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6月,我市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根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铜川市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铜川市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
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2016年6月,我市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根据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缓解老年人医疗护理床位紧张、看病住院困难等问题,为全市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保障每位老年人享有适宜的健康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全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实现所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孙思邈中医堂全覆盖,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
1. 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服务示范机构。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养生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市、区(县)两级建设医养结合服务示范机构7个,其中市级3个,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各1个。市级采取PPP模式新建“铜川市老年服务中心”,内设相应规格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总结、提升王益区金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康复护理部(金华老年公寓)、孙思邈老年康复医院医养结合服务经验,为全市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2. 扶持部分企业医院(卫生所)向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转型。按照统筹资源、合理布局、政策引导、鼓励扶持的原则,鼓励、指导和扶持部分企业医院(卫生所)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向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转型发展,完善所需的房屋设施和器械装备,对医务和护理人员进行培训,为老年患者提供长期医疗护理服务。
3.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和医养健康产业。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老年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在土地供应、医保定点、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先优惠待遇。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二)完善养老机构的医疗康复功能
4. 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应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标准,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后规范执业,并接受协作医院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不具备开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与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定期开展医疗保健服务。规划新建的养老机构,根据条件和需求预留开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房屋设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诊疗设备。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特长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有序引导更多社会志愿者服务人员参与养老护理服务,建立养老服务志愿者登记储备制度,实行养老服务积分制。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文体娱乐、生活照料等老年服务。
(三)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
5. 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协作机制。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60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老年人开设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老年病科和老年病床,对本区域内的养老机构实行医疗托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急诊救治、中医保健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与省内大型医院通过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方式,建立远程医疗、急诊病人转院、术后康复巡诊、预约就诊等协作关系。提倡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专家门诊,由本院老年常见病专家定期巡视,缓解医院的门诊压力。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和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
6. 加强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指导培训、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扶持耀州区小坵中心卫生院、王益区黄堡镇中心卫生院、印台区红土中心卫生院、宜君县五里镇中心卫生院、新区下高埝卫生院,加强医养结合能力建设,配备老年病医护人员,适当设置老年病床。
7.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住院治疗能力,按照65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的一定比例为慢性老年病患者设置病床,建立老年人15分钟内就能到达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圈。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开展慢性病管理、康复、理疗、健康教育咨询和医疗保健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利用闲置病床设立托养、代养机构,满足社区老年人基本医养结合服务需求。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健康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发展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
8. 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强化村医医养结合知识培训,提高村医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知识咨询、健康教育、常见病防治等服务能力,实现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9. 积极推行老年人家庭健康管理签约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互联网+医院,探索群众自愿、基本免费、治疗收费的家庭签约医生上门服务模式,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完善慢性老年病患者家庭病床医保政策,为社区(村)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保健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四)打造孙思邈中医药养生品牌,提升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水平
10. 加强孙思邈中医堂项目建设。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实现全市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孙思邈中医堂全覆盖,使老年人就近及时享受中医药养生康复服务。
11. 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各级中医医院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市、区(县)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培育发展药王大健康产业孵化园。建设药王山中医健康服务产业园,高标准建设大唐养生园。
(五)提高老年人医疗及康复护理医疗保障水平
12. 建立完善有利于医养结合的医保政策。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老年人慢性病调查研究,逐步扩大老年人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落实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的政策,为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和康复提供相应保障。进一步做好符合基本医保定点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含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工作。积极推进医保异地结算,逐步实现异地养老人群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异地结算。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以及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多元的保险筹资模式,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大力发展医养结合综合责任保险,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
(六)加强老年人医疗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13. 加强老年人医疗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把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推荐评优等方面同其它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同等对待。完善养老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岗前教育、岗中培养、继续教育的培养体系。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和护士专科学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工作。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老年健康、护理及照料等相关专业学科,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咨询、心理干预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将示范性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护理人员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开发、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产品,普及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
(七)加强医养结合的信息化建设
14. 积极发挥信息化对医养结合的支撑作用。依托社区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和人口信息平台,建立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信息数据库,搭建医养结合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对接和资源共享,实现医养结合服务数据和医疗、公共服务数据的交换,利用医养结合医疗服务信息平台,提供便捷、畅通、可及的医疗信息服务,并借助互联网技术提供高效、及时、针对性的医养结合服务。
三、保障措施
15.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杨长亚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李志强、刘丽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医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建立有利于医养结合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定期分析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统筹研究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呼晓春、彭群才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6. 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和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将推动医养结合纳入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加强对规划和审批等环节的监管。
市民政局:把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基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做好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对接,强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的规范管理。
市财政局: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市人社局:会同卫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职称评定和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
市住建局: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基本建设有关政策。
市规划局: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
市卫计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具有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执业活动监管和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疗康复服务能力,强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医疗卫生的规范管理。
市老龄办: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
市中医药发展局: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产品推广,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做好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落实开设老年健康、护理及照料等相关专业学科,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咨询、心理干预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17. 建立多元的支持医养结合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实施建设、维护和信息化等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对现有涉及养老、卫生领域的奖补资金进行统筹,用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实施改扩建、维修和改造等建设项目,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以及开展老年人卫生健康管理等方面。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享有与养老机构同等的财税政策。
18、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对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需单独安排用地的,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医养结合服务用地。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时,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建设用地。严禁改变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
19. 加强考核督查。加强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卫计、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