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分管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的行业特点,为提高建设系统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故事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在建设系统属下有关单位及施工、监理企业、燃气站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为重点,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和谐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实现2015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目标:一是全县2015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故事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控制指标:二是努力杜绝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成立“安全生产年”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个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安生生产年”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使“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人心。各监理企业在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和进行工程项目监理时,要结合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严格要求,从严管理,保证隐患专项整治各项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全面了解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三)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各监理、施工企业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重点环节的检查。通过召开例会、检查现场、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切实解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及时排查消除隐患,使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发展。
(四)完善制度,讲求实效。各施工企业要通过建立重大危险源排查、公示、监控制度,积极探索隐患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监理企业要通过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制定和实施鹰式、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井字架)设备三个项目的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有效控制和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展开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针对施工安监执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劳务队伍综合素质以及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全力推进在建工程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实施。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提高监督效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建设工程,责令限期整改,并派专人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予以局部停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的施工、监理企业,严格执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理。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故事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追究和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七)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自查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如因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4、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完成)。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今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目标,成立翁源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刘春林
副组长:徐国政、涂启岳
成 员:潘泳镝、王新成、涂定铭、沈桂周、丘建华、官世安、钟伟年、吴新添、许德伟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5日至9月20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督促其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
(三)检查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结合国庆节前省、市、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对县城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一律下发限期或停工整改通知,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扣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要对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对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对查找出不足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危险部位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年”的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