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14号)和《关于印发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良庆区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14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35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城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城区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城区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同时将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的建设用地结果纳入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利用2016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有关成果,开展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对我城区违法用地情况进行初步分析预判。
二、工作任务
2016年度良庆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资料收集和整理、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领取、监测图斑内业预处理、外业调查图件制作、监测图斑外业调查、用地管理信息调查、土地利用数据库更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和数据库质量检查、数据统计汇总与分析等。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城区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土地调查工作,成立2016年度良庆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魏 辉 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智富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赵川平 良庆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谭立团 城区城管局局长
苏宜举 城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刘家海 良庆规划分局局长
青梓敬 良庆镇镇长
覃德斌 那马镇镇长
雷 增 大塘镇镇长
乐情温 那陈镇镇长
黄 雷 南晓镇镇长
谢志军 大沙田街道办主任
彭仁慧 玉洞街道办主任
关建中 良庆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部署全城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工作;协调解决全城区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良庆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川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谭立团、关建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良庆国土分局、城管局、农林水利局、良庆规划分局及各镇、街道等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各有关部门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土地变更调查与监测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分工
1. 良庆国土分局:(1)负责城区2016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培训和技术指导;(2)负责对接市国土局并领取遥感监测图斑;(3)负责联系市国土信息中心对城区本级遥感监测图斑进行预处理并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4)负责城区本级合法监测图斑的用地信息核查和外业调查;(5)负责填报《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和《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6)负责城区本级数据库更新和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编写;(7)负责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成果上报工作。
2. 城区农林水利局:(1)负责收集我城区2016年度灾毁耕地、因农业结构调整耕地、生态退耕等相关资料及红线图;(2)负责收集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的相关资料。
3. 城区城管局:(1)负责开展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并配合各镇、街道做好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图斑外业核查工作;(2)负责对涉嫌违法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进行核实认定,并填报《违法用地图斑认定及审核记录表》;(3)负责对已拆除的遥感监测图斑提供举证资料,并填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
4. 良庆规划分局:配合做好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项目规划审批相关工作。
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根据市国土局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对本辖区内2016年度遥感监测图斑进行逐宗核查,并填报《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图斑现场核查登记表》;(2)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设施农用地图斑进行调查核实,对认定为设施农用地的,负责收集、整理和完善设施农用地的用地协议及备案资料,并填报《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3)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临时用地图斑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收集、整理和完善临时用地图斑的证明材料,并填报《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以上工作表格由良庆国土分局提供并发至各相关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2016年12月10日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本辖区内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检查工作任务,并将《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图斑现场核查登记表》、《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交良庆国土分局汇总。
(二)2016年12月10日前,城区城管局完成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检查工作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将《违法用地图斑认定及审核记录表》、《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交良庆国土分局汇总。
(三)2016年12月18日前,良庆国土分局负责完成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检查工作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将相关工作成果提交城区政府审核确认。
(四)2016年12月20日前,城区政府完成对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成果的审核确认,提交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后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五)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良庆国土分局负责协调做好2016年度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问题图斑核查整改工作,并做好与上级部门集中对接和外业抽查准备,做好变更调查的各项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土地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是准确获取土地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实施管理方式转变,加强用地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一查多用”和“以图管地”的重要基础。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切实落实保障措施,严格把关成果质量,确保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中,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另外要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方案的要求,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好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调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严格把关。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作为一项基础性调查工作,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根据《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要求,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土地调查成果的质量把关,并对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对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上级部门将全面开展比对检查,并给予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
(三)保障到位,按时完成。城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预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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