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8月17日省安委会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邯郸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8月17日省安委会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邯郸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实现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为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行动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排查、彻整改、严执法,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以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为最高追求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大检查时间
8月至12月底。
三、大检查范围
检查全县所有乡镇(城区街道办)、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其中重点是: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石油天然气等行业领域企业;
(二)粉尘涉爆、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及罐区、充装站等重点部位;
(三)道路交通,特别是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以及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
(四)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五)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六)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八)近期事故频发的行业领域。
四、大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及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实现情况;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系统安装情况;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审批、备案情况;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计划落实情况。油气罐区、仓储和物流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情况。
2、消防。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3、道路交通。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情况;公路危险路段大检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4、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
5、烟花爆竹。防雷防静电和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登记以及人员车辆出入库区台帐登记情况;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购买和销售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情况;分库建立产品流向登记表和库存产品明细登记表记录情况;零售点周边距离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情况。
6、油气输送管道。油气管道违法占压情况;管道附属设施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情况;管道管网与市政公用管线、民用管线交叉形成封闭空间情况;管道质量完好情况;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情况;日常维护运行情况。
7、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存在“四超”、“三违”,将民用爆炸物品(含硝酸铵及半成品)销售给非法用户,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使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8、粉尘涉爆。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作业场所执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情况;除尘系统采用泄爆措施情况。
9、涉氨涉氯企业(食品药品加工企业)。所有非安全生产许可管理企业的涉及液氨液氯等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检测、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
10、冶金有色建材。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煤气、动火等危险作业,高温冶炼、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专用起重设备,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等问题。
1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冷库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及产业聚集区锅炉的违法违规行为。
12、城市燃气。液化气有关各种证照资质情况;供应站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经营场所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情况;天然气门站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仪器仪表定期检测情况。
13、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
14、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中活动、饮食卫生、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安全教育、逃生演练等情况;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治理情况。
15、卫生。病房楼、门诊楼、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
16、职业健康。存在高危粉尘、高毒物品危害和发放职业卫生许可证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落实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检测评价、健康监护、危害申报、档案管理等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标准执行情况。
以上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大检查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五、大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改;
(二)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组织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采取督导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组织督导检查组赴各乡镇、各有关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
六、时间步骤
从2015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阶段(8月31日前)
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抓紧制订本行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力量进行彻底自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安监局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1、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各行业牵头部门要组织足够的执法力量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要制定分层级、全覆盖的执法计划,整合行业内执法力量开展协同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围剿和攻坚,要取得一批成效: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联合发力,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1、各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单位,责令其全面改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工作成效。
2、各乡镇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省、市、县政府针对暑期、汛期、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十一”黄金周特殊时期以及今年以来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高发而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下半年一项贯彻始终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安排谋划,亲自督促检查。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谁来查,怎么查,哪个阶段重点查什么,哪个部门重点查什么,对于不认真检查如何处置等都要做出规定。要分行业制定大检查方案,明确大检查重点和责任分工,使检查责任落实到部门、处室和人头。乡镇要制定针对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督导方案,将上级大检查方案和要求及时传达到企事业单位,并督促落实。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县安委办和有关成员单位反馈。
(二)发动企业,自查自纠。各企事业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各级各部门在此次大检查中,要使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认真开展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督促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收集汇总各企事业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动态,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对于不认真部署、不严格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创新方式,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采取督导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媒体曝光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深入有关单位、部位、场所深查细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取得一定成效。在检查和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零容忍”,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整改计划,确保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并要求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对于拒不整改或经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予以停产关闭。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格查处。要把事故高发、多发的行业以及不放心、危险的单位和部位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检查和执法频次,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级要把企业是否认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大检查活动以及是否认真整改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检查企业大检查效果的首要内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意义、目的、步骤和要求,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都了解大检查的安排和内容,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活动中,也要安排一定量的记者随队采访,及时报道大检查开展情况,加大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每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于次月5日前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8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书面(含电子版)报县安委办。
此前,县安委会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与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本吻合,有关内容和要求已融入到本方案中,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不再单独开展和调度。
联系电话: 8366700。
电子信箱:qxajj_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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