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招聘环境监察人员考察报告为加强我县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察人员5名(其中环保专业4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调研】县环保局招聘环境监察人员考察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局招聘环境监察人员考察报告
为加强我县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察人员5名(其中环保专业4名,法律专业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或待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环境保护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相关职位专业要求
(1)报考环保专业必须是环境科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等专业(参照《*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毕业;
(2)报考法律专业必须是法学类专业(参照《*省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毕业。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年*月*日*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及报名所需的材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报名必须持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填写《*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3)资格审查:报名由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笔试。面试结束后由监察局、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1、笔试
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卷面100分)和专业科目(卷面100分)两门(其中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各专业笔试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按3:1的比例计算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
2、面试
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的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人数1:2进入面试,若最后一位名次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从体检(按招聘人数1:1.2参加体检,各专业体检人数至少比招聘人数多一人)、政审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最后一位名次出现并列则同时录取(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通过体检和政审的拟录人员名单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未通过产生的缺额不再补录(查实在公示之前登记受理的举报所产生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待遇
新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在单位编制内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按国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待遇执行,应聘者同时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见习期满由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办理工资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有正式编制调入的人员,调入后同样实行人事代理(不执行见习期)。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同类人员执行。
七、考试收费
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每人每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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