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献强任组长,区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献强任组长,区城乡建委主任张玉平任副组长,高新区管委会、绿岛新区管委会、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建设集团、区城投公司、璧城街道、璧泉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乡建委,由区城乡建委主任张玉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
二、实施步骤
2016年3月底前,由璧城街道、璧泉街道牵头,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配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完成调查摸底;4月底前,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明确改造方式及责任单位;5月底前,相关单位完成改造工作;6月上旬,由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常态化管理。
三、明确职责
1.对已出让但未开发建设的地块由区国土房管局督促用地单位按规定留出绿化用地后修建隔离围墙,并按要求配置施工围挡。
2.对已征用但未建设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用地的改造工作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实施。
3.公租房、廉租房、定向经济适用房小区内的改造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农民还建房及老旧居民小区内的改造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
4.需要修建生态停车场的(高新区、绿岛新区除外),由区城乡建委负责土建施工,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园林绿化。
5.改造工作中涉及的矛盾纠纷,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立即行动起来,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2.相关单位要对“城中村”改造前后拍摄照片作为资料留存,并于6月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照片报区城乡建委城建科。
推荐访问:山区 城中村 改造 【住建方案】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