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契税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契税征收管理,强化税收征管秩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契税税款及时入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主要任务规范房地产企业对已售房的后续管理,督促其及时为业主办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开展契税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开展契税专项清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契税征收管理,强化税收征管秩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契税税款及时入库,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规范房地产企业对已售房的后续管理,督促其及时为业主办理确权手续,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规范契税征收管理,对房地产企业、金融、公积金管理部门代收款项中所包含的契税进行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
凡购买我县范围内已经达到办理房本条件的小区住房而应缴纳的契税,且此部分契税已包含在房地产企业代收款项中,或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已包含在金融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代收款项中,一律征缴入库。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5年5月4日—6月30日)。县地税部门对已达到办理房本条件的购房者契税进行征缴。
(二)第二阶段(2015年7月1日—10月31日)。对未进行验收备案、未达到办理房本条件,但县住建部门能准确提供确权面积的小区,由县住建部门提供准确面积,由县地税部门对购房者契税进行征缴。
(三)第三阶段(2015年11月1日—12月31日):房地产企业对未达到验收备案条件的小区,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待验收备案后,对购房者契税进行征缴。
四、任务分工
县综合治税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契税清理工作会议,对契税清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定期调度契税清理工作进展情况。
县地税局:根据契税现行政策规定,确定契税适用税率,将信息提供给银行部门;各管理分局负责契税政策宣传,督促房地产企业做好购房者应缴契税征缴前准备工作;征收分局负责告知购房者办理契税缴纳手续时需携带的资料,办理契税征缴工作。
县住建部门:房产交易所根据房地产企业提供的购房者信息和资料,查询购房者是否为首套住宅,提供准确的确权面积,并出具证明提供给县地税局征管部门;
县政务服务中心:督促房地产企业对达到验收备案条件而未进行验收的项目,尽快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金融部门:对征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统计,确定购房者应缴契税金额,将信息提供给房地产企业;携带购房者相关资料,办理契税缴纳入库工作。
房地产企业:配合做好契税清理宣传工作,组织和通知购房者携带有关资料,办理缴纳契税和房本事宜;将购房者有关信息提供给银行部门和房产交易所。
五、工作要求
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开展契税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契税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县税管办),具体负责此次契税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将整理后的信息提供给县地税部门。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好业务衔接,确保契税清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