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5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参照《江门市2013-2014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鹤山市2015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市2015年依法行政
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参照《江门市2013-2014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江府办函〔2014〕235号)及江门市考评组对我市进行考评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第四季度开展对2015年依法行政情况的考评工作,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评对象及分类
考评对象为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政府部门及机构。
第一类为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共 10 个):沙坪街道办,雅瑶镇、古劳镇、龙口镇、桃源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宅梧镇、双合镇政府。
第二类为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政府部门(共20个):市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林渔业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督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局。
第三类为以行政协调和内部监管及执法任务较少的部门(共11个):市监察局、司法局、审计局、统计局、法制局、人防办、粮食局、体育局、档案局、旅游局、社保局。
二、考评方式
依法行政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的方式,由市依法行政考评领导组按本方案实施。首先由各类考评对象进行自查自评,然后由市依法行政考评领导组对第一、第二类的考评对象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考评;对第三类的考评对象主要以书面审查为主,暂不安排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
三、考评内容及指标
根据省政府令第184、185号规定,行政系统内部考核指标包括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保障等8个方面内容,并根据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扣分。考评按百分制计分,计算公式为: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100%+加分扣分=最终得分。
四、考评组织安排
(一)成立鹤山市依法行政考评领导组(下称考评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评实施工作。考评组成员如下:
组 长:叶永雄(市委常委)
副组长:陆东强(市府办党组成员、法制局局长)
成 员:张东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施劲彤(市编办主任)、张雁威(市发展改革局局长)、李活文(市财政局局长)、麦婉芬(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二)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并邀请有关单位派员,共组成6个考评工作组开展实地考评工作。
1.由市编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法制局各1名领导同志分别担任组长带领6个考评工作组。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安排2名干部参加考评工作。按实际需要,可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法制(法规)工作人员参加考评工作。
3.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作为考评组成员参加考评工作。
考评组具体工作安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评步骤
(一)自查自评。2015年11月6日前,考评对象对照考评内容和考核评分表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包括:2015年依法行政自查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2000字,内容应包括总体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做法、成绩、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二)书面审查和实地考评。11月30日前,考评组对考评对象报送的自查报告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对考评对象进行实地考评。
(三)综合评审。12月中上旬,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以及加分扣分情况计算考评对象的最终得分,并将考评结果初步反馈考评对象。
(四)考评结果复核。12月底前,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评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五)考评结果通报。2016年1月,考评结果确定后,领导小组以适当形式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单位予以批评。考评结果上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抄送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六、工作要求
(一)各被考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严格对照考核指标的要求,认真开展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自评,积极配合做好书面材料准备、实地检查等工作:
1.提供2015年行政执法案卷三宗;
2.书面材料要按照评分表中一级指标的项目及顺序装订成八册,以利查阅。有材料的附书面材料,网站资料要有网页截图;
3.未有开展该项工作的,要如实注明“未开展”。
为确保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顺利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客观、准确的考评材料,严禁为评高分而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导致影响考评结果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考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被考评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二)考评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客观、公正、透明;进行实地考评时,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厉行节约等相关纪律和规定,轻车简从、务实节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