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关于印发固镇县学校安全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驻固各有关单位:《固镇县学校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固镇县关于印发固镇县学校安全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固镇县关于印发固镇县学校安全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驻固各有关单位:
《固镇县学校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目标,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使安全管理更加规范,育人环境更加优化;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家长、社会对学校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依法查处车辆违法接送学生及三轮车接送学生、家长私自拼车接送学生的行为,加大对闯红灯、占道、非法营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加强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交通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防溺水工作。坚持以水域为中心,摸清水域情况,落实看护责任;以学生为中心,加强教育和监护,落实监护人的责任;以事故为中心,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按照“政府落实属地水域监管职责,学校落实安全教育职责,家长落实监护职责”的要求,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认真落实“十个一”(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两会”(会基本自救、会正确施救)。通过上门提示、广播提示等多渠道督促家长落实校外监护责任。健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抓住“重点人群、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监管,构筑校外水域监管防护网络,提高防溺水工作实效。
(三)消防、应急工作。开展学校应急、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齐消防设施,并保证能正常使用,切实提高师生防踩踏和消防等意识,增强火灾避险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能力。
(四)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卫生与传染病防控、规范处置等环节的检查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职责,消除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隐患,杜绝学校食堂和学生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校园安保工作。加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根据学校规模配备安保人员、防护装备,规模较大的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要逐步实现与110监控平台联网、规模较小的村小要实现对重点部位全覆盖,全天候监控。
(六)校舍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每年2次对校舍等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各乡镇政府和中心校要加大对辖区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看护点校舍的检查力度,做到及时排查鉴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排查到位、拆除到位、改造到位。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一是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学校周边治安状况,排查并及时发现校园周边特殊人员,及时解决突发问题,防止突发和极端伤害事件的发生。二是抓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在沿公路、城区主干道学校附近设置减速带、警示标识、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做好学校门前乱停乱放治理工作,保证学生安全进出。三是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违法、无证经营的摊点、店面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四是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工作。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流动商贩、无证摊点,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和下载不健康信息的行为。
四、部门职责
(一)教体部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县各学校基本情况和安全工作状况,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加强对校园安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高二学业考试等有关考试的安全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学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按计划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加强对学生的曰常监管和安全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缺勤学生的跟踪管理和校外租住学生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通过家长座谈会及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
(二)公安、消防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校园安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指导学校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护学岗管理,加大学校周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执勤力度,做到见警员、见警车、见警灯。协同乡镇、学校加强对校外租住学生的安全管理。
(三)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查处非法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安全标识、标线、警示标牌。
(四)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园超市(小卖部)、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禁止学校食堂使用煤气灶,查处一切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安全状况。
(五)卫生计生部门。制定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开展好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施救、自救常识。加强对各类传染病的监测和疫情分析工作,落实防控措施。
(六)行政执法部门。清理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依法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
(七)住建部门。加强学校校舍建设质量监管。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看护点)校舍抗震排查检测工作指导监督,督促举办者落实校舍抗震加固工作。完善城区交通信号灯、隔离带、斑马线等交通附属设施。
(八)安监部门。依法实施对学校及周边生产经营企业的综合监管,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安全生产法》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国土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监管,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取土行为,及时消除隐患。
(十)民政部门。指导乡镇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预案内容。指导乡镇、村(居)、组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护和帮扶。
(十一)水务部门。加强河流、沟渠监管,落实、督促各乡镇在辖区内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文广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宣传报导。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日常监管,杜绝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下载吧等,严肃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黑网吧,严厉查处各种非法出版物。
(十三)环保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监管,净化校园周边育人环境。
(十四)科技部门。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工作力度,加强对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业务指导,加强学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性评价审批流程管理。
(十五)气象部门。及时发布雷雨、台风、冰雪等气象信息。
(十六)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开展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落实本辖区内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乡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台账明晰、监管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家访活动,督促家长或监护人落实监管责任。
五、工作要求
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固镇县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学校安全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系统化、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四)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促检查。县目标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走过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固镇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发〔2016〕6号)和《关于印发〈推动工作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固办〔2016〕19号)要求,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