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创新农村流通格局,推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电子
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创新农村流通格局,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7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6〕139号)精神,现就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畅通农村电商网络、促进农特产品触网营销为主攻方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农村电商与精准脱贫相结合,打造电商服务体系,培养一批农村电商主体,打造一批特色网销品牌,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到2017年全面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初步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成20个乡镇级电商综合服务中心,85%以上行政村建成村级电商服务站,贫困村实现电商服务站全覆盖,物流快递初步整合,电商产业集聚功能基本具备。培育打造2—3个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培育1—2家亿元级电商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达到600家;电商普及培训10000人次,培养电商带头人200人,带动就业3000人。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20亿元,其中农特产品网络交易2亿元以上。
2017年,形成以板溪电商产业园、华章电商孵化园为核心、乡镇电商服务中心为节点、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为基础的电商运营服务体系。电商服务站和物流快递实现村级全覆盖,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实现县内当日达。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30亿元,其中农特产品网络交易额达4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成投用一馆(特色展览馆)两园(华章电商孵化园和板溪电商产业园)三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网货加工包装中心和网货集散配送中心),建立符合农产品上行的冷链物流体系,完善园区办公、生活服务、金融结算、物流配送等基础服务。引进一批品牌电商企业入驻园区,园区内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业企业和网商不少于150家,电商园区的集聚功能得以发挥。建成运行良好、功能齐备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推动乡镇标准化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全覆盖,逐步实现网销网购、缴费、充值、订票、信息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协助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委、县供销联社、县经济信息委、县金融办。完成时限:2017年)
(二)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农村地区产业深度融合。
推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和旅游电商带头人,支持一批涉农、涉旅、加工等传统企业开展网上营销,组织开展农网对接活动,搭建“工业品下乡入村、农产品进城入市”的双向流通网络。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年均增幅达30%以上,电子商务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5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协助单位:县农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旅游局。完成时限:2017年)
推动电商与农业融合发展,引导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制化生产,推动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安全化方向发展。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利用电子商务营销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打造2—3款农特产品电商公共品牌。鼓励有一定生产规模、拥有品牌、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专业合作社、农村生产企业、生产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网络销售。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县农委;协助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完成时限:2017年)
支持旅游电商发展。打造智慧旅游公共平台,扶持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支持旅游景点、农家乐(集聚区)提供个性化旅游产品(服务)在线预定。(牵头单位:县旅游局;协助单位:县商务局。完成时限:2017年)
支持生活服务业电商化。鼓励餐饮企业发展在线订餐、团购、外卖配送等服务,引导住宿企业开展在线订房服务,支持养老、家政、洗染、维修、美容美发等行业开展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推动健康服务、信息服务、休闲娱乐等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协助单位:县旅游局、县民政局。完成时限:2017年)
(三)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加大推进电商入村进户力度,充分发挥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网销、网购和金融、便民等功能,发挥村级电商服务站合伙人和各类电商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推动贫困村特色农副产品、旅游商品上网销售,使电子商务成为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路径。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建立贫困户电商培训服务和统计平台,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率达50%以上,带动贫困户直接或间接脱贫每村5户以上。(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协助单位:县商务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7年)
(四)建设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推动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支持100家生产企业、种养大户、网络经销商实现产品追溯功能。(牵头单位:县农委;协助单位: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商务局。完成时限:2017年)
(五)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推进电商物流标准化运作、信息化管理、智慧化配送,提升物流配送现代化水平。支持建设电商物流公共配送和公共仓储中心,推进县城末端公共取送点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建设,着力构建连接城乡的电商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快递配送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鼓励快递、电子商务等企业整合物流资源抱团发展,科学规划配送线路,推广仓配一体化、“网订店取(送)”等模式。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厂房改建打造一批物流仓储及配送接卸设施。(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协助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6年)
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制定城市共同配送车辆和快递配送车辆标准,出台非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从事快件收投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鼓励采用清洁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制定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难解决方案,全面提高道路通行和整体配送效率。(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委;协助单位: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市政园林局、中国邮政酉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16年)
(六)开展电商就业创业培训。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享受各项就业创业同等扶持政策。利用两个电商园区,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支持电商产业园与县职教中心开展园校合作。支持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组建电商行业协会、大学生村官电商创业合作社、返乡农民工电商创业团队、贫困户电商创业平台等组织,培养电商创业的生力军。完成电商普及培训10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协助单位:县商务局、县教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扶贫开发办、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完成时间:2016年)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宽带乡村”“行政村通光纤”工程,加快实现行政村通光纤全覆盖,推动4G网络有效覆盖向乡村拓展,提升农村地区网络通信发展水平,行政村通宽带网络覆盖率达100%。加强乡村公路建设,确保物流快递进村入户。(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交委。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间:2016年)
(八)规范电商市场秩序。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合法、规范竞争和运营,建立开放、公平、诚信、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针对互联网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溯源抽检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县工商局;协助单位: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间:2016年)
四、扶持政策
县人民政府将电子商务发展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在中央财政预算1850万元专项资金基础上,本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一)支持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和“一馆”(农特产品展览馆)、“两园”(华章电商孵化园和板溪电商产业园)、“三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网货加工包装中心和网货集散配送中心)建设。
(二)支持乡镇电商服务网络建设。对乡镇完成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给予10万元或6万元的建设补助。对乡镇建设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服务站6000元补助(原则上每个村(社区)支持一个服务站建设)。
(三)支持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在酉阳按规划建设改造集配仓储中心、购置车辆和补贴网销网购商品(包裹)的配送(投递)、电商物流公共取送站点建设。对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在酉阳注册并按规划建立区域性配送中心,年农特产品上行量达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支持第三方物流平台对全县快递物流资源进行整合,统一开展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配送业务。
(四)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自主创业。对新开网店,年销售酉阳农特产品首次突破5万元的,给予每户补贴3000元,残疾人补贴5000元奖励(每增加10万元的销售额增加奖励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在酉阳登记注册,新培育50户以上网商开展网络外销酉阳农特产品(每户年上行达3600单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五)支持县内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正常运营满1年,经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给予平台建设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
(六)支持在酉阳县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网销酉阳农特产品、旅游商品交易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县农村电子商务领导小组认定,对企业使用第三方平台给予平台服务费2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对在酉阳县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开展网络营销酉阳农特产品全年达1000单以上的,按实际产生单量给予每单2元的物流补贴,每个企业补贴一年内不超过20万元。
(八)支持电商企业(含个体创客)入园经营。经申请审核后入驻园区,享受为期两年免房租、免宽带、免费使用办公桌椅、免费参加培训的优惠政策。对入园注册电商企业,申请民营切块资金、电商发展资金、外贸发展资金、民贸发展资金、微型企业发展资金和贷款贴息等,给予重点倾斜。对入驻酉阳电商孵化园的企业(创客)网络营销酉阳本地农特产品的,按实际产生单量给与每单0.4元的营销推广补贴;对入驻酉阳电商产业园的企业网络营销酉阳本地农特产品的,按实际产生单量给予每单0.8元的营销推广补贴;对电商园区企业(创客)营销酉阳本地农特产品物流费用,按实际产生单量给予每单2元补贴。
(九)支持品牌培育和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支持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设施,开展资质认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
(十)支持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电子商务协会或电子商务运营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的人才培训。
(十一)支持在外的酉阳籍大学生、务工人员、成功人士、企事业和机关工作人员等各类群体积极参与和宣传酉阳发展,树立“我为酉阳,酉阳为我”的家乡观念,以开个体网店、微店、淘宝店等方式异地开展酉阳农特产品网络营销活动,按实际产生单量给予每单0.5元的营销推广补贴。对网上销售贡献特别突出的,按“一事一议”办法进行奖励。
(十二)支持县内生产企业引入酉阳农特产品分销商;支持各类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通过电商渠道分销酉阳农特产品。
(十三)做好电商示范创建活动。支持淘宝村建设、大数据平台建设;支持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活动;支持农家乐、乡村旅游、养老养生、运动休闲等新型业态电商化发展。
同一个企业多个项目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扶持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各项补贴资金,对贡献特别大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予以扶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要明确管理机制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二)强化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县电子商务协会作用,加强对电子商务诚信经营、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等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抱团发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体,及时报道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动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不断扩大酉阳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
(四)建立统计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制度,落实统计经费,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及时全面反映我县电子商务在各产业部门的发展规模、结构变化、发展水平和趋势,为县委、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五)落实考核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各街道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