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三年一工程”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经济发展实现稳中有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好“整治行政效能”、“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岑溪市卫计系统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三年一工程”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经济发展实现稳中有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好“整治行政效能”、“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市容环境”和“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活动(以下简称“三整治一提升”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岑溪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化我市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公共安全;进一步提升城市品味,构建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最大限度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加快推进“实力岑溪、宜居岑溪、平安岑溪、幸福岑溪、创新岑溪”五项重点建设和“奋力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山水宜居的桂东南副中心城市”两个建成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保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赖建乔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严宏明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曾桂凤 副局长
梁战阳 副局长
黎光云 副局长
黄 伟 纪检组长
陈益明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成 员:梁 先 办公室负责人
黎祖标 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梁凤冰 财务股负责人
周云坤 法制与监督股负责人
周 妍 规划与信息股负责人
罗 明 计生管理股负责人
周雪莲 妇幼健康服务股负责人
吴 伟 疾控股负责人
吴健生 项目办负责人
彭月凤 体制改革股负责人
朱丽萍 公卫办负责人
周铁基 爱卫办副主任
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工作组的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益明
副组长:梁 先
成 员:甘文高、卢贤萍、覃冬梅
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有关工作会议、活动安排、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负责起草、编制、审核、印发实施方案、会议纪要等综合文件、材料,拟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3.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调研决策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4.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关心、支持、参与到活动中来;
5.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治行政效能”工作组
组 长:黎光云
副组长:唐一志
成 员:陈福宁、梁伟波、赵 猛
主要职责:
1. 组织培训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提升一线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廉政意识、守法意识;
2. 配合市编办推进简政放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精简服务流程,去苛除疾,压缩政务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在办事指南中提供一次性告之服务,全面公开政务服务流程。
(三)“整治社会治安环境”工作组
组 长:黎光云
副组长:周云坤
成 员:严大东、赵 猛、唐一志、陈福宁、陈秋帆
主要职责:抓好“平安建设”,按要求完成天网建设任务。抓好单位内部、院子治安安保工作,发现治安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四)“整治市容环境”工作组
组 长:曾桂凤
副组长:梁 先、周铁基
成 员:黄汪洋、赖晓兰、李 玲、李小芳
主要职责:结合巩固自治区卫生城市和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市做好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开展“八乱”整治,序化净化城区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责任区的清洁保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设施维护。
(五)督查考核组
组 长:黄 伟
副组长:李海健
成 员:从办公室、法制与监督股、财务股、爱卫办等股室及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对卫计系统“三整治一提升”活动推进过程进行监督、督查、考核,督促落实市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7日—4月20日)。深入调研,全面查找影响我市卫计系统当前发展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精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方向、工作重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和步骤措施等。
(二)动员部署阶段(4月21日—4月24日)。4月24日前,召开岑溪市卫计系统“三整治一提升”活动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施推进阶段(4月25日—10月31日)。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对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单位职责,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整治工作。把活动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开展精细化整治和提升,活动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活动推进反馈会,分析情况,会商研讨,强力整治,推进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反应快、工作实、标准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三整治一提升”水平。对活动形成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等成果进行巩固和深化,使活动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是新常态下推动岑溪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广西、梧州和岑溪市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要深刻认识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三整治一提升”活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及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做出安排部署,用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切实把活动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力求圆满完成“三整治一提升”各项工作任务。
(二)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三整治一提升”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积极营造氛围,引导职工干部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结合实际,完善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告诫制、行政问责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行政审批、治安治理、环境整治等相关责任制度并严格责任追究制。按照有关规定,对职工干部涉及工作不实、作风不正、履职不力、影响行政效能、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损害群众利益和客商投资的行为严格实施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制定一套责任、措施、考核精细的管理办法,确保“三整治一提升”活动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采取明察与暗访、日常督查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对行动迟缓、力度不够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督查考核结果分优秀(80分-100分)、良好(60分-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督查对象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凡是被通报批评或评为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其采取约谈、限期改正等措施;凡是被通报批评或评为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纳入“为官不为”整治对象,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将督查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