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kk秘书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环保方案】成安县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

【环保方案】成安县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

时间:2023-06-16 13:3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为全面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减少污染源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樊四明任组长,常委副县长吕梅华、副县长王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成安县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成安县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



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


为全面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减少污染源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樊四明任组长,常委副县长吕梅华、副县长王金岗、副县长安跃兵、副县长曹虎林、公安局局长高江涛、商城工业区党委书记刘正国、城西工业区党委书记霍鸿河为副组长,县环保局、交警队、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城管局、住建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监察局、安监局、政府督查室、商业局、电视台、成安镇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韩栋林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能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提出预警建议报樊县长和吕县长,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二、预警制度

(一)空气质量级别

AQI(空气质量指数)为050,空气质量I级,空气质量属于优。

AQI51100,空气质量Ⅱ级,空气质量属于良。

AQI101150,空气质量Ⅲ⑴级,空气质量属于轻度污染。

AQI151200,空气质量Ⅲ⑵级,空气质量属于中度污染。

AQI201300,空气质量Ⅳ级,空气质量属于重度污染。

AQI大于300,空气质量V级,空气质量属于严重污染。

(二)空气质量预警级别

四级“蓝色”预警:预测未来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三级“黄色”预警: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二级“橙色”预警: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或者1天严重污染天气,以及重大节日。

一级“红色”预警:预测未来连续5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或者2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以及重特大节日。

三、应急机制

(一)当县城区域内空气质量达到预警级别时,县环保局会同气象局分析预测后一天的空气质量,如可能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预警意见。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媒体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公告。

(二)县环保局在领导小组批准后,负责通知各成员单位。

(三)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通知后,按照预警等级和职责分工,立即启动相应预警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执行、监督各项应急措施,妥善处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政府督查室、环保局、监察局负责对环境空气预警应急方案的督导落实。

(五)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由环保局上报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发布解除预警信息,环保局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和主城区企业,两个工业区负责通知辖区企业。

四、分级预警执行方案

(一)四级“蓝色”预警执行方案

实施范围: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网通公司楼顶)周边500米区域内。

1.环保局负责对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茶炉等实施关停,加强对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的监督。

此项工作由吕梅华同志牵头,环保局负责。

2.住建局负责责令区域内靠近监测点工地土方作业全部停工(抢险工程除外),并严格执行抑尘措施,增加洒水量和频次,保证裸露地面湿润,禁止露天堆放建筑垃圾。

3.城管局负责对区域内主要街道每天实施机械清扫2次、洒水5次,严禁并妥善处置焚烧树叶、垃圾、杂草和其他露天焚烧行为。对裸露土地较多的绿化带、正在实施的绿化工程,要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4.综合执法局负责取缔区域内的露天烧烤,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主城区范围内禁驶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

以上工作由安跃兵同志牵头,住建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负责。

5.工商局负责责令区域内的所有修车、钣金、油漆喷涂、装具等会造成大气污染的商户暂停营业。

6.食药监局负责责令区域内饭店等餐饮行业暂停营业。

以上工作由曹虎林同志牵头,工商局、食药监局负责。

(二)三级“黄色”预警执行方案

实施范围: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网通公司楼顶)周边1000米区域内,以及主城区燃煤锅炉和企业、两个工业区企业。

1.环保局负责对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茶炉等实施关停,对主城区单位常年使用的燃煤锅炉和企业实施30%限排措施,发布“黄色预警”公告。

此项工作由吕梅华同志牵头,环保局负责。

2.住建局负责责令区域内监测点南北方向的工地土方作业全部停工(抢险工程除外),并严格执行抑尘措施,增加洒水量和频次,保证裸露地面湿润,禁止露天堆放建筑垃圾。

3.城管局负责对区域内主要街道每天实施机械清扫4次、洒水10次,严禁并妥善处置焚烧树叶、垃圾、杂草和其他露天焚烧行为。对裸露土地较多的绿化带、正在实施的绿化工程,要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4.综合执法局负责取缔区域内的露天烧烤,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主城区范围内禁驶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

5.交警队负责在主城区出入口设立站点,对无覆盖、围挡措施的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环线。

以上工作由安跃兵同志负责,住建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交警队负责。

6.工商局负责责令区域内的所有修车、钣金、油漆喷涂、装具等会造成大气污染的商户暂停营业。

7.食药监局负责责令区域内饭店等餐饮行业暂停营业。

8.交通局负责对外环路每天洒水3次。

以上工作由曹虎林同志牵头,工商局、食药监局、交通局负责。

9.商城工业区、城西工业区负责对辖区企业实施30%限排措施。

商城工业区企业由樊四明同志负责,刘正国同志配合;城西工业区企业由吕梅华同志负责,霍鸿河配合。

(三)二级“橙色”预警执行方案

实施范围: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网通公司楼顶)周边1500米区域内,以及主城区燃煤锅炉和企业、两个工业区企业。

1.环保局负责对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茶炉等实施关停,对主城区单位所有常年使用的燃煤锅炉和企业实施50%限排措施,对严重影响县城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临时停排措施,发布“橙色预警”公告。

此项工作由吕梅华同志牵头,环保局负责。

2.住建局负责责令区域内所有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全部停工(抢险工程除外),并严格执行抑尘措施,增加洒水量和频次,保证裸露地面湿润,禁止露天堆放建筑垃圾。

3.城管局负责对区域内主要街道每天实施机械清扫8次、洒水15次,严禁并妥善处置焚烧树叶、垃圾、杂草和其他露天焚烧行为。对裸露土地较多的绿化带、正在实施的绿化工程,要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4.综合执法局负责取缔区域内的露天烧烤,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主城区范围内禁驶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

5.交警队负责在主城区出入口设立站点,实施单双号限行,禁止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驶入。

以上工作由安跃兵同志负责,住建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交警队负责。

6.工商局负责责令区域内的所有修车、钣金、油漆喷涂、装具等会造成大气污染的商户暂停营业。

7.食药监局负责责令区域内饭店等餐饮行业暂停营业。

8.交通局负责对成峰路、邯大路、东环、北环、老南环、聚良大道每天洒水6次。

以上工作由曹虎林同志牵头,工商局、食药监局、交通局负责。

9.商城工业区、城西工业区负责对辖区企业实施50%限排措施。

商城工业区企业由樊四明同志负责,刘正国同志配合;城西工业区企业由吕梅华同志负责,霍鸿河配合。

(四)一级“红色”预警执行方案

实施范围:主城区及两个工业区企业。

1.环保局负责对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茶炉和企业实施关停,对严重影响县城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临时停产措施,发布“红色预警”公告,通知各单位驻企监督员入企监管。

2.供电公司负责对拒不执行停产的企业实施断电措施。

以上工作由吕梅华同志牵头,环保局、供电公司负责。

3.住建局负责责令区域内所有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全部停工(抢险工程除外),并严格执行抑尘措施,增加洒水量和频次,保证裸露地面湿润,禁止露天堆放建筑垃圾。

4.城管局负责对区域内主要街道全天24小时不间断实施机械清扫、洒水,严禁并妥善处置焚烧树叶、垃圾、杂草和其他露天焚烧行为。对裸露土地较多的绿化带、正在实施的绿化工程,要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5.综合执法局负责取缔区域内的露天烧烤,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主城区范围内禁驶渣土物料等运输车辆。

6.交警队负责在主城区出入口设立站点,黄标车及拉沙、石、砖、煤车辆一律不准进城,所有过境货车一律绕行北环,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

以上工作由安跃兵同志负责,住建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交警队负责。

7.工商局负责责令区域内的所有修车、钣金、油漆喷涂、装具等会造成大气污染的商户暂停营业。

8.食药监局负责责令区域内饭店等餐饮行业暂停营业。

9.交通局负责对成峰路、邯大路、东环、北环、老南环、聚良大道全天24小时不间断洒水。

以上工作由曹虎林同志牵头,工商局、食药监局、交通局负责。

10.安监局、商业局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进行拉网式排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到位,特别是非法加油点要全部关停。

此项工作由王金岗同志牵头,安监局、商业局负责。

11. 商城工业区、城西工业区负责对辖区企业实施停产措施。

商城工业区企业由樊四明同志负责,刘正国同志配合;城西工业区企业由吕梅华同志负责,霍鸿河配合。

12.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政府督查室实施24小时监控,凡应停不停、私自生产者一律按超标排放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访问:成安县 空气质量 预警 【环保方案】成安县保障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应急方案

版权所有:kk秘书网 2018-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kk秘书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kk秘书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闽ICP备180287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