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通河县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6年淘汰治理黄标
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防治大气污染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统筹分类实施、任务细化落实、宣传引导到位、保障限行有力”的措施,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高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确保我县空气污染源头治理取得较大进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通河县淘汰治理黄标车领导小组。
组 长:曹德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广民 县公安局纪检书记
祖 鹏 县环保局局长
牟殿慧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成员单位:县法制办、县广播电视台、县财政局、县商粮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信访局、县审计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交警大队教导员牟殿慧,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商粮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宣传策划、督导推进有关部门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
三、工作目标
2016年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县1599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黄标车限行工作,严密各项措施,力争黄标车不在限行区域内行驶;协调各相关部门继续排查上年遗留黄标车;划定限行区域,发布限行公告,开展黄标车限行工作;联合县环保局,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依法处罚;联动全县公安派出所清理排查登记管区内的黄标车。
(二)县环保局负责建立全县黄标车车辆信息数据库,为黄标车常态化管理、路面执法提供保障;协调与市级环保部门的工作,上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数据信息;购置尾气排放检测车,与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协调淘汰财政供养黄标车。
(三)县交通局负责淘汰2015年已认定、暂缓淘汰的营运类黄标车;组织淘汰2005年(含)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
(四)县商粮局负责淘汰全县老旧车;设立黄标车“一站式”服务中心和报废车辆拆解回收站,监督拆解、回收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
(五)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淘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黄标车,按照已确定非财政供养黄标车的补贴标准落实补贴资金。
(六)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声、屏、报、网等各类载体,向广大市民宣传淘汰黄标车的重要意义,解读淘汰黄标车补偿政策,争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
(七)县法制办负责对我县淘汰黄标车提供法律保障。
(八)县审计局负责审计监督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
(九)县信访局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淘汰黄标车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6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对本县黄标车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备案,制定工作方案和补偿标准,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和报废车辆拆解回收站,发布限行公告。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加紧筹备。
(二)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各职能部门和县政府积极配合,把宣传发动贯彻全年,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提升市民环保意识,理解、支持和配合淘汰黄标车工作。召开动员会议,提高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县交通运输局面向公交、出租、长途客运等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宣传淘汰黄标车的政策和意义。县财政局对涉及到淘汰黄标车工作的财政供养部门,下发通知,宣讲、解读政策。
(三)集中淘汰阶段。(2016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按照既定任务,有计划、按步骤的组织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
(四)推进督导阶段。(2016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由县交警大队、县环保局领导带队,县交警大队、环保局、财政局、商粮局、交通局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后期日常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环保局牵头,环保局、交警大队、财政局、商粮局、交通局组成个督导组,每个单位抽调1名工作人员共5人,定期、不定期对有关部门督导检查,跟踪淘汰进展,通报问题不足,推广经验做法,指导相关工作,确保全县年底前完成淘汰黄标车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淘汰黄标车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履职尽责,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提速快办。各部门对涉及到淘汰黄标车工作的业务权限,应本着应放尽放的原则,下放权限,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年底前黄标车淘汰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要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县环保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立足各自职能,开展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带头落实,对本单位名下的黄标车不讲条件、不讲客观、坚决淘汰。
四要强化宣传。各单位要以身作则,正面引导,积极发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读、思想动员,为淘汰黄标车工作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五要监督倒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计、核定淘汰黄标车数字,每月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淘汰治理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虚假上报和重复统计。对淘汰黄标车工作组织领导不得力、责任措施不到位、未能完成既定目标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
推荐访问:通河县 实施方案 淘汰 【公安方案】通河县淘汰治理黄标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