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住建局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做好全县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新修订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一、实施原则以保障全县重污染应急天气为重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内丘县住建局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内丘县住建局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做好全县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新修订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以保障全县重污染应急天气为重点,以进一步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质量机制,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一)局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制定我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预警情况,监督、检查我县建筑工地落实重污染天气防控措施。
(二)项目单位为扬尘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分为三级,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的预警级别,市县建设局系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1.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I级(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措施
Ⅲ级(黄色)应急响应。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和建筑拆除施工,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 ,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做到100%覆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
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 ,城市建成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机械停止使用。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
I级(红色)应急响应。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作业 (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3次以上。城市主城区、县 (市 、区)城区以外3公里范围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中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三)应急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1.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的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本级住建局系统应急响应,1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迅速通知项目单位责任人员,迅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并将应急响应启动及措施落实情况,在解除预警后2日内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的应急预警情况,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电话、短信、微信、通知和明察暗访等各种方式,督导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四、实施要求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
县住建局参照市局做法,建立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保持24小时小时信息畅通,在接到应急指令后,应立即汇报、传达应急指令。
(二)强化督导检查
县住建局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企业应急响应启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并追究责任。
(三)提高保障能力
县住建局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要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人员保障。防治责任单位按照属地应急预案内容,负责购置储备应急装备和器材,做好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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