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工业品牌经济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稳抓“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新机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经济质量和发展水平,促进传统产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玉林市加快发展工业品牌经济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加快发展工业品牌经济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稳抓“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新机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经济质量和发展水平,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推动新产品产业化。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及特色产业、重点园区建设,以创立品牌、提高质量、扩大规模为核心,以增强品牌意识,培育自主品牌,发展品牌经济为重点,通过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以及品牌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增加品牌附加值和影响力,形成由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群组成的品牌体系,加快打造“品牌玉林”,为建设“两城市一中心”奠定坚实的工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原则。整合行政资源力量,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培育品牌、运用品牌、保护品牌。根据不同主导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特点,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科学规划。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推动新产品产业化,大幅度提高新兴产业占全部工业比重。
三、全市品牌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质量兴玉战略,以品牌推进战略为抓手,大力培育发展名牌,促进玉林经济发展。目前,我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6343个,广西著名商标45个,中国驰名商标2个(南方食品、玉林制药)。有广西名牌产品44个、广西优质农产品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11个,主要分布在机械、食品、制药、陶瓷、制革、编织、铁锅、畜牧产品等产业。主要的品牌企业有玉柴机器集团、三环企业集团、黑五类食品集团、玉林制药、宝炬电线电缆等。
四、加强玉林工业品牌经济建设的重点任务
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引导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按照打造国家非公经济发展示范城市的目标,以中小企业为依托,以玉柴产业新城、玉柴工业园、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玉林龙潭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玉林经济开发区、北流日用陶瓷产业园、容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机械、医药食品、陶瓷、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八大产业。
机械制造业:重点建设玉柴产业新城(玉柴工业园),使之成为国内先进的新型装备(内燃机)制造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内燃机特色产业基地,在继续做强做大玉柴品牌的基础上,加大对大功率船用发动机的品牌培育,使之成为新品牌。在农业机械方面,争创品牌,根据广西五丰机械有限公司新开发的粉垄深耕深松机产品在国内外属于首创性,获得专利多,实用性广,市场前景广阔的特点,引导企业把市场做大做强,争取尽快培育成国内知名品牌。
医药食品行业:着重培育黑五类、宏邦、桂牛、亮亮等企业;扩大燕京、旺旺玉林生产基地在全国的影响力。
陶瓷产业:继续做强做大三环品牌,培育高端陶瓷品牌。
中医药产业: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尽快形成完整产业链,成为辐射东盟、带动粤港澳的中医药产业集聚地,做大做强玉林制药品牌,充分挖掘品牌的影响力。
有色金属产业:积极引导玉林龙潭产业园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建设成为产港城一体化的北部湾临港产业新城,引导银亿、中金等企业开展创品牌。
高新技术产业:要将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成以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及科技服务为主导的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区,争创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服装产业:着重从福绵区挑选1-2家重点企业培育。
电动车产业:整合我市现有的电动车产业,争创1-2个电动车产业品牌。
坚持错位发展,按照产业链分工集群发展,形成分工明确、梯次衔接、联动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工业和制造业名牌。〔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五、主要措施
(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品牌发展规划。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深入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推动机械制造、农用机械、再生资源、生物制药、健康食品、陶瓷、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按照迅速做强做大型、迅速成长壮大型、发展前景广阔型3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各县(市、区)要统筹制订本地区品牌培育发展规划,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重点培育扶持,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培育以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为切入点,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二)多措并举,培育壮大品牌企业。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企业申报工信部品牌示范企业,培育国家、自治区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实施“品牌企业”培育工程,引导和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广西名牌”和“广西著名商标”。积极培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和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积极支持玉林“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创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等方式进行资本运作,实现规模化发展。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逐步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架构,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产品质量,做好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推介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三)引导推进创新驱动,提升品牌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推进科技创新为核心,统筹推进管理体制、品牌战略、组织体系、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设立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发中心,加大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的投入,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强品牌经营人才建设,定期举办企业家培训活动,引导企业家树立强烈的创业意识和品牌意识。〔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新产品产业化品牌化步伐。强化科学知识和技术普及,全面提升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创新文化,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两化”(“信息化、工业化”,下同)融合试点示范企业。近年来,我市在广西新产品推介和交易平台公布的工业新产品共700多种,覆盖机械、建材、食品、医药、有色金属等领域,要充分挖掘认真筛选出符合产业化发展、有市场前景的、获得专利授权的工业新产品加快产业化, 市财政对达到一定销售规模的给与一定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五)引导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以推广应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为抓手,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依托玉柴集团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和行业协会,深入实施打造全产业链“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工程。加强引导扶持,通过开展“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对传统工业的信息化改造,推进我市的“两化”深度融合。〔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六)完善中介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协会在培育企业(产品)自主品牌、行业标准,新技术和品牌信息等方面指导和服务作用。成立市品牌促进协会,构建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间发展品牌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对外交流、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提供服务,并发挥产品研发设计和品牌推广平台的作用。〔市质监局牵头,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七)打造特色品牌活动。以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中国(玉林)中医药博览会、中国(北流)国际陶瓷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为载体,搭建集展示、展览、交易、品牌推广于一体的服务平台,扩大玉林品牌国际国内影响力。积极开展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质量兴县示范城市”和争创“全国质量兴市示范城市”活动,引导企业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培育玉柴工业园、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玉林龙潭产业园、北流陶瓷工业园、容县电子产业园等园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引导园区梯队培育名优产品,形成品牌集聚效应。以中小企业为主,全力打造小而精的品牌,或同类企业抱团缔造品牌。〔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八)完善品牌建设奖励政策。着力引进具有世界知名品牌的世界500强和具有国家级品牌的中国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努力形成一批产品知名化、市场国际化、企业集群化、经济规模化的工业产业品牌区域。对自主创新、技术创新体系、“两化”融合建设、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引进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支持品牌建设包括引进知名品牌等进行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奖、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挂牌上市、发布国家标准等的企业和组织给予奖励。
1.支持自主创新。鼓励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标准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关键技术、工艺、装备研发的攻关项目予以支持,对经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工业新产品产业化根据其对我市地方财政贡献情况,给予为期4年的奖励,前2年按当年新增地方税收收入总额的80%的比例,后2年按新增地方税收收入总额的50%的比例,从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给予奖励。对新产品产业化贡献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企一策奖励。
2.支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补助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治级以上奖励的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市财政分别补助50万元、20万元。
3.支持“两化”融合建设。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传统产业装备数字化改造、信息系统建设、软件开发、信息平台建设等项目,项目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市财政每个项目补助投资额的10%,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4.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对列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工程的企业,市财政每项给予补助50万元。
5.支持引进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对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属高新技术或先进适用技术范畴,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的专利产品,所引进实施后能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专利产品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不高于受让人支付转让费合同额的20%补助,每件专利引进补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同一受让人在同一财政年度中获取的补助经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支持品牌建设。(1)获得中国质量奖(包含提名奖)、中国驰名商标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单个产品(驰名商标)奖励100万元。获得首次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市财政分别奖励15万元。(2)获得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著名商标”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单个产品奖励10万元;获得广西新产品优秀成果奖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单个产品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的奖励。(3)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市财政给予主申报单位50万元的奖励。
7.支持引进知名品牌。在我市建立加工生产基地的, 对新增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补助50万元;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每个项目只补助一次,不重复补助。
8.支持企业上市。鼓励企业改制并挂牌,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股份制改造决议,并已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改制协议(或包含改制条款的财务顾问协议),同时,经过主管部门登记,在改制完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工商登记注册后,可申请改制完成经费补助20万元;拟挂牌企业通过主办券商内核,取得主办券商出具的推荐报告并获得国家监管部门受理的,可申请一次性30万元的挂牌工作经费补助;拟挂牌企业取得国家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入“新三板”的备案文件,并在“新三板”正式挂牌的企业,由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新三板”挂牌公司实施定向增资,且募集资金超过500万元以上在我市辖区内投资,由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新三板”挂牌公司成功转板,募集资金60%以上在我市辖区内投资,市人民政府按其已投资额的万分之五给予奖励。企业在改制挂牌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申请相应的补助(奖励),每家企业每项补助(奖励)只能享受一次。市本级企业的补助(奖励)由市本级财政负责;县(市、区)的企业的补助(奖励),由市级财政负责50%,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负责50%。
9.支持标准建设。对我市企业参与制(修)订并获发布1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财政奖励50万元/项;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项目、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市财政奖励20万元/项;获发布为广西地方标准、通过验收的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自治区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项目、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市财政奖励10万元/项。
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工信委、质监局、发改委、商务局、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九)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建立工商、质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与行业协会、企业的联动反应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快建立市知名品牌数据库,完善市内品牌维权网络。引导和鼓励企业成立商标、商号和名牌保护自律组织。〔市质监局牵头,市工商局、物价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十)开展品牌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工作。大力引进品牌专业人才,落实引进品牌专业人才的政策待遇。支持广西质量协会等机构面向我市工业企业培养品牌专业人才,举办玉林工业企业品牌经理研修班,积极参加全国品牌创新成果发布、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评价、全面品牌管理普及教育等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十一)做好品牌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大玉林品牌推广和品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争创品牌的良好氛围。争取在央视和自治区级电视台播放玉林城市形象宣传片。鼓励名牌企业发展品牌连锁店、专卖店,扩大市场占有率。利用品牌进行资源整合,推进企业实施品牌扩张战略,延长品牌产业链,推动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生产运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品牌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物价局、金融办、工商局、质监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品牌建设任务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发改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支持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资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倾斜;工信部门负责工业品牌建设工作,会同质监、工商部门抓好企业、协会品牌建设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商贸流通领域的品牌建设,承担商贸流通领域品牌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申报工作;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承担品牌建设中的专利管理和专利保护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商标注册以及中国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培育和保护;质监部门负责指导企业创建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广西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计量、质量管理基础平台;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支持品牌建设的资金保障和财政扶持措施。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支持配合品牌建设。
(三)加强对品牌建设的指导和协调服务。制订工业品牌发展规划,选择确定重点培育的工业品牌进行滚动推进。加强对纳入规划重点培育的工业品牌企业、区域的协调和服务。成立市品牌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帮助企业和区域制订品牌培育方案,提高创立和运作品牌能力。支持工业品牌建设的基础性研究、品牌信息收集与发布、品牌宣传与推介和工业设计等。开展对工业企业和区域创建工业品牌工作的业务辅导和培训,加强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