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生惠民资金督查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柳州市和县纪委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确保民政惠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民生工作的满意度,特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柳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生惠民资金督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民生惠民
资金督查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柳州市和县纪委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确保民政惠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民生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民生资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二、督查的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2013年至2015年各项民政惠农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发放情况。
(一)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救灾款物的使用及发放是否符合原则和范围;各乡镇发放救灾款物是否及时,是否有以其他借口拖延救灾款物安排和发放时间;救灾款物使用和发放是否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
(二)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城乡低保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到位,是否按照“五关两公示”程序(即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审核结果公示以及审批结果公示)进行低保审核审批,是否存在冒领、截留低保金现象;是否存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现象;是否存在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项目保等现象。
(三)老年人补贴发放情况。是否存在多报、瞒报、重复报、冒领等现象。
(四)检查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医疗救助金、建房补助金、定额门诊补助金、优待金等资金发放到位情况。
(五)其他专项惠民资金发放情况。是否按规定和程序发放。
三、督查方式和人员安排
(一)督查方式
一是听取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汇报。二是查看资料是否齐全。三是每项惠民民政资金随机抽查3-5户。
(二)督查时间
从2016年3月25日开始至2016年4月10日结束,并2016年4月15日前做好督查工作总结。
(三)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 长:曾敏祥 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韦彦平 核对中心主任
成 员:李海燕 韦 俊 梁国庆 韦有昌
负责督查乡镇:六塘镇 冲脉镇 寨隆镇
第二组 组 长:谢荣福 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彦红 优抚安置股股长
成 员:邓涓涓 李宋英 韦永芳
负责督查乡镇: 太平镇 凤山镇 沙埔镇
第三组 组 长:罗燕妮 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华康 低保中心主任
成 员:廖美玲 韦庆平 王小光 莫秋平
负责督查乡镇:大埔镇 龙头镇 伏华管理区
第四组 组 长:龙文凯 县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许志强 综合股股长
成 员:韦梁宁 黄朝新 何石凤
负责督查乡镇:东泉镇 柳华管理区
第五组 组 长:肖文飞 民政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韦春娥 救灾救济股股长
成 员:梁先扬 朱 珠 廖源肸
负责督查乡镇:古砦乡 社冲乡 马山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县民政惠农资金督查工作顺利开展,民政局成立民政惠农资金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工作,落实好车辆和工作责任,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理,一律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严重违纪问题或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注重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四)做好材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