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办法】融水县国土资源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县国土资源局国内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机关及局及局属二层事业单位。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局机关办公室为我局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部门,负责我局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1.上级直属机关部门领导到我局开展系统内公务活动,由局办负责安排接待;
2.县外国土部门到我局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由对应股室向分管领导和局办申请并由局办安排接待。
3.本县机关单位或乡镇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接待。
第五条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我局任何公务接待必须通过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局办局办备案。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上级部门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由对应股室通过文字请示并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局办安排接待。属县接待办接待范畴而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由局办出具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报县接待办按程序办理。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部门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以示负责。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以及部门负责人等内容。
第六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自治区国土厅和柳州市国土局局及各县国土部门领导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由1位局领导或对口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考察点所在乡(镇)原则上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
以上国内公务接待应当严格控制随行工作人员。局随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考察点所在乡(镇)随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
第七条 接待用餐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尽量安排在局食堂用餐。原则上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原则上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和范围。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100元以上的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 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九条 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干部职工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十条 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二条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三条 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局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要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访问:公务 国土资源 国土 【国土办法】融水县国土资源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