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区卫生计生委为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3年)的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津南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
发展实施方案
区卫生计生委
为加快推进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我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有序推进。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探索建立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体系。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本适应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二)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以中医药学为主体,充分借鉴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技术,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丰富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和方法。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支持中药保健茶饮、养生药膳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制造与流通,鼓励中医药企业落户津南。
(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注重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建设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才配备,完成迁建工程,优化诊疗环境,完成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完善以津南区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咸水沽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以及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量控制专业组指导作用,规范中药合理使用,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2.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为出发点,结合“美丽津南”建设,统筹布局,以国医堂的建设和发展为载体,落实标准化中医科室建设,优化诊疗环境,规范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患者就医体验。针对部分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落实中医药处方点评制度,开展中药饮片管理专项督导检查,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加强健康宣讲。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力争全区卫生院至少能够提供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夯实基层人才基础,继续实施“中医扎根工程”和“师带徒”工作,鼓励外聘医师到基层卫生院国医堂带徒应诊,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鼓励老医师带教。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加中医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扩充中医全科医师数量,努力打造一支水平高、能力强、服务优的中医药队伍。(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和诊所。鼓励社会资本和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加强非营利性民营中医医院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肛肠、骨伤、妇科、儿科等非营利性中医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局)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加强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体质偏颇人群等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提供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个性化健康干预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2.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探索建立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维权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各类机构学习治未病管理及技术标准。尝试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探索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局)
3.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普及情志调摄、饮食调养、生活起居、运动健体、穴位按摩等中医养生方法,尝试推广普及太极拳、五禽戏、六段功、八段锦、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养生运动以及药膳食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文化体育局)
4.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合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积极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重点做好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加强咸水沽医院、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推广中医特色康复手段,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规范中医康复服务。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在康复护理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护理方案。加强适宜技术项目培训,以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自身医疗优势,注重对基层的指导帮扶,为推广中医康复护理奠定人才基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支持区中医医院指导乡镇卫生院、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局)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1.加强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树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典型。(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卫生计生委)
2.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加快区中医医院改扩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卫生院继续开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体质辨识、保健咨询等服务。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加强老年家政护理人员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针对老年人开展导向型服务。(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局、行政审批局)
(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
1.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深入开展我区传统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整理、申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传统中医药类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将普查数据资源纳入我区非遗数据库,促进中医药类非遗传承与传播。(责任部门:区文化体育局、卫生计生委)
建设中医药文化大众传播工程。把中医药文化的大众传播纳入津南区文化艺术节群众文化活动,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区图书馆继续举办“秋季养生专场”讲座;在《海河柳》期刊中增设中医药养生知识宣传展示板块,不断扩大中医养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中医药养生保健的认知。组织区图书馆、新华书店、农家书屋(社区书吧)、基层图书馆和流动图书点,有目标、有计划地补充和展示中医药文化书籍,区图书馆妥善保存和科学展陈中医药书籍、文献,为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贡献力量。(责任部门:区文化体育局、卫生计生委)
开展健康教育。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的公告》(国中医药办发〔2014〕15号),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将中医药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卫生计生委)
2.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药产业园、健康产业园和中草药种植园等体验和观赏基地,逐步推进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责任部门:区旅游局、卫生计生委)
(六)积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
1.优化中药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医药健康产品开发。加强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健身产品、中药、保健食品研发,倡导研发中医健康辨识、干预设备。以行业领头企业为依托,探索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研发创新平台,促进产品的研发及成果转化。(责任部门:区科委)
2.加强中医药健康产品开发。鼓励中医医疗、科研机构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发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积极组织中医药健康领域的产品、器械和技术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同时对区级科技项目也给予政策扶持,全面提升中医药健康领域科技进步水平。加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化建设,提供中药资源和中药材市场动态监测信息。(责任部门:区科委、卫生计生委)
(七)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
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医疗保健单位开展中医药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区中医药服务对外发展。鼓励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医药服务企业积极、稳妥、有序地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建设,完善统计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责任部门:区商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区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商务、文化体育、旅游、科技、教育、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有关部门要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责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
(三)完善标准和监管
积极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标准的制定,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工作。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领域,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公告制度,加强监测信息定期报告、评价和发布。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引入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依托中医药机构,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积极参加中医药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的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的有效实施。(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委)
(四)加快人才培养
加快培养具有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探索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促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紧密衔接。开展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依托现有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教育培训,培养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领军(后备)人才、骨干人才和师资。(责任部门:区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
支持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健康管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着力培养中医临床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紧缺技术技能人才。(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加强中医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加快培养中医药行业技能人才,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推动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评价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根据国家规定条件,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
(五)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加大对中药产品质量和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中药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日常监测情况和群众举报,每年适时开展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和曝光力度。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维护良好的中医药市场环境。(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