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体育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方案】东莞市体育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
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体育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发改电[2015]150号)的精神和市信建办的《东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东莞体育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梳理体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要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
(二)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市体育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优化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制定公示规范,畅通公开渠道。
(三)做好与“信用东莞”网站连接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双公示”工作既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打造诚信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执法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专人负责。根据市信用办的要求,市体育局成立“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双公示”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
市体育局分管行政许可工作的领导是市体育局“双公示”工作负责人;体育经济科负责牵头组织市体育局“双公示”工作,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和落实“双公示”工作;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各镇(街)体育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负责落实“双公示”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和标准。市体育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依法公示梳理确定的、需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事项。
体育经济科应当公示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应当公示各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三)公示窗口和公示方式。市体育局要在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东莞体育网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在“信用东莞”上公示。
三、建立“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
各镇(街)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体育经济科开展“双公示”工作,每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作出的行政许可事项报送到经济科,安排专人负责,并连同确定的具体负责人和牵头部门相关名单于2016年2月28日前报送市体育局经济科。体育局其它业务科室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也须第一时间提交到经济科对外公示。
市体育局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通过“双公示”工作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
四、工作进度安排
市体育局将根据市信用办的统一要求,开展“双公示”工作。
2016年1月完成实施方案;
2016年3月31日编制“双公示”目录;
2016年6月30日前在网上公示存量信息。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东莞”网;
2016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处于有效期内的其它存量信息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东莞”网。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体育系统的“双公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
(二)加强我局信息化支撑系统,完善东莞体育网与市电子政务平台的对接。
(三)加强对科室及基层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