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项目进厅工作方案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经济发展软环境,实现集中审批、集中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江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项目进厅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项目进厅工作方案
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经济发展软环境,实现集中审批、集中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目标任务的通知》(吉政发〔2016〕35号)、《白山市江源区委江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集中整治攻坚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源发〔2016〕18号)精神,以及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国务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精神,以政务服务工作为载体,完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改善投资环境,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政府系统工作理念转变和工作流程再造。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集中审批、集中服务
全区23个部门147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大厅统一管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与办理、法规政策咨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政务服务。
1.即办件项目(分厅能够办理的公安局4项除外)要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办理。保证项目在窗口即时办理,即时办结。涉及到部门即办件的项目有42项,具体是人社局3项,财政局1项,住建局3项,商务的粮食局1项,工商局5项,气象局1项,卫计局3项,文广新局17项,林业局7项,经济局1项。
2.暂时纳入分厅的项目。暂时纳入分厅的项目有4个部门25项目。分别为房产大厅的1项,公安分厅的15项,国税大厅的4项,地税大厅的5项。
3.除即办件项目和纳入分厅项目之外的105项承诺事项要本着“受审分离”的原则,确保所有承诺事项进入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取证。在区政务大厅受理或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本部门及其他场所进行受理送达审批,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
(二)理顺依法审批运行机制
1.设置审批科和窗口。已经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科(民政、环保、林业、住建、人社、文广新、水利)科长要与窗口首席代表“一肩挑”,集中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在政务大厅设置行政审批科的部门要依据项目多少和业务量大小合理安排窗口和人员数,并指定一名窗口人员为窗口首席代表。
2.选派窗口人员。各行政审批部门要选派45周岁以下“素质好、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能够代表本部门和政府形象的行政事业干部到大厅工作。窗口人员要熟练电脑操作技能、掌握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知识,能切实承担起本部门进厅项目的审核把关、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职能。选派窗口人员,要按照AB岗工作制度规定,每个窗口按2人配备,确保窗口工作时间无空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间断。同时,驻厅各窗口部门确定的AB岗工作人员原则上在一年内不得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要重新确定AB岗人员,并及时报区政务服务中心。
3.充分委托授权。切实推行行政审批在政务大厅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一站式审批”模式,充分授权行政审批科和窗口,不断增强依法审批的透明度。凡纳入窗口的业务和审批事项,必须由窗口收件办理,负责进行材料的内部流转和审批,最后由窗口统一发证。
4.全面启用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系统。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全流程系统管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进行公开承诺,限时办结,发挥行政审批全流程系统的监控和预警作用,对投诉的问题及时查处,确保进驻大厅的事项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框架下有效实施。
(三)创新服务方式
1.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具有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要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录入和更新,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网上咨询和网上预审。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紧密结合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有关要求,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网上公布、查询和下载提供网络系统、数据录入支撑,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系统,健全网上投诉受理、督办处理和结果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方便群众通过各种网络途径查询办事指南。
2.实行免费领办代办服务。在区政务大厅一楼设立领办咨询台和咨询服务热线,安排2—3名专职人员轮流值守,一次性解答或告知办事群众、企业对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同时为直接到大厅办事找不到窗口或不知如何办理的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众提供领办服务。此外,在各镇(街)、村(社区)设立2—3名代办员,收集群众需办理的事项,由代办员统一到政务大厅窗口或各部门办理,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进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对应进驻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制定或简化办理流程,对行政审批科进驻人员、窗口设置等提出意见,于2017年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含纸质和电子版)送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核。2017年5月31日前,23个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14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大厅受理或办理。
(二)完善机制阶段(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各部门要以文件形式向政务大厅窗口充分授权,填写《窗口首席代表委托授权书》,窗口首席代表是各单位派驻中心办理各类审批事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对本单位窗口人员实施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要求受理权、审核权、协调权、送达权的授权率达100%,制证权和审批权的授权率达80%以上,有条件的部门要争取达到“双百”目标。原则上除需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和需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外,其他所有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收费、发证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在政务大厅完成。《授权书》一式五份,授权单位、进驻中心窗口、软环境办公室、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各一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区软环境办公室会同区编办、监察局、政府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推进行政审批项目进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推进行政审批项目进厅是区委、区政府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经济发展软环境,落实行政审批“放、管、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抓好落实,确保行政审批项目进厅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分类指导。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大对本单位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窗口人员文明礼仪培训和对行政审批全流程管理系统的熟练应用。
(三)强化督促,纳入考核。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办理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将把行政审批项目进厅情况和行政审批全流程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纳入区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区软环境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业务范围,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进力度,对开展工作不力、不严格按相关要求推进工作或工作拖沓,影响全区经济转型升级或企业和办事群众反响强烈的,将按相关规定报请区监察局,追究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