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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意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朝阳市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17 18: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朝阳市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朝阳市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朝阳市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朝阳市促进物流业

发展三年(2016-2018)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辽宁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促进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发改经贸〔2015949号),结合我市物流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一)简政放权、深化物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工作任务: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物流领域“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力度,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的决定,严格执行“先照后证”登记规定。

牵头落实部门:市工商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实现全市物流企业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制度。

2.工作任务:清理、归并和精简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建设,对物流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能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进一步减少物流领域的审批事项。

牵头落实部门:市服务业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清理、归并和精简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3.工作任务:简化道路运输企业年审制度。利用科技信息技术、实施货运挂车免综合性能检测,免强制二级维护保养,进一步简化车辆年审手续,优化审验程序。

牵头落实部门:市交通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进一步简化企业年审手续、优化年审程序,基本实现网上年审和省内异地年审。

(二)切实加大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的清理整顿力度

4.工作任务:规范涉路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治超路面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流程,建立执法办案岗位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一事不再罚制度、查处分离制度、罚缴分离制度。依法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牵头落实部门:市公安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基本消除公路“三乱”问题。

5.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规定,构建固定检测、流动稽查、电子监控“三位一体”的治超路面执法监管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对治超工作的主导作用,明晰各个治超管理部门的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治超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断完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以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采取固定站点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

牵头落实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对货运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为物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国、省干线公路非法超限超载率持续控制在6%以下。

(三)完善城市配送车辆运行管理

6.工作任务:规范城市配送车辆运营管理。根据城市配送运力需求,合理确定配送车辆通行、停靠、卸货区域和时段,完善相关交通标志标线。严厉打击客车载货,非法运营的违法现象。

牵头落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初步完成城市配送车辆管理相关措施的制定。

7.工作任务:加强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管理。贯彻实施《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等国家关于推动城市配送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引导企业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城市配送车型向标准化、厢式化发展。

牵头落实部门: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公安局、市服务业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该项工作。

(四)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8.工作任务: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政策。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财税〔201320号)等物流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国家后续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牵头落实部门: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根据国家新的财税政策发布时间适时出台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

二、着力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一)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

9.工作任务:允许物流企业经营网点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牵头落实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全面解决物流企业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问题。

10.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快递物流业发展。根据网络化经营需要,允许快递企业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机构,该网点位处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所在地域的,可以书面授权其分公司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属分支机构名录,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性网点登记。

牵头落实部门:市邮政局、市工商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基本落实该政策。

(二)积极培育规模化物流企业

11.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两业联动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物流业务分离外包,发挥物流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

牵头落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培育一至两个两业联动重点示范企业。

12.工作任务:积极发展邮政物流业。通过整合专业资源,引导邮政企业以邮政普遍服务网点、便民服务站、三农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邮站等形式,进一步完善邮政基础设施网络,实现邮政综合服务平台的有效嵌入。

牵头落实部门:市邮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全市累计建成三农服务站110个,便民站110 处,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完成无邮政局所乡镇的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补建工作,实现全省“乡乡设所”。

13.工作任务:推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的联动发展。支持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机关学校管理部门,以及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配送模式,增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快递终端服务能力水平的提升,推广第三方配送模式,全力扶持校企合作、社区物业代办、设立快递自提柜、便利店代投等快递末端配送形式。将推进“村邮站”建设与快递服务“向下”拓展相结合,引入快递企业参与“村邮站”建设运营,通过企业自建网点、开展多品牌共建、代办等形式,提高农村地区快递服务网络的覆盖率和稳定性。

牵头落实部门:市服务业委、市邮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建设一批末端配送站点,快递服务延伸到我市所有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14.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国家已出台的促进冷链运输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深入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开展调研,认真研究总结我市冷链运输物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和提升冷链运输物流服务水平的相关政策。

牵头落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冷链运输发展的相关政策,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化、集约化,具有地区示范整合作用的物流企业。

(三)落实和完善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

15.工作任务: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物流设施用地。在指导各县(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统筹考虑物流设施用地布局,优先保障物流用地,将物流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突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中物流用地集约高效理念。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先利用闲置、低效土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物流设施用地,确需新增用地的,各地要优先安排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供应。重点加大对铁路物流设施用地的支持。

牵头落实部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将经过论证的铁路货场(物流中心)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物流发展规划,加大对铁路货场(物流中心)用地的供给力度,同时在土地使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16.工作任务:基本保障物流企业搬迁改造用地供应。加大对物流企业搬迁改造用地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搬迁改造企业用地供应,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牵头落实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目标及完成时限:继续推进“国办发〔20149号”落实工作,保障物流企业搬迁改造用地供应。

(四)拓宽物流企业投资融资渠道

17.工作任务:进一步放开融资渠道。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研究物流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特点,建立符合物流业特点的内外部信用评级体系。引导银行机构立足全市经济实际,积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加快开发面向物流企业的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运用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根据物流企业需要传递资本市场信息,提供融资政策和业务培训。

牵头落实部门: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年底前,创新适合我市物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改善物流企业融资环境。

18.工作任务: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产业投资项目积极争取省引导基金的直接投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物流业。

牵头落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2017年年底前,争取促成我市一至两个现代物流项目获得省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支持。

(五)鼓励物流业对外开放和“走出去”

19.工作任务:鼓励物流业对外开放和“走出去”。积极落实我市支持企业“走出去”相关政策,对物流企业国际化给予必要的支持。

牵头落实部门: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相关政策逐步完善,全市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

三、着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一)加快多式联运设施建设

20.工作任务: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公路、铁路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推进具有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枢纽型物流园区建设,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在园区节点的衔接、协调。

牵头落实部门:市交通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新建和完善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通用集散型的公路物流园区,初步形成区域性、跨地区的物流节点网络。

(二)发挥物流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21.工作任务:开展国家级物流示范园区的申报和建设推进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按照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物流园区申报全国物流示范园区。鼓励各行业示范园区的申报。积极推进示范物流园区的规划实施和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落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力争打造一个区域性全省重点物流园。

四、加快推进物流业重点工程建设

(一)推进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22.工作任务:加大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通过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有效利用,形成对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示范作用。

牵头落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我市上报国家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全部完工。

23.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储粮罩棚建设的鼓励政策。

牵头落实部门:市农委、市财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新的储粮罩棚能够投入使用。

24.工作任务:加大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及时完成我市粮食“危仓老库”改造任务。

牵头落实部门:市农委、市财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基本消除“危仓老库”。

(二)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25.工作任务: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有效利用省级专项资金,推进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建设,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要农产品流通节点冷链设施投入。

牵头落实部门: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供销联社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新建和改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

26.工作任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推进肉类、水产品、果蔬等重要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加工源头到综合超市、生鲜超市、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超市、菜店、便利店和消费者的全程冷链物流“无缝衔接”。

牵头落实部门:市服务业委、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支持一批冷链物流园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第三方物流企业、食品流通加工企业和零售企业建设低温配送处理中心,全程温控可追溯信息系统、冷链物流监管和查验等冷链设施,购置现代化冷链物流设备。

(三)加快完善三级城乡配送网络体系

27.工作任务:加快城乡配送物流节点建设。优先利用现有资源,在铁路及公路枢纽、产业基地、产业园区、特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周边,布局和培育一批综合性、跨区域、辐射范围广的大批量货物中转、仓储、加工型物流园区,增强大宗商品、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仓储分拨与中转配送能力。优先支持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发展。

牵头落实部门: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形成一批共用型货运枢纽和多式联运配送节点,为城市配送企业提供中转场所和设施。

28.工作任务:加快配送中心建设。在城市周边、乡镇集中区域、商贸集聚区、批发市场附近,规划新建和改造一批城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重点推广城乡共同配送、连锁商业企业统一配送、专业化配送模式。

牵头落实部门: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商贸物流园区(基地)、大型公共配送中心、连锁商业企业配送中心和专业配送中心。

29.工作任务:加快城乡零售网点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社区超市、百货店、专卖店、便利店、菜市场、果蔬店等末端零售网点。鼓励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企业联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鼓励直营连锁+特许加盟经营模式发展。

牵头落实部门:市服务业委、市邮政局、市供销联社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建成邮政直营店108个、加盟店109个、代办点1400个,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网点达到1500个。

(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

30.工作任务:对接好国家和省编制的《电子商务物流发展规划》,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牵头落实部门: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编制的《电子商务物流发展规划》。

(五)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

31.工作任务:开展地方物流标准化研究,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地方物流标准体系,加快物流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选择我市重点领域大型物流企业、配送中心、售后服务平台以及物流园区和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

牵头落实部门:市质监局并相关部门共同开展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培育一批物流标准化试点企业。

(六)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32.工作任务:推动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互联互通。要加强行业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开展跨部门联网试点工作,加快物联网等技术推广应用。充分依托全市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引导相关部门和物流企业进入,促进各类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

牵头落实部门: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邮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启动建设朝阳市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接入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七)推进绿色物流发展

33.工作任务:建设绿色城市物流配送体系。认真贯彻国家节能、低碳相关政策,积极推动运输工具的节能和低碳等认证,严格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保证城市配送运输设备的排放检测工作质量。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等方式,推进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及重型运输领域的应用。

牵头落实部门: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载货汽车应用比例。

34.工作任务:开展绿色仓储示范,推广应用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研究制订仓储业转型升级有关标准。启动绿色仓储示范试点,引导建设一批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推动传统仓储企业由功能单一的仓储中心向功能完善的各类物流配送中心转变。

牵头落实部门:市服务业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启动绿色仓储示范试点,引导建设一批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支持一批仓储企业进行技术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推广《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 、《低温仓储作业规范》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五、抓好行业基础性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物流业的产业地位

35.工作任务: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我市物流产业定位。

牵头落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完善法律法规

36.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意见。编制《朝阳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朝阳市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朝阳市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朝阳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促进城市配送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

牵头落实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委、市交通局、市邮政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完成上述规划的编制和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三)规范市场秩序

37.工作任务: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道路运输物流业信用体系,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信誉考核制度标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履约诚信,守法经营。

牵头落实部门: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完善道路运输物流业经营信誉考核制度,强化经营信誉考核工作。

38.工作任务:完善物流市场监管。加强物流行业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行业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排查物流行业涉及垄断的线索、行为,积极向省物价部门提供物流行业涉及价格垄断的线索、行为并搜集相关证据。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确保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

牵头落实部门: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服务业委、市物价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7年年底,以查处典型案件为切入点,基本消除物流市场中存在的地方保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安全监管

39.工作任务:加强物流信息安全监管。实施安全监管技术接口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健全省物流安全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应用、共享平台建设,制定物流信息平台及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安全监管技术接口标准,规范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对在用的重点物流信息平台、系统进行接口改造。开发检验检疫业务系统和接口,建设与物流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业务管理平台,在物流安全监管机制下,与物流平台同步建设,逐步实现检验检疫数据平台和业务与物流信息平台和业务之间的顺畅对接。

牵头落实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8年年底,完成全市重点物流信息平台、重点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的接口建设工作。

(五)加强统计工作

40.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出台的物流统计制度,推进全市物流统计工作开展

牵头落实部门:市统计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物流统计制度。

(六)强化人才培养

41.工作任务:尝试在我市各类职业院校建立与物流发展阶段相匹配的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突破课堂教学模式,校企双方共同开发学习内容模块和学生质量考核标准,使学习和生产实现有效融合。

牵头落实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目标及完成时限:到2016年年底,形成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物流人才培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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