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方案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佛山市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作方案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54号)精神,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和运转效率,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建设质量,积极有序推进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制订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十三五”时期目标
1.2016年,建立完善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任务,统筹指导全市工作开展。
2.以新区建设为重点,结合旧城更新,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开展综合管廊试点,总结经验,结合城市发展,分期逐步实施。结合粤府办〔2016〕54号文对各地市建设任务要求,2016至2020年全市确保新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长度不少于49.25公里,并力争达到100公里。其中禅城区确保建设4.38公里,力争建设15公里;南海区确保建设14.11公里,力争建设30公里;顺德区确保建设26.83公里,力争建设40公里;高明区力争建设5公里;三水区确保建设3.94公里,力争建设10公里。
二、重点建设区域和入廊管线
(一)强化规划引领
综合管廊建设实施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控制作用。《佛山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已经编制完成,要抓好专项规划的实施落实工作,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范畴。对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主干道路,在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明确提出综合管廊建设的相关控制要求,没有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不予规划许可。
(二)重点建设区域
1.基本要求。
以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为重点,新建主干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旧城区结合“三旧”及棚户区改造、道路改扩建、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及地铁建设等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下区域应重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1)交通繁忙或工程管线集中的道路。
(2)高密度开发区域、管线接入频繁且扩容可能性较大的区域。
(3)道路周边有重要性建筑、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港口等)等不宜开挖的区域。
(4)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管线直埋敷设的道路。
(5)重点景观路段等。
2.我市重点建设区域。
根据市及各区近期的规划及建设情况,选定以下片区为综合管廊优先建设区域:
(1)佛山新城。
该片区大部分为商业服务及居住用地,人口密度高,基本为新建区域,适宜进行综合管廊的建设。佛山新城启动区已基本建成,启动区以外的重点开发区正在逐步推进,大部分路网地块尚未开发建设。结合佛山新城的功能定位和重点开发区现状分析,佛山新城重点开发区为综合管廊规划建设重点区域之一。
(2)禅城区湖涌片区。
湖涌片区的规划定位为市级休闲区,该片区现状处于开发建设阶段,部分规划路网已建成,大部分路网地块尚未开发建设。结合该片区的功能定位和开发现状分析,禅城区湖涌片区为综合管廊规划建设重点区域之一。
(3)禅城区奇槎片区。
该片区定位为禅城东部门户地区,现在有自然村、厂房、农田等,片区将根据相关规划进行整体改造重建,该片区目前处于前期建设准备阶段。结合禅城区奇槎片区的功能定位和现状分析,禅城区奇槎片区为综合管廊规划建设重点区域之一。
(4)佛山西站片区。
佛山西站枢纽新城为南海区重点建设区域,其范围内现状多为农田、旧村和厂房,规划道路及地块基本为新建,且还未建设,具有实施综合管廊的条件。
(5)三山新城片区。
三山新城为南海区近期重点建设区域,目前正在建设中,其范围内现状多为农田、旧村和厂房,规划道路及地块基本为新建,且大部分道路还未建或正准备建设中,具有实施综合管廊的条件。
(6)狮山博爱湖片区。
狮山博爱湖片区为南海区近期重点建设区域,目前正在建设中,其范围内规划道路及地块基本为新建。目前,片区内有部分道路及综合管廊正在建设中,对于周边未建道路也有实施综合管廊的条件,结合已建综合管廊和相关市政专项规划来进行规划设计。
(7)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D区。
该片区为旧城整体改造的片区,目前正在规划中,其建成后将发展为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的“三旧”改造示范区,具有实施综合管廊的条件。
(8)西江新城片区。
西江新城为高明组团内的新建区域,目前正在建设中,其核心启动区内部路网建设已接近尾声,核心启动区外的范围还未进行建设,具有实施综合管廊的条件。
(9)三水新城片区。
三水新城为西南组团内的新建区域,目前正在建设中,其范围内现状多为农田、旧村和厂房,规划道路及地块基本为新建,且大部分道路还未建或正准备建设中,具有实施综合管廊的条件。
(三)因地制宜确定入廊管线
根据地区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及入廊管线技术分析等,科学确定入廊管线,实现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对于各区中心城区,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应作为标准入廊管线;对于规模较小的城镇,可统筹电力、电信等日常生活需求的管线建设缆线综合管沟。在满足竖向条件并与管廊建设方案匹配的前提下,鼓励将排水(重力)管线纳入综合管廊。鼓励燃气管线视技术、经济等条件单独分舱敷设。综合管廊建设应充分考虑将本市高压电力线路纳入综合管廊,释放土地资源。
三、工作架构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架构。
(二)职责分工。
市住建管理局负责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范围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近、中期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本区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机制。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我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工作。
市财政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资金安排。
市国土规划局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范畴。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地铁轨道建设、道路改造等项目,同步考虑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主干道路没有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不予规划许可。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并有预留管线位置的道路,在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不予规划许可。将综合管廊纳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工作。
市轨道办负责做好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建设的衔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对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主干道路没有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不予施工许可。对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并有预留管线位置的道路,在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不予道路挖掘审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供电、通信等专业管线进入管廊。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供水、排水等专业管线进入管廊。
市国资委负责统筹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各管线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遵守综合管廊管理的各项制度。
四、近期工作安排
(一)各区明确五年项目滚动实施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各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区域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部门职责分工,确定本区域 2016—2020 年五年项目滚动实施计划和 2017年底前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各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2016年8月15日前报送至市住建管理局汇总。
(二)成立区级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各区应成立本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并将成立工作机构文件于2016年7月30日前报送市住建管理局。
(三)组织项目实施。各区根据制订的实施方案和建设计划,迅速组织开展综合管廊建设实施工作,按计划推进具体项目实施落实。
(四)开展检查督办。根据各区制订的实施方案和建设计划,市住建管理局牵头开展检查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佛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线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管理局,强化综合管廊建设实施的协调监督。各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综合管廊建设实施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和责任。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主要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对区级对口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市级领导协调机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二)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各区人民政府应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三)拓展融资渠道。有关部门应做好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对接,建立绿色通道,充分利用国家贴息贷款、政策性贷款、专项金融债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并推动以政府与社会主体合作的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积极推动成立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企业,提供系统、规范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
(四)开展试点示范。选择若干建设管理较好、成效比较明显的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作为试点示范,总结试点项目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参观、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建设经验的学习交流。以点带面,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在全市逐步铺开。
(五)建立收费制度。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就必须实行有偿使用。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住建管理等部门,在省出台相关指导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我市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和制度,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
(六)加大督办力度。根据各区制订的实施方案和确定的年度建设目标,市住建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督办,建立工作季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区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区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七)组织政策宣传。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的宣贯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综合管廊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开展面向社会的地下综合管廊知识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公众了解建设综合管廊的意义和作用,争取群众的广泛支持,为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