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015年6月是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陆川县2015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2015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5年6月是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5]48号)、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15]57号),玉林市住建委《关于印发〈2015年玉林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住建管[2015]41号),玉林市安委会《印发关于2015年玉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2015〕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生命至上”理念,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运用多种形式、多类载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普及安全知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立足消除事故隐患,完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各建筑业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管理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促进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组织领导
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2015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德运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黎曼海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谢 晖 县住建局建工股股长
赖春胜 县住建局城建股股长
傅英才 县招投标站站长、县住建局建工股副股长(兼)
杨 海 县质安站站长
吕志勇 县墙改办、节能办主任
黄 坚 县房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工股,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重点组织和参加下列活动: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于6月6日前开展“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形式包括:启动仪式、动员大会、电视电话会议、宣誓签名等。从6月1日起,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工地的醒目位置都要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横幅、竖幅、标语和主题宣传画,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宣传栏、文化橱窗、隐患举报箱、LED电子显示屏等,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各单位要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系统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作为贯彻落实的重点,积极推动依法治安。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实施方案》,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力度,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时开始,县住建局在县政府广场开展 “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开设咨询活动点,制作“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板报、挂图张挂,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解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传播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宣讲各类事故的防范方法。各有关单位也要在同一天在本单位组织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要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建管〔2015〕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15〕6号)等作为宣传重点。
(四)组织参加施工现场观摩学习活动。自治区住建厅将于6月中旬召开全区住建系统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局相关股室(站、所)、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统一部署积极参加观摩学习。会上自治区住建厅将免费向各施工企业发放可视化技术交底材料,部署全区推广应用可视化技术交底工作,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材料发放后,各施工项目部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可视化技术视频及其他相关内容,让工人真正能看得见、看得懂、愿意学、记得住,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重点剖析桂林市临桂县“5.13”模板支架坍塌较大事故、防城港市上思县“11.19”挡土墙坍塌较大事故、来宾市象州县“1.15”土方坍塌较大事故、南宁市江南区“3.26”外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认真分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结合其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工人自我防范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组织开展可视化技术交底集中培训活动。县住建局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在建项目集中开展可视化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活动,针对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和住建系统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每人累计不少于4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具体实施,所有接受培训的工人必须签名,并按劳务工种归档备查。凡现场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影像、视频证明材料的,一律视为安全教育培训未实施到位。
(七)组织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县住建局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别是各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必须在现场设置与施工实际进度相符的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八)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全面检验预案的实效,查找预案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体系,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应急预案演练应有计划、有培训、有总结。
(九)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各在建项目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按照3月27日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地毯式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桂建管〔2015〕29号)具体部署,扎实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大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情况必须建立详细的台账。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布置、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机构人员、保障活动经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倡导先进,鞭策落后。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开展大宣传、大动员,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的舆论氛围,并及时反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建筑安全文化,促使广大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增强安全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建筑安全、自觉尊法守法的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统筹协调,严格督查。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县地毯式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万里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六打六治”专题行、安全隐患曝光行等活动。同时严格监督,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活动期间注意收集活动信息和资料,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要进行高清录影。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照片及填写2015年陆川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请于6月25日前报送我局建工股,以便汇总上报。上述报送材料和照片都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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