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百色市工商局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7〕85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40号)等精神,为全面完成我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2017年底前,完成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坚持权责一致。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梳理、明晰、确认市、县(区)工商部门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坚持高效便民。针对当前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简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和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百色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实现全区工商系统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基层工商所作为县(区)工商部门的派出机构,涉及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可由县(区)工商部门统一编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市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应当明确本单位的法制机构牵头负责单位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要求。(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二)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
市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法制机构要加强与本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的工作机构的沟通对接,把开展“两单融合”工作与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同步进行。对经确认保留的10类行政权力,依照统一的标准,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市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统一报送审核。(完成时限:2017年7月30日前)
(三)审核流程阶段。
8月初百色市工商局将统一部署,市局将从各县(市)工商部门抽调部分工作人员成立审核小组,组织集中交叉审核形成送审稿,于8月底前,上报至自治区工商局审核,以确保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待自治区工商局审核通过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相应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复核。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经自治区工商局审核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复核后,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意见和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四)公开发布阶段。
本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开。(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五)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
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对有特殊原因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市工商局成立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韦锋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主任由法制科副科长蒋攻关担任,工作人员从有关科室抽调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工商局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该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支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推进时间节点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工作,确保2017年底能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市工商局法制科要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全市工商系统的同一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标准统一、无差异化。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