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清障工作方案为了更好地推进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保证工程顺利开工,市政府决定对湿地公园开展清障工作。通过“清合同、清违建、清非法经营、清垃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清障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工程清障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以下简称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保证工程顺利开工,市政府决定对湿地公园开展清障工作。通过“清合同、清违建、清非法经营、清垃圾、清放牧、清坟墓(以下简称‘六清’)”,对湿地公园范围内的垃圾群、建筑物、经营场所和坟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以湿地保护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人与生态环境相和谐、兴利除害相结合为原则,通过开展“六清”工作,最终使湿地公园内无垃圾、无违法建筑、无非法经营、无放牧、无坟墓。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废止一切非法承包合同;二是停止一切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三是拆除一切违法违规建筑;四是禁止非法种植农作物等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植物;五是禁止一切倾倒垃圾、渣土行为;六是禁止一切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行为;七是清理后的所有土地管理权,移交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二、实施主体
清障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对湿地公园内本责任区的障碍物实施清障工作,组织所属有关部门积极协作,共同推进,按时完成清障任务。
三、清障范围
清障范围为国家林业局批复开展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23°51′32″-123°55′00″,北纬47°20′35″-47°23′42″。行政版图属建华区和梅里斯区交汇处,总面积1590公顷。建华区和梅里斯区清障范围划分以《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和《齐齐哈尔明星岛湿地公园清障示意图》为准。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2016年2月31日前完成)。在市林业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华区和梅里斯区政府对本责任区内的各种障碍开展全面调查认定,摸清障碍分布情况和特点,查清障碍形成原因,逐一登记建档,为下步清障工作提供依据。
(二)宣传推进阶段(2016年3月19日前完成)。按照调查摸底成果,对设障主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告知相关处罚条款,力争设障主体主动自行清除违章障碍物。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日—2016年7月30日)。在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帐的基础上,制定本责任区域内具体清障方案,切实组织好本区域的清障工作。
1.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20日)。建华区和梅里斯区政府要根据清障方案发布《清障通告》,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所有违章主体限期自行清除。
2.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7月30日)。对在自查自纠阶段未自行清除或拒不清除的,加大打击力度,责令设障者限期内必须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行清除。对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四)验收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7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清障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工作主动或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对清除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确保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湿地公园清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李洪国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李大伟担任,成员单位有建华区政府、梅里斯区政府、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政府督查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李大伟兼任,副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孙福贵和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刘丙新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组成,办公室联系人:刘丙新,联系电话:2796803。办公室主要负责湿地公园清障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共同督促、配合建华区和梅里斯区政府按期完成清障任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本部门的工作优势,完成湿地公园清障工作任务。
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管辖区域内清障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清障工作的责任人,对清障工作负总责;市监察局负责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插手经营项目违法发包承包、幕后指挥抗拒清障等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清障的治安工作,打击无理取闹、干扰清障工作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查清湿地公园内存在多年的氓流队户籍管理关系及人员来源和组成;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湿地公园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及使用证确认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全面清理湿地公园内的阻水障碍物等;市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向自来水公司取水口附近、嫩江干流中倾倒大量垃圾等违法行为;市城管局负责追查倾倒在湿地公园内大量垃圾的来源及原因,对现存的垃圾,包括倾倒于嫩江干流中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迁出湿地公园内的坟墓;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湿地公园内草原的认定清理工作,废止非法发包草原合同,同时指导湿地公园内放牧业户迁出;市农委负责土地使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对所有“承包使用土地合同”进行清理认定;市林业局负责全面掌握清障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清障重点,坚决依法清除。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要合理安排财力、人力,按照轻重缓急、择险择重的原则确定重点清障目标,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依法清除。
(二)加强政策研究,保持社会稳定。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把握好相关政策,积极做好设障责任人的思想工作,处理好清障与稳定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障工作稳定开展。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市政府湿地公园清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按工作进度分阶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工作。建华区、梅里斯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有关法规和相关政策,广泛宣传清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对建设湿地公园的认知度和守法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