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强全区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3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34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农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硬化、洁化、绿化、美化为主要措施,坚持点上整治、面上改观、彰显美丽,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全面改善我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刚性约束,科学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划,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坚持分类实施。充分考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坚持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相结合,加强分类指导,因村施策,有序实施。
——坚持突出重点。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提升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坚持注重特色。紧紧围绕“四区一城”建设,根据山区、平坝、城郊实际,注重体现巴渝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民创业增收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304个行政村的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建成20个特色美丽示范村庄和200个农村居民聚居点。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注重规划统筹、差异特色,充分结合客观需要,加大高速公路沿线、201国道、景区公路沿线等区域的行政村规划编制力度,明晰村庄发展定位,明确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本着宜聚则聚、宜散则散、适度聚居,对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科学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定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从实际出发,按一定时序科学规划至2030年前农村居民聚居点,改善不同类型的村庄人居环境。
(二)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危房安居工程。深入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动态消除农村现存C、D级危房,到2020年基本实现无危房的目标。推广《重庆市巴渝新农村居民通用图集》,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继续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及时消除无人居住农房安全隐患。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抓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力推行城乡区域供水,加快推进农村聚居点集中供水设施建设和偏远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水库、溪沟、山坪塘等农村生活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和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对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和农药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到2020年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5%,建设巩固提升农饮水工程30处以上,新增及改造引供水管网360公里以上,动态消除水库和山坪塘病险隐患。
3.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加强行政村通畅工程、撤并村通达工程建设,打通断头路,构建农村联网公路。到2020年前累计新硬化农村道路820公里、新建人行便道500公里。
4.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力实施农网改造,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切实解决供电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5.农村天然气工程。加快农村天然气设施建设,鼓励燃气企业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推动燃气管网进村入户。
6.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光纤网络全通达,4G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拓宽。推行“互联网+”,逐步建成和完善若干信息化服务平台,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7.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加强隐患排查和动态巡查,加大工程治理力度,增加地质灾害防治投入。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村民,及时动员搬迁,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强化村庄消防、防洪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治理农村脏乱差。开展清垃圾、清柴草、清粪堆、清院落、清沟渠等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和卫生村创建活动。把粪便处理和发展规模化沼气、户用沼气结合起来,推进农村沼气建设与改厨、改圈和改厕相结合,大力推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2.开展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原则,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置”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存量垃圾清理,高速公路、210国道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采空区村庄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100%,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到2017年底,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到2018年6月,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3.开展污水收集处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覆盖率达70%以上。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扎实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4.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卫生、爱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卫生厕所建设技术培训与指导,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促进畜禽养殖合理布局。大力推行循环生态农业工程,到2020年全区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0%。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新技术,到2020年实现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率达70%、养殖现代设施化率60%和畜产品无公害率达60%。
(四)建设美丽村庄
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行政村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稳步推进国土整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和修复农村自然景观与田园风光,加大房前屋后的绿化种植力度,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以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为切入点,建设宜居村庄,打造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编制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传统村落、传统名居目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强化农村信息化应用,推动农村信息化与特色产业、特色效益农业、生态旅游业等深度融合。
到2020年,基本建成20个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同步配套“六通”(通道路、供电、给水、排水、广播电视和通信)、“六有”(有小广场、便民商业网点、医务室、垃圾收运点、农家书屋、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庄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得目标。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6年—2017年):编规划,抓试点。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选择高速公路、210国道沿线和旅游景区周边、采空区的不同类型村庄进行试点、示范,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探索不同经济和自然环境条件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至2017年,各街镇至少建成1—2个人居环境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美丽村庄。
第二阶段(2018年—2020年):广覆盖,促提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区村庄环境普遍得到明显改善。至2020年,各街镇按照人居环境改善建设时序,完成辖区内其余行政村的人居环境改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綦江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建设和农业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统筹指挥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由区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卫生计生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街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落实工作责任
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街镇按照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各街镇、各部门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街镇负总责、村(社区)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推进方案、年度计划,统筹规划、精心安排、加快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
(三)创新投入方式
充分整合资源,全面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各部门积极通过争取国有资本运作、产业股权基金、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创新资金筹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区财政局牵头进一步统筹整合危房改造、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治理、禽畜污染防治、沼气建设、农村改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聚财力集中投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有效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四)强化监督管理
全区各街镇、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项目必须坚持民主决策,实施方案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工程项目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对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
(五)加强督促检查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适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工作症结,及时研究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会同区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季度通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