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夏季雷霆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自治区林业厅涉林整改专项督查组和梧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及《梧州市林业局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岑溪市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夏季雷霆行动”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夏季雷霆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自治区林业厅涉林整改专项督查组和梧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及《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梧州市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夏季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林〔2017〕15号)和岑溪市“三整治一提升”活动精神,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业生产有序开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岑溪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号为“夏季雷霆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查治联动、重点整治”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市森林资源管理正常秩序。
二、行动目标
依法查处非法采伐林木、非法收购木材、非法运输木材和非法占用林地等案件,遏制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来源不合法的木材、非法运输木材、违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力争发现一批线索、查破一批典型案件、处理一批违法人员,坚决将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势头控制住。同时,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我市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任务,明确打击重点
市森林公安局、林政稽查大队和各镇林业站负责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巡查和查处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执法力量结合岑溪市“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和2016年度林政综合检查卫片核查结果,对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严厉查处。突出巡查集材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流动巡查县域交界公路路段和省界公路路段、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天然林和公益林区等重点区域,重点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来源不合法的木材以及未批先用、少批多占林地和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依法严肃查处
对森林资源综合检查、核查疑似图斑以及巡查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线索,逐一调查,及时立案查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森林公安要依法依规按要求查处。
四、专项行动时间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来抓。市林业局成立以罗正梅局长为组长,冼小海副局长和市森林公安局罗小杰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林业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详见附件1)。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大队、镇林业工作站等单位和部门要互相配合,充分利用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合力。通过执法检查、清查整治、巡查巡护、刑技技术等方法手段,开展巡查摸底,获取案件线索,强化案件经营,进行案件查破。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大队要组成多个案件办理工作组,实行分线分区域负责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宣传要抓重点。案件办理工作组、各镇林业站要组织林业生产经营大户集中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二是宣传要广泛。案件办理工作组、各镇林业站要到重点巡查点及各镇、村、组等人员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手册以及现场宣传和解读现行林业法律法规。通过广泛的宣传,切实提高林农、林企依法进行林业生产经营的法律意识。三是宣传要拓宽渠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予以曝光。要大力拓宽和畅通社会与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不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促指导,严明工作纪律
各有关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严禁故意刁难当事人、严禁违反《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执法、严禁搭车收费,同时,各执法人员要按照所在工作小组负责人的安排按时到岗,无故不到岗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专项行动期间,市林业局将组成督查组对本次行动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
(五)加强信息报送,认真总结提高
一是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措施,降低廉政风险,有效预防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017年7月2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全市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夏季雷霆行动”案件统计表》(详见附件2)报告领导小组审阅后正式行文上报梧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