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及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镇赉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镇赉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及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以“防大火、强基础”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活动”相结合方式,强化措施,有效防控“小火亡人”,杜绝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步骤
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10日)。
各地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查检查、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1.6月1日至9月30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做好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保工作。
2.10月1日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
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提升火灾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在冬春火灾防控“一老一小”特殊群体聚居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相关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化组织对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社会单位“两人一室一站”建设情况,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指导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等制度。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明确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和保安等消防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开展易燃易爆单位治理。结合本地易燃易爆单位实际,组织对石油化工企业,液化气、天然气、液氨等储存、销售单位开展消防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规范企业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大型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督促单位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自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制订整改计划及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完善制定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坚决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强化电气火灾防范。按照《全县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级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行为,从严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督促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乡(镇)、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将电气安全作为网格消防管理的重要内容,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发生。
4.开展“九小场所”专项治理。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即:小商场、小饭店、小旅馆、小公共娱乐场所、小医院、小学校、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或储存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基础台账,彻底消除消防监管盲区和死角。向每个“九小场所”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督促场所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
5.强化农村火灾防控。严格贯彻落实省消防总队提出的农村火灾防控八项硬性措施和《全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召开农村火灾防控工作专题会议,深刻剖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公安派出所督促村委会(社区)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柴草垛及农业生产机械用油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管理。组织清理阻塞消防车通道的临时建筑和柴草堆垛,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大风天和高风险天气的用火用电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大风天烧荒等室外动火行为。
6.开展遏制“小火亡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扎实开展清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品、清楼道、清消防车通道、清防火间距和堵管道井“四清一堵”行动;大力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消防技术;力推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建设,深入推进电动车集中存放、充电措施,确保“小火亡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7.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活动。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和全县消防工作年度任务,推进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化建设。7月底,60%的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达标;党的十九大召开前,80%的消防控制室达标,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控制室100%达标。
(二)大力推进消防基础工作。
1.深入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评估组,着力摸清各地消防安全状况和风险短板,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根据调查评估内容,制定解决措施,力争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维护全县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完成消防安全高风险源调查评估。
2.推进修订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县城、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订。综治部门将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3.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责任书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定位,全力推进小型队站建设。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并达标。结合老城改造总体安排,一次性解决消防水源建设问题,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98%以上。持续激活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充分利用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等解决制约灭火救援能力提升的瓶颈性难题。
4.提升技防物防能力。抢抓“智慧城市”建设契机,把“智慧消防”建设纳入综合平台,推动应急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超额完成全县消防工作责任书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任务,全县安装数量达到300个。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部火灾高危单位接入到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三)全面做好专职消防队培训建设工作。
1.切实加强联勤联训工作。公安消防大队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和执勤岗位练兵体系,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和比武竞赛活动。要切实推进灭火救援职业技能鉴定和指挥能力考评,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辖区大(中)队与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联合演练每季度不少于1次,中队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普训1次,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能力要求。
2.各地按照公安厅等13个厅(局、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公办字〔2017〕15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及相关要求,配齐配全配强现有政府专职专职消防队力量,加大力度完善现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加大对应建但未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的扶持力度,确保各地专职消防队建设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要求。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8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8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县广播电视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200、1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消防宣教建设,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宣传车每周巡回宣传不少于2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
4.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村(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进行一次全员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
(五)切实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北京“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和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要部署安保力量,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检查、错时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强化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四个一遍措施。
在夏季消防检查全面实施的三个阶段中,每个阶段通过 “四个一遍”措施,切实推动社会单位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单位检查一遍,重点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公司资质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日常防火巡查情况进行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一遍,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遍,督促重点单位聘请具有从事维护管理资质公司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微型消防站拉动一遍,对乡(镇)、村(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开展随机拉动演练,检验处置初期火灾能力。
(二)实施消防约谈。
防火安全委员会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地方政府、部门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三)公开检查情况。
公安消防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相互通告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四)严格监督执法。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三停”、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要每月分析研判执法情况,通报检查单位、整改隐患、罚款、责令“三停”、拘留、办理“两案”等六项执法总量。
(五)组织媒体曝光。
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实行失信惩戒。
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报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推动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由刘海峰大队长为组长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
各地要主动向县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当地议事日程,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惩治违法。
要将提升执法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硬性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充分运用罚款、三停、拘留、查封等法律手段,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采取措施。要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发生的亡人火灾,达到“两案”立案标准,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中,县政府将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夏季消防检查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考评,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各地将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6月10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23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0436-507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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