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43号)精神,加快全市品牌发展,更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盘锦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盘锦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43号)精神,加快全市品牌发展,更好的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全面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政策法规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气氛,大力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地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强化质量标准。以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为重点,做好地方标准的修订和申报工作,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科技成果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向国家标准委申报设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资源采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企业改进质量、强化标准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牵头部门:市质监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检验检测产业,推动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地区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和集聚区的发展。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和品牌建设,培育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检验检测集团。积极争取省质监局支持,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省级质检中心,促进全市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吸纳社会资源,在区域支柱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省级质检中心。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服务。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垄断,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计量技术和方法(牵头部门:市质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3.加强持续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借鉴先进地区小巨人企业工作经验,通过“创办一批、孵化一批、转型一批、引进一批”的培育方式,推进一批业绩良好,极具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并处于成长初期的企业快速成长,成为行业中或本区域的“小巨人”,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4.增强品牌软实力。围绕品牌建设,突出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功能,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深入实施全省中介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市场中介主体。加快中介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我市中介服务业区域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中介服务企业进一步强化品牌竞争意识,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引导中介服务龙头企业在规模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注重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引导中介服务业小微企业做专、做精、做特、做新,形成品牌竞争优势(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二)实施供给结构升级工程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通过设计、研发和生产“微创新”,深度挖掘用户需求盲点,不断增加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功能。坚持市场主导和问题导向,突出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重点在食品、家具等行业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等新型制造模式。发挥我市传统历史文化优势,提高工艺美术品和旅游休闲用品档次,研发区域文化元素突出、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产品。提高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高机能性和多功能性,促进造纸生产的生态化、环保化。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统领我市旅游产业发展,通过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旅游产业发展效率,不断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旅发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施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到2020年,通过推进资源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生态短板,实现“两减、三基本”。农业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农业生态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品牌农业(牵头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
3.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大力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给保障能力,为生产精品提供支撑。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广普及绩效卓越、生产精益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健全技术标准,优化产品设计,改造技术装备、推进精益制造,加强过程控制,完善检验检测手段,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基础保障。支持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供应链的质量控制。深度落实《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以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为主攻方向,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4.提高生活服务品质。支持在生活服务业领域具备优势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传统生活服务企业,实行连锁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加快连锁经营模式从零售领域向生活服务业领域拓展。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区养老建设,支持公建民营、采取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生活服务中心,提供家政、儿童托管和居家养老等服务。加强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为着力点的社区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改进信息技术装备条件,完善社区服务网络环境,形成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多层次服务与管理网络(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
(三)实施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水平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便于选购优质产品,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加快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征集、整合、共享和交换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推进信用信息对外发布、查询和应用。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探索推动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促进诚信交易,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质监局,配合部门:市社会信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宣传展示自主品牌。围绕国家设立“中国品牌日”,大力宣传盘锦知名自主品牌,讲好“盘锦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将盘锦知名品牌纳入我市外宣品制作中,通过外宣形象片、外宣画册等形式,增强知名品牌宣传覆盖面和传播效应。鼓励盘锦广播电视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在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及我市举办的重大国际展会上,设置自主品牌展示台。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实物、宣传品和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加大自主品牌对外宣传推介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出入境口岸设置宣传广告牌,播放广告宣传片,扩大我市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品牌保护意识,维护品牌信誉(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配合部门: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3.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利用传统节庆日在农村集贸市场等集聚场所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清理“三无”产品,促进农村品牌产品消费。依托金社裕农供销集团遍布城乡的标准化超市网络,推动其旗下“裕农购”、“天鲜到”、“金社网超”等平台建设,并增强网络终端节点的生活缴费、物流配送等便民服务功能,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统一配送的城乡一体化商贸物流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4.持续扩大城镇消费。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满足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鼓励传统出版企业、广播影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完善天沐、恒隆等温泉产品功能,打造国家级温泉旅游度假区。将辽河国际艺术区打造成为城市中央休闲区。将特色民宿建设作为推进全域旅游的突破口,建设休闲农庄,培育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品质。站在国家平台,广泛组织开展冰雪运动,促进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扩大体育休闲消费,大力组织开展好“中国辽河口冰凌穿越挑战赛”(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委宣传部、市旅发委、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经济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经验交流、信息沟通、行业标准等方面咨询服务(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二)净化市场发展环境。建立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提高执法有效性,追究执法不力责任。制定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对侵权假冒、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放心消费(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科技局)。
(三)加强品牌制度建设。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或做法,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要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将“黑名单”企业信息定期报送至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大幅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支持市内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强化各项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落实好省著名商标、省市名牌产品奖励政策,发挥国家奖项、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激励作用,鼓励产品创新,弘扬工匠精神〔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质监局、市国资委(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